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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评【教育法治】中国的师生关系:正从人伦关系走向法律关系

已有 2468 次阅读 2015-9-26 13:34 |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引言     在要用午餐的时候,看到科学网的头条:【教育法治】中国的师生关系:正从人伦关系走向法律关系精选先不吃饭,说说自己对这篇文章的看法。

正文

   这篇文章的观点摘要是:

   如果中国人民大学师徒断绝关系一案还有后续,我们期待公众能够认识到,孙家洲教授若收回声明,继续指导郝同学,恰恰是他雅量的体现,而不是受到了舆论的绑架;如果孙教授坚持自己的声明,则是他独立履行自己的学术职责,不应强加过多的道德判断。

     文章声明来自《文汇报》,又被科学网置头条,理应有较明晰的学理,其实不然。摘要第一句话就不通。什么叫“如果中国人民大学师徒断绝关系一案还有后续”?任何一件事在发展过程中都是有后续的(排除假定有公众尚不了解的事件已经解决的内部消息,可认定这一事件正进行中),《大学》开篇即对此有所阐述。摘要中有这种话,可见作者的率而操觚。

   其次,文章说:“孙家洲教授若收回声明,继续指导郝同学,恰恰是他雅量的体现”。按:郝同学并没有对导师本人不敬,对学界前辈评论张狂,是年青人中常见的现象,未触犯国家法律或校规,无被学校解除接受研究生教育权利的人伦或法律事由。孙教授若收回自己的声明,中止其与郝同学脱离指导关系的过程(按我的理解,现在孙教授仍然是郝同学的导师,因为未看到师生之间按照学校规定或该校惯例办理的脱离指导关系的手续完成),是合适的,值得称赞,但谈不到雅量的问题。如果孙教授出于自己的某种考虑不愿继续指导该同学,就中国的情况而言,也是可以理解的(当然要妥善解决郝同学的求学问题)。但文章说:“如果孙教授坚持自己的声明,则是他独立履行自己的学术职责。“此言从何说起?大学章程或教师法中对导师有这样的学术职责规定?

   文章从题目看,是谈师生关系正从人伦走向法律,但其内容与法律完全不搭,对相关人伦问题亦无正确辨析,难以想象这样的文章竟受到媒体的青睐。

【附记】我在激光戴的博文后留言,同意他的如下观点:如果被郝同学评论的两位教授,尤其是被批严重的牛校教授能出面解决,则可看作有雅量。甚或能成为学界佳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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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蔡小宁 safe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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