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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g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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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博文触发的联想:话说回来语言本身就是既对象指向又表达自指的——不分数学语言和自然语言,都如此。话-说话-说话者三位一体,是意识和对象间的信息互动之介面物。一般来说,语义悖论和表达符号的自涉相关。语言标符-所谓(通常叫所指)-所以谓(通常叫能指)的三元动态机制来推演一般都可以摆脱二元悖论的震荡困境,说安静的时候我得大声说,这个没问题的;说“红色”的时候,这两个字儿当然不必为红色的,带引号的为标符对象,不带引号的红色是语义的概念对象(所谓),和所以谓的符号对象没关系!也挺绕口的哈!
2014-12-23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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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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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绪尔语言学里的概念确实很重要。
我有个轻松搞笑版的《能指与所指》http://blog.sciencenet.cn/blog-826653-789961.html
以及语言表达背后思想的《科学网争论,齐泽克如是说》http://blog.sciencenet.cn/blog-826653-7923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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