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伟

中科院与沈阳共建科技创新园
2007-04-03 08:18
来源:科学时报
 
3月30日,中国科学院副院长施尔畏和沈阳市市长李英杰共同签署了共建中国科学院沈阳科技创新园的协议,并为园区揭牌。这也是中国科学院继与北京、上海、大连之后,与城市共建的第四个科技创新园区。
 
1985年12月24日,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与沈阳市人民政府签订了第一个市院全面科技合作协议,拉开了市院合作的序幕。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6年底,市院合作共有合作项目1971项,合同金额约5.4亿元。20多年市院合作所取得的显著成效为市院共建中科院沈阳科技创新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据介绍,中国科学院沈阳科技创新园将以特色鲜明、重点突出、集群发展为方针,以整个中国科学院的综合科技优势为依托,引入地方和社会资源,以科技创新、中试孵化和成果转移为主要内容,以高技术产业化为目标,重点建立自主创新及技术孵化平台,加快产业化示范基地发展,在先进制造、新材料、高性能数控系统、IC装备制造、现代农业与生物工程、生态环境等领域,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高技术成果及产品,将沈阳科技创新园建设成为国家重要的创新基地,以及利用核心和关键技术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要成果源和辐射源。
 
沈阳科技创新园将面向沈阳主导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的需要,依托中国科学院的优势技术、人才,打造自主创新与技术孵化平台,占领相关科技领域的制高点,成为国家重要的科技创新基地;着力推进工业机器人与自动化成套装备、高性能材料、高性能数控系统及配套产品、IC制造装备、农业与生态高技术等五大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建立以中科院沈阳国家技术转移中心为核心的中介服务体系,服务沈阳区域经济发展。到2010年,沈阳科技创新园通过技术成果转移和产品规模化生产为沈阳及周边地区带来的产品年销售收入将超过100亿元。
 
为加速沈阳科技创新园的发展,沈阳市政府将在现有政策条件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级开发区相应的政策,给予更多的扶持。沈阳市将设立专项资金对园区进行支持,每年投入不少于3000万元;对于新入园的国家和省部级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以及园内承担国家、省重大科技攻关任务的单位,沈阳市将给予相应的配套经费支持。同时,沈阳市还鼓励中科院的技术成果在沈阳转化和产业化,对新建的院所投资企业提供优惠的土地,优先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并给予税收优惠;园内单位以技术、项目等吸引外部投资,地方政府应给予相应的配套支持,并对引进高级人才进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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