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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看到关于北京市地震局发布辟谣的公告(http://www.bjdzj.gov.cn/manage/html/402881ff1ee8d7a7011ee8da76040001/_content/10_04/15/1271311516310.html)感到有点出乎意料。颇有感慨……
在早前的文章也说过,我国在防震减灾方面是有法可依的。
谣言的出现可能说明普通百姓需要加强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新修订后于2009年5月1日正式实施。(http://www.cea.gov.cn/manage/html/8a8587881632fa5c0116674a018300cf/_content/09_01/06/1231213554980.html)
当然,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听信谣言有时候恰恰反映他们对某些方面的关注。对于地震谣言,很有可能与先前媒体报道的房屋使用大都不到30年等有关。另外,从汶川地震到海地地震,再到智利地震,直到现在的玉树地震,百姓非常直观的感受到,坚固的房屋是多么的重要!本人在汶川地震后参加了现场工作,现在我也被预制板的房子感到莫名的担心。前段时间在疯狂的房价压力下,苦恼地去寻求一间只要能容身的二手房,当看到自己头顶的预制板结构的楼板,我毫不犹豫的放弃。以致房价到现在有翻了几番,我还是个结婚的光棍(无房、无车、无孩)。
对于北京,法制的实施在全国是最好的。但是不能不提的是,可能很多人都看到过数年前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在天通苑的地震台被开发商清除,研究所要告状,当时媒体报道出来,很多人带着疑惑的口气问,怎么要求赔偿那么少。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官司的最终结果,如果大家知道这样的官司也能输,估计要笑掉大牙,可是各位还是要接受这些现实的,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非常明确地指明了如何执法。
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思考这个问题,地震台站要监测数据自然有它的分布科学依据,一般与活动断裂是分不开的,尤其是前兆观测台站。所以,按常理来说,一般是没有什么建设工程需要和地震台站抢地盘的,因为这是一块废地。但是事实是,开发商硬是把这块废地抢过来,盖上房子卖钱了,他们开发完了拿上钱就走了,留在废地上的是花了前半生积蓄并押上后半生生活的老百姓,据说还是住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老百姓。
北京市地震局在2008年已经完成了城市活断层探查和地震危险性评价,对于几朝古都,我们撇靠科学也可以相信,这是一方风水宝地,虽然不是每一寸土地(比如台站建设用地)。所以,北京市地震局如果从设防的角度开展辟谣,可能会起到更好的效果。至于预报方面,大家都心知肚明。套用一句小平的词,了解国情、基于国情,建设具有中国特设的地震监测、预报、预防、应急和研究系统,这可能更容易让老百姓明白。
汶川地震后,我们的观念已经有很大的提高,震害预防和应急救援水平有了不小的进步,这些都是老百姓看得见的,是灾区百姓感受得到的。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我们法制建设的思想,老百姓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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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0-10 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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