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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逼造假
1995年,是我退休后被反聘的第一年,任务是搞砂金普查。地点是黑龙江支流呼玛河的支流倭勒根河。
工作条件极其恶劣:河谷中,稍高处荒草没人,低处沼泽密布,沿河柳树及其它杂树盘根错节,密不透风,野猪、狗熊、群狼时有出没。
治安条件更差,出队的时候,我们是人坐火车汽车,物资由汽车送。我们一行7人,坐一天火车后改乘汽车,上车时我的钱包就被掏。进沟前我们住在当地农民家等待运送帐篷、机器的汽车,一等就是几天。车到时那付狼狈相就不用提了,原来车遇到了当地的劫匪。夜间行车,一辆无照车高速超过他们,横在路上,带枪的两个人,逼押车的承包人交出钱来。幸亏押车人有两下子,打倒一个趁机钻进了密林。直到天亮,匪车撤了,他们才敢上路。没过几天,我们这个车,连车带人失踪,找到后,人已被杀死,卷在篷布里。进沟要顾船顾拖拉机,当时老百姓就告诉我们,沟内情况更是复杂,有盗猎者,有逃犯等……
正规普查这样一个矿区,要一个分队。技术人员至少需要地质、测量、水文三个组。可那年是个人承包,这些全免了。既使这样,把水文、测量减掉,地质最少也要三个人(要进行布孔、编录、填图、处理样品等),但是承包人硬是减为两个人。这两个人除我以外的另一个人,他并不外聘,而是他要自己承担。但是出队以后他并未上山,嘴说的上山,只是个托词。
就这样,这么大一个矿区,这么苦的自然条件、这么复杂的社会条件,只一个小组进驻,无组织无领导,无后勤保障、无法通信(打一次长途电话要冒着遇到熊、狼危险跑30里茅草、沼泽路),无医无药……
这个小组的组成是:技术人员,我一人,当时是60岁老人;炊事员,一人,是一个60多岁的老人;沙钻班,5 个人,共7个人。
刚开工时,承包人进沟一次,没呆两天就回去了。他本应该和我谈谈工作问题,但是没有,他尽力回避我!相反他把班长单独叫出去谈了很久,我什么都明白了。他们的利益是一致的,要靠进尺赚钱!
能完成任务吗? 一个人顶几个人去干,一天顶两天去干,没有任何节假日,没有雨休,每天早5时出工,晚上7点—8点收工回到帐篷,工作14—15个小时。一个一般的帐篷,睡七个人,还要在里边做饭,吃的就更不用提了,海带,瘪黄豆(高寒地区,黄豆只能半成熟)……总之,单位和承包人,把我们七个人扔在沟里,实际上什么都不管了。
工人,一天顶两天干,有两天的进尺,可以挣两天的钱;我一人顶两人干,还要一天顶两天,我不等于是四个人吗!可我只挣一个人的钱 ,问题是一个60岁的老人身体受不了。我让班长派人出沟去打电话,让承包人上山。班长说承包人不上山了,他的那份儿活,由淘洗工代干。
这简直是“天方夜谭”了,工人能代替技术人员吧?凡我不跟班的时候,由他们自己掌握进尺,因此,半截孔、空白孔(根本没打孔就立封孔桩)的现象不断发生,我检查都检查不过来。
特别是收队前的一个多月,简直是无法无天。高寒地区,八月份就开始结冰,九月上旬任务就完成了,就是不让收队。还要增加任务,要求每天过河去打另外小沟的两条线。试问,谁能每天往返冰河去施工?谁能成天把手泡在冰水里去淘洗?把手放在冰水里15分钟试试看!当时我正在病中,跟不了班,任务全由淘洗工代干,因他是承包人的替身。我不知道他们把机器弄到了什么地方,只知道“任务是完成了”。让我按淘洗工的记录写地质编录,我没有写,若写,造假的责任就要由我来承担。我说我只能给你们统计工作量,如实向领导汇报。鉴于这些情况,当年没能(也不敢)进行野外验收。不得不承认,承包人实在是有办法,就这样的假工作量,他也向甲方把钱要出来了。
最后,扣发了我当年的奖金。因甲方在现场发现了空白孔。我立即找甲、乙双方的领导。我说,“你不就发现一个空白孔吗?你到现场了,这事就好办!告诉你们,整条勘探线,整个矿区都是空白孔都与本人无关。你们整个矿区的测量工作是假的,全部勘探线没有一个端点,现在黄金这么值钱,任何一个不法分子,都可以拔掉封孔桩,变更见矿孔孔位,那空白孔任何人都可以做。你们不是要卖矿吗?咱就叫叫真儿!看这样的矿能卖不能卖?”他们不得不把奖金发给我。
也许有人会说,这么苦、这么累、又这么危险,不能不干吗?为什么一定要用命去换钱呢?诸君不知,我当时家里孩子多,读大学、中学的都有,老伴又有病,我没有条件说那个“不”字,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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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0-13 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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