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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自然伦理到社会伦理从“害虫”的生存权到人的尊严:佳作鉴赏篇

已有 4257 次阅读 2012-8-15 11:54 |个人分类:吹过竹篱的清风:鉴赏集|系统分类:科研笔记| 自然伦理, 李学宽, 社会伦理, 生存权利, 生命尊严

信息文明之光(45):

 

从自然伦理到社会伦理

 

从“害虫”的生存权到人的权利和生命尊严

 

——兼及天人关系、人文价值与科技的合理功用

 

——拜读李学宽佳作《害虫是不是有权在地球上生活?》一得

 

李学宽摄影-博文佳作欣赏之六

 

 

杨文祥

 

 

 

日前拜读了李学宽教授的配图博文佳作《害虫是不是有权在地球上生活?》。读过之后,有所感,亦有所得。略加整理如下。

 

“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一种昆虫究竟是不是害虫,并非取决于这种昆虫的自身要素,而是决定于人类有限认知能力在特定时空背景下对这种昆虫的当下认知,而且这一认知极有可能经受不住实践和历史的检验而在将来的某一天被证明是一种误解甚至是一种无以挽回其灾难性后果的可怕错误

   

20世纪中叶,具体说,是1962年,美国海洋生物学家蕾切尔·卡逊撰写的《寂静的春天》一书出版。此书的出版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人们对野生动物的关切,唤醒了人们的环境意识,引发了公众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各类环境保护组织和动物保护者协会等非政府组织雨后春笋般地在世界各地纷纷组建起来,促使联合国1972612日在斯德哥尔摩召开了人类环境大会,与会各国签署了人类环境宣言。就此,全球范围的环境保护事业以此为发端出现在当今世界的历史舞台之上。

 

这就是说,目前国际社会对环境和生态的关注,源于对长期以来人类对自己置身其中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状况日益恶化的无意识这一惨痛历史教训的吸取。

 

实际上,这种发生在自然环境和自然生态的故事并非偶然,同样的故事无论是在此前还是在此后,曾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在人类的社会环境和社会生态之中,发生在人类自己的社会实践和历史过程之中。

 

发生在自然环境的这个故事隐喻着世界内在的自然伦理。而发生在人类的社会环境和历史过程中的故事则昭示着与这一自然伦理在内在核心结构上相一致的社会伦理。

 

天人合一,万物同源,万事同理。

 

君不见,当年被“广大无产阶级革命群众”“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让他永世不得翻身”的“反动学术权威”们—— 直至文革结束,改革开放和百废待兴之际,人们才如梦方醒——这些不但被剥夺了生存的权力,更被剥夺了做人的尊严的“牛鬼蛇神”,哪一个不是我们当代中国在科学、教育或文化领域响当当的大师和国宝级的人物?可怜更可叹的是,这些“反动学术权威”中的那些被一次又一次的无妄之灾屈死的无量冤魂,那些惨遭地狱般的磨难,本不该逝去却过早地逝去的民族精英……

 

另如,依据“激情燃烧的年代”当年的社会认知,那些被“不忘阶级苦,牢记血泪仇”,“苦大仇深”的“无产阶级革命派”们无比痛恨的“国民党反动军官”和“军统特务”,实在是十恶不赦,不但“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即使是千刀万剐,杀十次也不足以平“民愤”。可是根据近年来陆续公开的史料和据此编写的影视作品,这些当年活跃在历史舞台上的社会精英,不少人曾在腥风血雨铁血交加的抗日战场上,谱写了一曲曲气壮山河可歌可泣的爱国史诗。

 

自然界各类形态的生物物种数不胜数,如果依据我们人类一时有限的认知,动辄宣布某种生物为害虫、害鸟或其他有害生物;社会上的人们各有其志,各具其趣,如果仅仅依据我们一时的认知、好恶或利益所在,动辄将异己分子或群体宣布为阶级敌人和反动集团,随即将这些“害虫”、“害鸟”和“反动分子”“一网打尽”,“ 斩尽杀绝”的简单粗暴的做法显然不能说是一种科学的社会管理模式,也不是一种理智开明的政治举措,更不是现代文明对神圣生命和生命尊严的敬畏与尊重。

 

透过具有一定长度的“历史显微镜”,我们可以对人类过往的愚昧、粗鄙、野蛮和落后看得格外清晰:

 

人类历史上那些好大喜功、激进盲动、功利短视、愚昧落后的意识所造成的自然生态灾难是一种关系到人类未来命运和生死存亡的生存危机,决不是“在所难免”地“交学费”这样一句话就能轻松了事的戏言。而其所造成的社会灾难与民族牺牲,更不是一纸历史决议和平反结论就可以弥补的历史损失,尽管这种历史决议和平反结论是伸张社会正义平复冤狱所必不可少的组织程序。

 

由此看来,近年来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和以此为科学基础所构建的和谐社会——和谐世界的理论思想不仅仅是对传统马克思主义科学体系的发展,首先是与“以阶级斗争为纲”唯心史观的决裂,是对“斗争哲学”这种追求绝对斗争,缺乏人道关怀和人文内涵的形式主义和教条主义倾向的学术批判与理论扬弃

 

当然,对和谐的价值追求,并非意味着无原则地放弃必要的斗争。

 

正是通过上述这种哲学观-历史观上的决裂、学术上的批判与理论上的扬弃,科学发展观实现了与当今时代和现代文明以人为本——尊重人的基本权利和生命尊严——的价值理性和科学理性的历史对接,构建起与信息文明和信息文明建设理论的内在联系

 

附言:

在佛家的理论视阈里,人世间的一切困厄与危机,都源自于人类久困于贪、嗔、痴的迷障而失去了本真的良善、生命的方向和生活的目标,唯有无边的欲海、昏天黑地的仇视与仇杀和执迷于偏执难以自拔的愚昧

 

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为了远离贪欲的深渊,远离怨怨相报永无休止的仇视与仇杀,远离愚不可及的偏执,即使不是佛门弟子,只要良知尚在,就有必要“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我佛慈悲,可杀身成仁,却不可暴殄天物,尽管在自然界和生命世界的食物链之中,必不可少的杀戮在所难免——即便是温顺的羔羊,为了生存也会因为捋食草叶刨食草根而危及到植物这一生命形态的生存,造成草原的退化。因此,若仅仅是为了维系朴素、本分、简单而有限的基本生存,一切对生命的有限戕害都在尚可宽恕的范围之内,但若是因贪婪和仇恨而生的杀戮,则罪在不赦

 

于是,无论是我们日常所推崇的“返朴归真”还是“回归自然”,其根本内涵均旨在于此。

 

就是说,佛家的“不杀生”理念,与现代文明对生命的尊重和对环境与自然生态的保护理念在内在上是相通的。这样,作为一位置身于现代文明历史条件下的科学工作者,如果能对佛教的哲学理念有所涉猎,无疑有益于深化自身对天人关系的哲学思考,有益于对人性和人文理念的深度理解,在此基础之上,必然有益于对科学技术在天人关系之中的哲学地位与合理功用的科学把握。

 

 

参见:李学宽《害虫是不是有权在地球上生活?》阅读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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