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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篇专利:联想科学求实和专利保护策略

已有 6094 次阅读 2010-7-10 13:21 |个人分类:知识经济探索|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专利, 农膜, 中美, 保护策略, 科学求实

【上篇:创新 开发 专利保护】

今天,中国农膜的使用量达到了200万吨,是世界其他国家农膜使用量的2倍左右。

80年代末90年代初,中国北方农村开始大面积使用塑料大棚技术种植蔬菜等作物,以期解决北方冬季缓解寒冷气候引发的菜篮子问题。93-95年期间,国际上的几家公司纷纷来华推广他们的多功能农膜,抢滩中国巨大的农膜市场的野心昭然若揭。特别是一家的日本企业,当时多次来大连和企业洽谈合作,推广他们公司的防雾滴、抗老化和夜间保温的多功能农膜,并要和企业合作开展试生产。

95年,经朋友介绍,这家企业的副厂长(姓肖)找到了我,问大连化物所能不能和他们企业合作一起开发出高性能的多功能农膜。由于我当时的研究方向侧重于太阳能利用光催化,对农膜的高效太阳能利用技术的开发就有了一个“金点子”。我就做了几个月的实验室试验,拿着配方送到该企业去造母粒和拉膜。几次下来,我们终于形成了一个想法了,开展“高效太阳能利用仿生态农膜的研究”项目。我们科研项目申请分别得到了大连市、辽宁省和中科院沈阳分院的立项资助。

我们成功研制出了高效太阳能利用的仿生态农膜,连续两年的农田试验,对一些蔬菜作物普遍增产5%以上。

太阳光中含有不少紫外线,它是引起农膜老化的原因之一,也很少能透过农膜。我们这种高效太阳能利用的仿生态农膜,其中含有转光体系,就是可将阳光紫外线按仿生态特征转化为400-500nm的青蓝光,和550-700nm的红橙光,将阳光中光合作用不能利用的或较少利用的黄绿光转化为光合作用较为有利的500-700nm的红橙光。我们再将防雾滴、夜间保温(即防红外反射)和三层复合等技术集成进去,于是就开发出了“高效太阳能利用的仿生态农膜”并投入了实际使用。

98年,我们率先在国家专利局申请了发明专利(CN98113947.7一种仿生态农膜及其所用转光体系),并于2001年正式授权。中国因此有了“转光农膜”。2004年,该该专利因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同年,中国科学院电子学研究所吴珊英也申请了一项发明专利并获得授权,该专利将太阳光的紫外线转为了红外线,以便提高大棚内的温度。

这两篇专利的发表和授权,实际上阻止了国外相关转光农膜产品进入中国。而这两篇专利的相继专利权终止,也使得这些专利技术成为了公知公用技术。

另据消息,中科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去年研制成功了蓝光转化膜,使用该地膜可使水稻最多增产达9%。辽源市塑料四厂的生产基地已形成年产500吨蓝光膜母料和5000吨蓝光膜的生产能力。

中国转光农膜成为了一个以技术秘密保护的国内质优价廉产品为主为的群雄逐鹿的大市场。

【下篇:专利权保护范围 科学求实 联想中美清洁能源高技术领域合作战略】

现在有不少科研造假事情了。我也是一直担忧一个问题,那就是专利的权利要求范围往往大幅度超过了你的基于实验的实施例,许多内容不一定都基于现有的科学实验,那这是否有悖于科学求实呢?

对很多专利,仅仅根据其所提供的实施例去复验技术,一般都是很难能被重复出来的,从各国专利有关法条来看,好像也从来没有要求申请人或发明人所提供的实施例能被重复出来。专利不像发表科学论文,后者是必须能重复或者重演出来的,否则就可能涉嫌学术造假了。

记得,在80-90年度间,我们的科研工作不少都是搞国外专利的剖析。在不少情况下,专利技术的剖析是很困难的,同时也白白耗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其原因就是专利除了实施例外,基本上都划定了一个较大的技术参数选择范围,使得剖析的方案的组合变得很大,很复杂。当然,也不乏还有不少技术秘密没有被披露,尽管专利要求对所保护的技术内容的充分披露。

专利,将专利技术用一个扩大的范围来保护,一方面权利要求范围得到扩大,另外一方面也期望不被轻易地复制利用。这样一来,就完全有可能出现技术参数的构造(虚构)了。譬如,在实验中发现一个化学反应的最佳pH是7.5,在写专利的时候,一般会把pH的范围尽量扩大,如写成pH1-12,而在其他的pH值上的结果就不一定是基于实验结果的了。在这里,我们明显感觉到了科研道德文化的冲突,也就是写专利的时候,你是否需要构造出一些技术数据呢?

最近也经常和同事们一起讨论了这个问题。我们的观点是:在专利撰写的时候即使划定的一些范围不是基于确实的科学研究实验数据,但也应当是基于科学研究的实验所作出的合理的预测,抽象出合适的上位概念,而不应当是瞎编数据,虚构数据,并且在所提供的实施例中,应当能使阅读人足以去理解这个发明是如何实施,并足以判断在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内都可以实施并取得所述的能预期的效果。这个合理的预测在专利撰写的时候是可以的,并不构成科研造假。

假如不是基于实验,那么这种“预测”就可能是很不合理的,就可能是“瞎编”,由这种“瞎编”为基础去抽象的上位概念就涉嫌“造假”了。

专利是国家战略的一部分,从商业角度上看,专利作为知识产权的一个重要部分,必须服务于国家之间的高技术产业化和市场化的利益的平衡。那么虚假的一些专利假如不是乱了自己而是乱了别人,那么,我们也不一定就过份去计较了。“垃圾专利”也可以成为国家战略的构成部分。

前段时间,我写了一篇博文,关于中美战略经济对话清洁能源是馅饼还是陷阱,我提醒中国当局一定要对此有一个清醒的认识,绝不能把中国能源核心技术拱手让给任何一个国家,特别是要盯住美国人,我们千万不要在我们没有足够管理准备和控制措施的情况下和美国人开展有关清洁能源的合作研发,决不能让美国人进入有关的中国清洁能源技术的核心区域。还是要特别提醒当局,假如要跟美国人搞高技术合作,美国一定是希望卖他们的高技术产品,而中国是一定希望买他们的技术。我要呼吁的是,一定要对美国的高技术无论是产品还是技术,在专利方面要好好评估,不要瞎引进,不要破坏了中国已有的但还是非常脆弱的高技术自主创新能力,特别是在涉及中国未来经济发展核心价值核心利益的清洁能源技术领域,中国必须要把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中国政府应当在清洁能源领域建立自己的专利防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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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林耕 zhj7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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