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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咬狗不是新闻,狗咬人才是新闻

已有 4761 次阅读 2011-9-5 16:31 |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人才, 新闻

 

     这是一篇旧文,因为刚才看到一位网友上传《谁说狗咬人不是新闻》(大概如此,记不清了),感到此文还有价值,贴在下面。

 

        1990年前后,《长春晚报》社会新闻栏刊登了一个豆腐块,报道了一件人咬狗的事。内容大致是:一个人醉卧街头,受到一只流浪狗的骚扰。该醉汉大怒,张口将狗咬伤,该狗狼狈逃窜,云云。这件新闻受到我的关注,我将那张报纸收藏起来,准备作研究的资料。因为专业与生计,二十年来,我一直没有时间着手进行这项研究,辗转中,那张报纸也找不到了,但事情却一直藏在心里。

       熟识的朋友都知道,我的记性不好。用电脑技术来解释,就是我的头脑能够容纳的信息太少,好比一个内存较小的电脑,只能存最必需的资料,否则会造成运算缓慢,甚至死机。所以,我对各种八卦有一种本能的排斥。既然如此,我为什么会对这个上不了席面的豆腐块新闻情有独钟呢?回答很简单,这件新闻引起了我对相关新闻学理论的思考。

        上大学一年级的时候,新闻学课堂上,老师援引西方早期新闻学的观点,告诉我们什么是新闻。用一句话概括,就是: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这件人咬狗的新闻报道,让我恍然大悟:人咬狗不是新闻,起码不是重要的新闻;而狗咬人才是新闻,而且往往是重要的社会新闻,就中国目前来说,尤其如此。

        为什么说人咬狗不是新闻呢?“新闻”就其英文原文及中文含义来说,是新鲜的事件。事件有大有小,前述《长春晚报》所报道的醉汉咬狗的事,只是一个档次很低的社会八卦,并无深入挖掘的新闻价值。而狗咬人的事件则不然,它往往透露出变革时期社会的深刻矛盾,具有重要的传播学和社会学的价值。

        近年来的社会现实与新闻实践,为我的上述理论阐述提供了素材。

       不久前,媒体报道佳木斯市整顿养狗,引起喧然大波。究其然,是因为整顿的起因是该市的一位常委晨练时被狗咬伤,故指示有关部门依法整治。我认为,该市民间对整顿养狗的反弹不够理性。可你不能要求百姓们处处理性,再说多数人恐怕还是借题发挥,根子深处,在于人们对现行社会制度的认可程度及各阶层相关利益的磨合。《京华时报》2010年1月10日的一篇报道,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了这一点。

        报道说,一个七岁的女童,放学后独自回家,在路上,被“某部委服务中心交通处下属修理厂”的三只狗咬伤,伤势严重,报道用“遍体鳞伤”来形容。报道说女童和头脸和腿部等17处受伤,13处伤口被缝合,伤深及骨,仅左耳即缝合20多针。报道还说,到发稿时为止,当地派出所的民警还“正在调查该停车场产权所属单位,来确定承担责任者”。

        一篇博文,不可能对此进行更多的学理探讨。我注意到,那个可爱的女童苗苗,下了校车,一个人需要在乡间小路上走两公里远。而我的女儿上小学时,我们被告知,孩子11岁前必须家长接其回家。报道说,苗苗的父母是从安徽来京的菜农,“在菜地里浇完水后”,准备到半路上接孩子时,发生这一惨祸。停有上百辆轿车的停车场不是一辆街头丢弃的自行车,还需要当地派出所旷费时日地去调查它的产权单位吗?与佳木斯市常委被咬事件中,有关部门的处理方式相比较,人们可以想一想,这些狗咬人的新闻报道反映了什么社会问题?它们的传播价值比人咬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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