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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浩 赞 +1
秦律规定:丈夫行盗,妻、子知情,并共享所盗之物,妻、子与丈夫以同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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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情况是:不需要共享所盗之物,只要知情隐匿就犯罪了。下面是2015年10月27日的报道,父亲隐匿儿子偷盗,结果父亲犯包庇罪被逮捕。
“嵩县男子入室盗窃,父亲策划锦囊妙计犯下包庇罪”
http://news.163.com/15/1027/08/B6U063CK00014Q4P.html
汉代曾经规定:亲亲相隐,父子相互隐匿,不构成犯罪。国外也有“亲亲相隐”制度。理论依据是“亲属之间理应有更深切的爱"。亲情是社会稳定的基础,破坏亲情会导致亲人反目,影响社会稳定。在亲情和轻微偷盗犯罪之间,应该保护亲情。
2018-12-10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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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浩 赞 +1
一些论文有详细论述,如《试论亲亲相隐与我国刑事法改革》。深化司法改革,应该从国家长治久安高度去研究“亲亲相隐”与亲属间窝藏包庇类犯罪豁免的利弊。
12-10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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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荣明 赞 +1
回复@王庆浩:从亲情的角度,俺也主张法律不应太严苛。只要至亲不参与犯罪,不为其犯罪提供任何便利,隐瞒不报其下落恰恰是人性美好的表现——并不是出于自私,自私的反而是怕连累自己出卖亲人的人。
12-10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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