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会婵

关于征召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分支机构挂靠单位及负责人的通知
2007-03-12 16:59
来源: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各分支机构(包括工作委员会、分会、专业委员会)是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分支机构的组织管理状况、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以及在各自学科建设中发挥的作用,对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的整体工作水平和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组织管理,充分发挥分支机构的作用,全面提升学会工作水平,我会在反复专家论证和反复研究的基础上,对分支机构进行了统一规划和必要的调整。并决定对调整后的分会和专业委员会挂靠单位及负责人全部重新申报登记。具体采用向社会有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事业单位公开征召、择优选定的方式进行。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自愿、公开、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使真正有能力、有影响、积极要求承担分支机构工作的单位成为分支机构的挂靠单位。挂靠单位应为分支机构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使分支机构做到有能力团结和组织本学科和本领域的专家及科技力量开展活动,发挥引领和推动学科发展和学会工作的作用。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挂靠单位条件
 
1.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独立法人单位同意并授权的直属单位。
 
2.在拟申报的分支机构所涉及的学科领域中,申报单位应是国内核心单位之一,具有公认的研究实力,能够联系国内外研究机构开展研究及项目合作,拥有至少一位本学科领域公认的学科带头人。
 
3.愿意承担分支机构工作,对学会工作有热情,工作有规划、有目标、有措施;对分支机构工作有专项资金支持,有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4.愿意接受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领导,遵守《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章程》和《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积极承担我会布置的工作任务,与我会签定挂靠协议书。
 
(二)拟任负责人条件
 
拟任负责人应是本学科领域内公认的学科带头人、知名学者或挂靠单位的主要领导;热心学会工作,有比较丰富的工作资源,有较强的影响力和组织能力。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填写分支机构挂靠单位申请表和分支机构负责人推荐表,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原承担学会分支机构的单位愿意继续承担者,也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单位简介,科研现状及人员组成情况,取得的科研成果及目前正在开展的科研项目情况等;工作场所证明。
 
2.拟任负责人情况介绍,科研成果、获奖情况及证明等。
 
3.拟成立分支机构人员组成(委员中大部分应为非本单位人员)及拟设日常工作人员和联系人情况。
 
4.本届内工作规划、两年内具体工作计划及经费来源。
 
(二)材料报送
 
1.书面材料
 
申报单位将分支机构挂靠单位申请表和分支机构负责人推荐表一式三份,其他相关材料一式一份报送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会员网络部。
 
2.电子文本
 
上述申报材料需同时录制成电子文本一份,可用电子邮件发送至:liuxiaomei70@sohu.com。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2007年4月15日。
 
四、审查与批准
 
我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相关材料及拟任负责人资格进行初审后,提交已成立的三个专家工作组进行评议,其中对多家共同申请同一个分支机构,须通过分析比较,择优选定。专家工作组提出意见后,提交学会常务理事会讨论审定。
 
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对于原有分支机构,须报中国科协和民政部审批,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对于拟筹备成立的新分支机构(筹),需报中国科协和民政部审批,办理相关申请事宜。
 
五、本项工作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会员与网络部具体负责。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红联南村54号 (100082)
 
联 系 人: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会员与网络部 刘效梅
 
联系电话:010-62210597,82211021
 
传 真:010-62210597,62210728
 
电子信箱:liuxiaomei70@sohu.com
 
网 址:www.chinacses.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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