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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艳 赞 +1
我同意你对教师的“也需要足够/高水平的抽象思维能力,其重要性觉不亚于足够/高水平的爱”的观点,当然这样的老师最好,我觉得小学老师爱孩子是基本要求,不是最高要求。其实高水平的爱,何为爱,就是会爱,如果爱孩子的结果是溺爱或者捧杀,有时还不如稍稍有些严厉的老师。
教师的职业要求想用一两句话总结是很难的。
2012-02-03 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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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晖 赞 +1
这个问题,牵扯到教育改革,师资改革的切入点是什么,我不赞成目前社会上的心态,把切入点放在教师“爱”孩子上。

“爱”孩子的任务,应该是放在家长身上,家长如果能够尽到这个责任,就够了,但是,可以想见,并不是所有家长都这样的。我根据一些现实观察来怀疑,那些特别叫嚣老师要“爱”孩子的家长,其实自己本身未尽到多大的责任。

如果家长爱孩子尽责任的话,会及时发现很多问题,及时解决,有些孩子的问题,都是好长时间积累后才产生的,这时候光怪教师,是家长对自己责任的逃避。

另外一个,社会上有这种心态,其实潜意识里是认为,教师群体中,“爱”孩子的平均水准,要超过整个社会成年人群体,乃至国家,“爱”孩子的平均水准。

我觉得这种要求只在一定程度上合理,应该超出一点,但不可能超出太多,如果我们这个社会,成年人对幼儿,强者对弱者的关爱心态就不够,凭什么单独要求教师呢,而且这种单独要求,也不可能奏效,要奏效,只能先去提高整个社会的关爱心态,水涨船高似地推动教师群体。

首先,我们的国家,要关爱孩子,要真地为孩子做事,比如一个例子,最起码的,要为孩子在城市中辟出专门的户外活动场,秋千和傻子,这些西方国家孩子最基本的生活配置,对中国很多孩子来讲,还很遥远。

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19196260/
02-03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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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晖 赞 +1
错别字:傻子应该为沙子。
02-03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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