上海知识产权新办法激励职务发明人 最高可达50%税后收益
2007-04-09 08:52
来源:科学时报
记者从上海市政府召开的知识产权创新推进大会上获悉,上海市一批鼓励知识产权创造的新政策、新措施集中出台,其中最大的亮点莫过于对职务发明人权益的保障,以加大对“企业发明家”的激励。有关专家认为,此举将进一步激发上海市的创新活力。
5%的税后收益——这是新政策对“企业发明家”从发明专利实施后可获收益的下限;如果发明创造通过转让、许可的方式由他人实施,那么职务发明人可获得不低于30%的收益,而在高校,该比例可达50%。
根据新颁布的《上海市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与职务奖酬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上几个“百分比”将对职务发明人利益起到切实保障。该《办法》还首次明确提出,企事业单位因专利侵权而获得的赔偿,也应被视为专利实施的收入,发明人同样可以获得报酬。该《办法》将于本月底正式施行。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顾勇华告诉记者,根据此前的法律法规,涉及职务发明的部分总体上“仍本着单位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对发明人应获多少奖励、怎么得到的问题缺乏操作性。实际上,由于种种原因,绝大部分企事业单位中职务发明“报酬不落地”的现象比较普遍。
除了该《办法》,此次集中出台的另几项政策也将对激励自主创新起到积极作用。其中,新修订的《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将财政资助的重心进一步向更具创新含金量的发明专利倾斜,资助金额提高了50%,达3000元,而对含金量较低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资助金额都减少了200元,降幅达到20%和40%。
此外,上海还建立开通知识产权信息平台,让科研人员知己知彼,及时了解世界前沿动态,更方便找到自主创新突破口。
据了解,目前,全世界有近6000万条专利文献,且每年在以150万条的速度增长。互联网虽发达,但只能搜到免费专利,更专业化的检索需求远远不能得到满足。“据悉,世界90%以上的新技术信息,最早公开在专利文献,但上海的应用水平还刚刚处于起步阶段。”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专家表示,除了极少数企业拥有专用专利库外,大部分企业还是空白。据统计,我国能够借鉴并利用专利信息的企业,只占总量的0.3%左右。而自主创新,离不开专利文献的检索、查询、分析和专业数据库。“我们希望随着平台一期工程的推出,能有助于企事业单位缩短创新时间、避免低水平的重复,甚至避免无意侵权现象的发生。”
据悉,目前上海大型专利信息检索平台的数据库资源包括中、美、日、德、法、英等国的所有专利文献和检索系统。除了做“千里耳”之外,该平台还是科研人员的“电子情报分析员”,能轻松分析掌握竞争对手、前沿科研、地区、发明人动态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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