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徒困境是经济学博弈论中的一个非常有名的博弈例子。
囚徒困境来自这样的一个故事:两个犯罪嫌疑人作案后被警察抓住,分别关在不同的屋子里接受审讯。警察知道两人有罪,但缺乏足够的证据。警察告诉每个人:如果两人都抵赖,各判刑一年;如果两人都坦白,各判八年;如果两人中一个坦白而另一个抵赖,坦白的放出去,抵赖的判十年。于是,每个囚徒都面临两种选择:坦白或抵赖。然而,不管同伙选择什么,每个囚徒的最优选择是坦白:如果同伙抵赖、自己坦白的话放出去,不坦白的话判一年,坦白比不坦白好;如果同伙坦白、自己坦白的话判八年,不坦白的话判十年,坦白还是比不坦白好。结果,两个嫌疑犯都选择坦白,各判刑八年。如果两人都抵赖,各判一年,显然这个结果好。但这个帕累托改进办不到,因为它不能满足人类的理性要求。囚徒困境所反映出的深刻问题是,人类的个人理性有时能导致集体的非理性——聪明的人类会因自己的聪明而作茧自缚。(baidu)
最近几日的公开审理的“打老虎”案例,其实是现实版的囚徒困境。从案件审理过程透露的信息看,对自己最优的选择,未必是对团体最优的选择。但人的最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本性,决定了在博弈中,囚徒困境的无法破解。即使是曾经的夫妻,朋友,亲人,也难以做到真正的理性(什么是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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