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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书不能算偷"是孔乙己睁大了眼睛为自己分辩的话。毕竟是“读书人的事”,读书人都知道。
窃书,倘若为了读书,倒算得是一件不太名誉的雅事。然而,孔乙己不是这样。自然,挨打是难免的,以至于遭举人家打折了腿。许是行动不便的缘故,孔乙己一年多没在酒店出现。店里的伙计猜测,“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然而,那时孔乙己不曾死。改了名,换了姓,唤作了丘知礼,不再好吃懒做,终于进了学——说是前朝的太学。他的时文顶有名的,又由著名书铺印出,很争得些名声。周围的人都觉得他是天上的文曲星,日后要点翰林的。谁承想,一篇冒名时文,遭学堂中人揭发了。这与点翰林有些违碍。丘知礼又一次睁大了眼睛说,“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又说,“冒名不违律,读书人的事,冒名算什么”。接着便是一套很难懂的学堂里的符号。听说惊动了翰林院,院里的孟乙己、颜乙己、曾乙己一班庶吉士要出面主持公道的。
迄今,快一百五十年了,翰林院的审查公告一直未见着。但学堂里再也没见着丘知礼了,的确是死了。
然而,有人说,他的魂还在学堂出没,怕是要托生的。读书人的事,谁知道呢?
附:鲁迅先生《孔乙己》全文(http://xys7.dxiong.com/xys/classics/Lu-Xun/Nahan/kongyiji.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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