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真理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hcrm 我是一个杂学者,涉猎学科多而杂、浅而不深、博而不精。

博文

男硕士碎尸女领导说明什么?

已有 4820 次阅读 2012-5-15 09:57 |个人分类:科学论剑|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office, style, 硕士, 学位, justify

媒体喜欢拿一个人的学位说事,譬如男硕士曾杰在经过预谋后将认为总是和他作对的女领导残忍杀害后碎尸。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将罪犯曾杰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曾杰今年38岁,北京人,硕士文化程度,曾是一家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研究中心的分析师。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曾杰因工作中与其单位领导林某产生矛盾,遂起意杀害林某,并事先租赁了用于作案的房屋,购买了绳子、电锯等作案工具。2009年3月9日20时许,曾杰将林某骗至租房处,对林某进行殴打、捆绑,并用绳子猛勒林某的颈部,致林某机械性窒息合并颅脑损伤死亡。后曾杰将林某的尸体肢解,并将大部分尸块抛至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北路96号对面水渠内。被告人曾杰作案后被查获归案。 

上述案情均源自凤凰网的转载,应该基本说明了情况,可以说,曾杰为作案做了周密的准备,只是他忘了一句老话: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即便他猜想的都是真的,那位女领导也确实在为难他,而他是没有权利剥夺他人生命的,这是一个人应有的基本素质修养,更何况他受过高等教育!

或许有人会说,中国的高等教育如何如何,问题多多,所以才会出来这样的事。或者说,这不是教育不教育的问题,国外不也有高知犯罪的吗?另外,还有甚者很同情曾杰,认为女领导不做得过分,他怎么会痛下杀手呢?

类似这样的评论已然屡见不鲜了,人们总能从不同的角度找到自己的立论点,唯独放下了良知和法律——这两点在当今的社会似乎越来越贬值了。

我们为什么看不到对杀人者的憎恨了?为什么没有了对受害者的同情了?从来杀人者不会都是“万恶不赦”,受害者也不会都是“完美无缺”,可谁又有权利毁灭一个生命呢?

社会要有道德,公众须有良知,每一个人都要有自我反省的习惯,不要总是把问题和责任推向别人——如果那样,一个人只会朝着错误的深渊越滑越深,最终毁灭的还是自己。

爱惜自己,尊重他人,你的心才会平衡。

 

2012年5月15日



https://wap.sciencenet.cn/blog-448631-571082.html

上一篇:《谁说美国不敢打朝鲜》点击超10万人次
下一篇:我为什么不是社会精英?
收藏 IP: 58.54.107.*| 热度|

6 刘庆丰 周文明 李发堂 czhc zhanghuatian luxiaobing12

发表评论 评论 (20 个评论)

数据加载中...
扫一扫,分享此博文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4-28 14:21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