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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论文《<审音鉴古录>研究》的评阅书

已有 3797 次阅读 2012-6-19 23:19 |系统分类:教学心得| 论文, 西厢记, 中国戏曲, 折子戏

  

     李阳同学的博士学位论文通过答辩,从专家提供的学术评阅书来看,她的学位论文有较高的学术价值,作为导师,对她的论文选题及评价都有有些话要说。

     论文的学术评阅书共三份。一份为本单位教授评阅,有所溢美。外单位的两位专家都在本领域中有很高的声誉,评阅书也写得很认真,而非应景之作,值得认真分析学习。

    廖奔研究员的评阅书说:“《审音鉴古录》作为中国戏曲史上唯一一部导演学著作,首次进入博士论文视野也是首次为研究者所专门发掘,此选题因而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应该说,该论文为中国戏曲史研究填补了一处空缺。” 他的评阅书在指出本论文的缺点时说 :“ 《审》著选取当时流行的9个剧本《琵琶记》、《荆钗记》、《红梨记》、《儿孙福》、《长生殿》、《牡丹亭》、《西厢记》、《鸣凤记》、《铁冠图》里的65出折子戏——设计出身段谱,这些剧本在当时舞台上的演出面貌和导表演状况都值得细细分析研究,从中可看出一部戏曲表演史的轮廓,论文未涉及,却将一半篇幅用于了引申研究:“堆花”表演史、“跳判”表演史和昆曲道白的吴语化。尽管这些也是题中应有之义,未免让人感到比例失当、轻重失衡。”

       麻国钧教授的评阅书指出:“在国家开始投以重金,全面研究、构筑中国戏曲表导演体系的前期,作者选择这样一个选题展开研究,具有一定前瞻性,无疑具有重要意义。”评阅书指出了若干不足,还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修改意见。

     应该说,这两篇评阅书对论文价值的判定与批评都是中肯的。

 

    我的本业是《诗经》,从事戏曲史研究只有十几年。能够为李阳同学选定一个在戏曲史领域可以占据主流地位的论文题目,我感到可以允许自己有一点点自豪感。李阳同学原来的基础并不很好,但通过她自己的努力,这篇论文奠定了她一生的事业基础。答辩后,知道这篇论文最终只得了“良”,而一些差得多的得了“优”。我对李阳说,成绩优、良无关宏旨,主要是这篇论文让你端稳了这碗饭,那些得优的论文怕不行吧。

 

 

     

 附件一

廖奔研究员的评阅书:

    《审音鉴古录》作为中国戏曲史上唯一一部导演学著作,首次进入博士论文视野也是首次为研究者所专门发掘,此选题因而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应该说,该论文为中国戏曲史研究填补了一处空缺。尤其是,对此选题的深入探讨需要研究者具备戏曲表导演和文献发掘相结合的专门知识,一个博士生能够涉足其中颇为不易,因而也难能可贵。论文详细发掘了《审》著的中心内涵——昆曲表演艺术的发展与身段谱的产生,重点分析了《审》著中的身段谱,又重点选择了冠生身段谱作为具体切入点,给我们带来全新的印象。另外,对于“花神”、“跳判”和昆曲吴语道白的引申研究也充满启发性。论文写作规范,具有较清晰的思路,观点明确,结论可信。作者基础理论知识扎实,专门知识系统深入,态度严谨,学风良好。

 

    对《审》著的本体发掘尚嫌不够全面深入。例如对于书中身段谱的具体研究应该是重点部分,论文却仅举出冠生身段谱为例,至少也应将正旦身段谱纳入。《审》著选取当时流行的9个剧本《琵琶记》、《荆钗记》、《红梨记》、《儿孙福》、《长生殿》、《牡丹亭》、《西厢记》、《鸣凤记》、《铁冠图》里的65出折子戏——设计出身段谱,这些剧本在当时舞台上的演出面貌和导表演状况都值得细细分析研究,从中可看出一部戏曲表演史的轮廓,论文未涉及,却将一半篇幅用于了引申研究:“堆花”表演史、“跳判”表演史和昆曲道白的吴语化。尽管这些也是题中应有之义,未免让人感到比例失当、轻重失衡。

 

    建议作者继续丰富应该完成而未能完成部分,从而充实对《审》著的本体研究。

 博士论文《<审音鉴古录>研究——清代昆曲舞台表演的文献见证》的作者意识到这样一个在戏曲领域不容再置之不理的问题,也是一个有待解决的问题,即对戏曲表导演体系的全方位的研究。在国家开始投以重金,全面研究、构筑中国戏曲表导演体系的前期,作者选择这样一个选题展开研究,具有一定前瞻性,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附件二

麻国钧教授的评阅书

     作者对《审音鉴古录》进行了全方位的审视和研究,几乎囊括了其各个方面,作者在前人研究之基础上,考述与论证相结合,对序言、剧目、眉批、尾批的考证,提出自己独到的见解;对各种身段谱进行了仔细分析:读者在其对“堆花”、“判官”的研究中,看到了撰著者的史论功力。在讨论中,不时与当下的剧场艺术连同参照,使这样一部远期的昆曲指导性文献具有了当下的新鲜感。对中国戏曲史学的研究做出了一定贡献。

 

    可见,该文是一篇比较出色的,具有一定现实意义的论文。

 

    在行文中,应当做到并保持书名等的前后一致性,如《审音鉴古录》,《审》两个书名的使用要全文统一。

 

    “堆花”,可能是唐宋“队子”以及“队子”在北曲杂剧、明清传奇中使用的继承与发展,不妨从这个角度再做审视。

 

    该论文注释引证规范,未发现剽窃抄袭等学术失范之处。

    鉴于前述,我个人认为,该论文达到博士论文的水准,可以进入答辩程序。

 

    ——麻国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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