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笔者了解,所谓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版权、软件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地理标志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商号权、域名权等。
在我国,虽然设有国家知识产权局,从名义上来看似乎是统管全局的,然而它目前只管理专利权,而对于其他知识产权的管理,则分散在国家版权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广电总局、文化部、农业部、林业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等多家机构。
此种状况不利于我国知识产权的有效管理和整体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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