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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刊编辑部体制改革的实施办法》无法逾越部门间行政壁垒

已有 3950 次阅读 2012-10-10 17:18 |个人分类:文化|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科技期刊, 高校学报, 文化体制, 编辑部体制

 —— 刘全稳

 

中办发〔201119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出“科研部门和高等学校主管主办的非独立法人科技期刊、学术期刊编辑部,另行制定具体改革办法”,一度给人留下政府会对科研部门和高等学校主管主办的报刊编辑部“特事特办”或“网开一面”,一些人士还就此给出了一些出于自身美好需求的建议,如“编辑与出版分离、独立的事业编制单位”等。

然而《办法》的出台彻底击碎了人们心中的美好愿景,除了极少数“重要期刊”,有可以暂缓进行的“活口”,绝大多数期刊都得“并、转、撤、停”。在《办法》面前,期刊直接面对的是“生存与死亡”,编辑人员直接面对的是“事业与企业”,没有更多的选择,连止渴的酸梅、充饥的画饼也没有。这是《办法》提供给人最初的印象。

比起《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办法》显得过于直接;比起国办〔2008114号《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办法》显得过于简单。很多人都受到了《办法》不同程度的伤害。

在此我要说部门间行政壁垒将使《办法》无法逾越,比如说教育部。

现在是以人为本,十八大后将更会是这样。即使袁贵仁决定在教育部内推行《办法》,各高校期刊编辑人员肯定有绝大多数不愿意转企,袁贵仁就得给她/他找一个饭碗,全国这么多单位这么多人员需要这么多饭碗,老袁一时半会就提供出来肯定是有困难的,因为编辑人员很难得以按理想状态安置。这支庞大的编辑队伍虽然口说是人才队伍,但心里认定的是人口累赘居多。最好的办法就是,很多高校期刊在注销CN号的前提下,继续出刊。最后的结果是,《办法》执行了,带CN号的刊物减少了,而星星还是那个星星,月亮还是那个月亮。这是从人的主观能动性角度分析。

从高校办科技期刊的历史角度分析,可以搞清这几个问题:高校为什么要办科技期刊?高校的学科建设、学术水平的提升与学术期刊的辅助有无关系?国家科技发展与高校科技创新和高校科技期刊发展存在必然联系吗?就可以知道,由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办法》是多么的粗暴和无知。

解剖《北京大学学报》这只麻雀:从19191月在蔡元培“大学以专门研究为本”思想下诞生最初的全国为数不多的文理综合性的期刊《北京大学月刊》开始,到今天的N个版的“北京大学学报”,完成了从刊发内容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从综合到分类的嬗变,期刊完成了由一般到精品的转变,并始终伴随着北大的发展而发展。与全国其他科技期刊一道推动了国家的科技进步。

纵观全国科技期刊,多层次、众领域、大数量是一种普遍现象,从文理综合到专业性期刊,从一般性到精品期刊,覆盖了《北京大学学报》的发展历程的各个阶段。北京大学的发展是全国众多高校的榜样,每一所大学都希望能够得到像北大那样的发展。所以,每一所高校都有办科技期刊的必要。除非你让它的大学像历史上的东吴大学堂一样消失,它的大学科技期刊像《东吴月报》一样停刊。

历史事实告诉我们,科技期刊的发展变化,不仅受战争、动乱、政局变化的影响,往往也受重要人物的个人喜好而兴衰。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中国科技期刊的发展,强烈依靠科研院所和中国高校的支持,因为它们既可以提供一支优秀的编辑队伍,也可以及时提供科技思想并需要科技期刊的及时报道、传播与交流、探讨。

现在看来可以这么说,高校和科研院所办科技期刊是体现国家学科成熟的标志之一,其连续出版发行是国家科学创新不断进取的标志,国家科技期刊的繁荣发展是文化自信的标志之一。

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期刊的连续出版为宣传和推进国标立下了不可替代的功劳,为国家培养科技人才和塑造学术风格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综合前述的高校科技期刊的属性特点,可以认为,在《办法》简单粗暴的棒杀下,一些高校科技期刊和科学研究将在和平时期遭受到毁灭性的打击,科学创新将得不到及时发表、学术研究将无从谈起,国家科技评估指标将失去意义,科技进步将发生严重滞后,人才培养将失却重要支撑,国富民强将受到严重影响。

人们洞见了这种后果,只是不说而已。反抗可以体现在逻辑的演变上嘛。何况《办法》体现出的漏洞太多太多。

一个既不管人又不管钱的衙门,居然想颐指气使诸侯王公,大忌呀!国家间有贸易壁垒,部门间有行政壁垒,《办法》想得以如制定者想像的景象实施,难上难。

假如《办法》是由中宣部发布,也许情况要好得多,因其主要职能是管控意识形态、新闻出版甚至教育方针,它可能依照中办发〔201119号文件要求组织科技部、教育部、中科院的有关专家共同起草“实施办法”,而不至于像现在的《办法》留下漏洞与话柄。

按照文化强国论,依照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本人建议:1)中宣部管时政类报刊,2)文化部管事业类报刊,3)教育部管高校口期刊,4)科学院管科研院所期刊,5)科技部管其他科技期刊,6)取消新闻出版总署或严重限制其功能仅供服务。

假如期刊转企成了科技乱尾楼,其贻害无穷。

不实施《办法》才是对《办法》最好的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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