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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锦华 赞 +1
导师与研究生协议的约定应该具有法律效力。我国若能实施此类导师与研究生协议制,学术高端环境应该能清静许多而回归本真,即上升到本应有的高度!这一天的早日到来是所有正义国民的期盼!并且,在遴选导师时以及招录研究生时都应该加强道德约束,制定与高端学术相匹配的高端道德标准!
2019-01-12 17:35
全部回复3 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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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立 赞 +1
高端道德标准,这样的要求是否太高?谢谢你的评论
01-12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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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锦华 赞 +1
回复@刘立:我觉得对高端学术研究人员没有高端道德标准约束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
因为,高端学术研究人员若缺乏高端道德,则有可能成为社会安全的隐患!
01-12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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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锦华 赞 +1
回复@刘立:请看新浪博客“秋叶斑驳”的博文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fd23ae80101guga.html
关于社会高端的道德担当
01-12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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