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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能源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需打牢四个支柱

已有 1360 次阅读 2023-7-25 15:11 |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从能源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需打牢四个支柱

王元丰

中国碳中和50人论坛成员

北京交通大学碳中和科技与战略研究中心主任 

近日,中央深改委通过了《关于推动能耗双控逐转向碳排放双控的意见》,这是中国提出“3060双碳”承诺后又一个重大的制度安排,其主要目的就是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化石能源消费增长的脱钩,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要做好这项制度创新工作,需要打牢四个支柱。

第一个支柱就是要打牢碳排放统计核算的支柱。从能源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就是要鼓励更多地采用可再生能源等绿色低碳的能源来支撑经济社会发展。而实现这样目标的前提是必须把使用化石能源以及可再生能源产生的碳排放量化清楚。目前,中国在这方面还有不小的差距,有很多工作要做。去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就是要把我们的碳排放统计核算方面存在的短板补齐,目标是在今年初步建成全国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到 2025 年,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进一步完善,碳排放统计数据质量全面提高,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供全面、科学、可靠的数据支持。

可以看出中国要在未来2至3年内,把全国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全面建立起来。要完成这样的任务,需要建立两个基础的碳排放数据库:一个是碳排放因子库,另一个就是产品碳排放数据库。因为要合理准确计算碳排放,就涉及到各种基础材料的碳排放因子,各种产品的碳排放数据,这是碳排放核算的基础。目前,不仅仅是需要在整个国家宏观层面,在各行业和各地方把碳排放统计核算清楚,更需要在企业、在项目层面,把碳排放多少也量化出来。这就需要具体工作人员,能够计算他们企业的产品碳排放以及整个企业的碳排放。产品和企业微观层面的碳排放核算清楚,国家对企业的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才能出台合理的考核指标,而企业也才能有的放矢地予以节能降碳。但是,目前无论是碳排放因子库还是产品碳排放数据库都还不完善,人们在计算碳排放时常常为缺少数据而苦恼。这两个数据库建立起来,就能解决基础数据缺失的困难。而统计核算碳排放还有一个挑战,就是随着现在各种新的节能降碳技术、工艺的应用,相应的碳排放因子和相应产品库还很不完善。怎样建立一个动态机制,保证碳排放因子库和产品库,随着技术进步能够动态更新,这是非常关键的工作,特别需要尽早着手,让碳排放双控的考核跟得上技术发展的脚步。

要打牢的第二个支柱就是要做好节能降碳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工作。根据国际能源署(IEA)的研究报告,依据目前现有商业化的绿色低碳技术,还不足以支撑全球各个行业实现碳中和,因此,未来要大力推动尚不完全成熟、没有进入商业化的技术来进入市场推动节能降碳。去年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实施方案(2023—2025年)》,其主要目的就是要解决当前绿色低碳技术供给不足的问题。要推动绿色低碳技术,一方面要推动技术研发,加大绿色低碳技术的供给,另一方面怎么把目前已经在处于早期实验室阶段以及早期商业应用阶段、尚不完全成熟的技术推向市场,这里面就需要做好技术评价,做好技术推广工作。中国科技创新在技术创新评价、技术服务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一直不令人满意。

在绿色低碳技术不能满足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需求情况下,怎样把现有的绿色低碳技术梳理清楚,让相关政府和企业工作人员知道,要开展节能降碳工作,有哪些技术?这些技术的成熟度怎样?每种技术节能降碳的潜力是多少?每种技术的使用成本是多少?要实现零碳目标需要多少种技术的组合?这些技术组合相应的成熟度和成本又是多少?这样才能使企业和政府更好地采用绿色低碳技术,在完成碳排放双控的考核目标时知道该怎样着手去努力。另外,还有一项特别重要的工作,就是针对现有化石能源的节能提效技术也很重要。要看到实现碳中和目标需要30多年的时间,化石能源是逐步退出的,通过先进的数字技术等提升化石能源的利用效率,降低单位产值的能耗,也是降低碳排放双控的指标。这在当前中国单位GDP能耗是世界平均水平1.5至1.7倍情况下,是不能忽视非常现实的工作。

第三个支柱就是要进一步完善深化碳定价的市场体系。实施碳排放双控这本身还是行政手段。但是,国内外的研究已经充分显示,实现碳中和仅靠行政手段是难以完成的,成本也是非常高的。而国际经验表明,通过市场化手段,利用经济手段节能降碳是最有效的,这其中,怎么样做好碳市场是一篇大文章。中国全国碳市场已经实施两年了,但是其覆盖的行业单一,整体交易量不活跃,碳价还比较低,因此,将水泥、钢铁、石化、化工、有色、建材、民航、造纸等行业纳入,同时,启动自愿碳减排交易(CCER),让碳市场扩容,让碳市场的交易类型丰富,特别需要加快进程。要看到随着欧盟边境调节机制(CBAM)的实施、七国集团(G7)准备开展气候俱乐部,以及关于全球最低碳定价的讨论,中国碳市场怎样与国际碳市场、尤其是标杆性的欧盟碳市场具有可比性是需要研究的问题。

在碳市场的运行机制上,怎样在碳配额分配上更好采用市场化的手段,怎样推动碳市场具有金融属性,这也是社会一直期望碳市场改进的地方。还有就是把碳市场与绿电市场、把碳市场与电力市场的联动,这是实现碳排放双控应该尽快研究破解的问题。一方面是碳价格的市场化,而碳价格的下游电力价格却不能联动,仅仅让发电企业承担碳排放的成本,这在逻辑上不通,碳排放双控还需要系统性改革配套。另一方面,如何利用碳税功能,研究怎样配合好碳市场,共同促进碳定价,让市场机制在促进实现碳中和目标中更好发挥作用,也是非常重要需要深入研究的内容。

第四个支柱就是如何推动消费端节能降碳。目前节能降碳的主要工作还是面向碳排放大户工业企业,比如能源企业及未来要纳入碳市场的八大行业的工业企业。但是随着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消费端的碳排放比如交通的碳排放、建筑的碳排放,在国家总碳排放中的比例将会增加,因此要尽快考虑如何通过碳标签、碳标识让广大消费者了解各种产品的碳排放,通过信息和价格等机制,让消费者不买高碳产品,倒逼生产端减碳。另外,通过有效的激励机制,减少消费者的碳排放是需要尽早研究的课题。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如何通过个人碳账户、碳普惠等,促进消费端的碳减排,形成全社会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文化方式,也是从能源双控到碳排放双控不可缺少的一环。

       总之,从能源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这是中国提出3060承诺后一个重大行动。要把这项具有深远意义的工作做好,同样需要扎实的制度创新。而把碳排放统计核算、绿色低碳技术评价与推广、碳定价和消费端降碳四项工作做好,碳排放双控的实施才能有牢固的基础。

《环球时报》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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