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与法律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liuxuxia126

博文

诚实让我在澳洲避免受罚

已有 14156 次阅读 2012-7-24 08:01 |个人分类:游记|系统分类:海外观察| 澳洲, 处罚, 海关, 携带物品

    我一直是教学生该怎么知法、守法,没想到一踏进澳洲的国土,就给自己的守法记录划上了一个大大的叉。

    去澳洲之前,专门看了海鸥大姐写的文章,了解了一些进澳洲不能带的东西的信息.动物不能带,动物制品也不能带,植物不能带,植物制品要申报.等等.食物不能带,所以再想吃的东西我也是忍了又忍,连最想吃的辣椒酱都没敢往行李里放。

    去澳洲之前,老公给我开了一个必带物品的单子。和他住一起的男孩子学会了抽烟,一直在家是乖孩子的他并不想让父母知道。澳洲的卷烟贵得很,一般是10多个澳元一盒,在澳洲人看来不贵,可对于习惯将澳元换算成人民币的中国大陆人来说,就不是一个小数目了,所以他听说我要去,就让老公委托我给他带两条烟。

    烟我买了,两条兰色包装黄鹤楼,没想那么多,打包装进了行李。

    飞机抵达布里斯班,按照惯例要进行过关申报,其中有一项:你是否带进澳洲超过2250ml,或250支香烟?或250g的烟草产品?我当然填了yes,两条,400支呢?还有一项是:你是否带进澳洲"木制品,植物,植物的部分?我也选了yes,因为我的行李里有2盒茶叶,是我准备送给黄先生和海鸥的礼物。

   取了行李,过海关时,海关人员对每个过关的人都很友好,在护照上盖了章,对于进关申报一律写"NO"的,将申报单留下,他们就从绿色通道出去了,我因为填写了2个yes,所以被引导到另外的工作人员那里,有个中年的女关员,示意我打开行李,取出申报的香烟和茶叶给她看。

   茶叶没有任何问题.估计她也知道澳洲是不产茶叶的,况且茶叶是被加工过的植物,就被放行了。我拿出了那两条烟。女关员找到一个写着中国汉字的规定给我看:每人只能带250只的香烟,其他的要被征收关税。由于儿子和我一起,她又问我一个问题:孩子多大了?我说,13岁。按照澳洲的法律,儿子是不能吸烟的,超过18岁是可以携带香烟的,但13岁却不可以。她很快算出了我应该交纳的惩罚性关税:107澳元!

  天,我买这两条烟,一共花了不到60澳元,不知道她是如何算出来的!

  我问:"我可以将超过规定的烟当垃圾丢掉吗?"老公就是将不能带进关的食物丢进垃圾桶才可以过关的,澳洲的法律也许可。她却说:"不可以!"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要交这么多钱,有点不甘心!

   打开的行李要重新放好,也没有那么容易。衣物,小礼品,洗刷的用品,都一一展现在面前,似乎在嘲弄我!难道我真的要交关税?或者留下违法的记录?真是很狼狈!

    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我再次向她求证:"真的要交这么多钱?"如果她坚持,我也只好认罚,作为中国人的尊严,我是不会求她了。

    儿 子开始埋怨我了:"怎么搞的,把行李弄得乱七八糟!谁让你带这么多香烟的!"

    他还没有学会站在我的立场上考虑问题.我依然在犹豫,不知道该怎么办。先生来接我们,肯定在外面等急了。我跨两步出了这个门就可以看见他。可我没有被允许,还不能出关。

    她再次问我:"孩子真的只有13岁?"

    她希望我撒谎吗?虽然儿子长的个头比我还高,说他18岁了就可以"蒙混过关"!可我不能当着儿子的面对一个外国人撒谎,这是原则。宁愿被罚款也不能给孩子留下不好的印象。

   我肯定地说:"是的,他才13岁"。

   兴许是这句话打动了她,她终于说了句让我舒心的话:"THAT'S  OK!"

   OK了?不用罚款?不用把香烟当垃圾丢掉?

   我赶紧收拾好行李箱,一切似乎都顺畅了些,很快就塞进去。

   有惊无险!我长舒一口气!出了关,终于见到了早就等候在门口的爱人!

 

   提示:中国海关允许带400支香烟进关.澳洲只许可带250支(一条两盒半),很奇怪这个数字!从澳洲回来时,澳洲航空规则修改了:手提行李只能带100G或100ML的液体,包括化妆品,牙膏等.如果有化妆品和牙膏,最好装在透明的塑料袋里备查。

   写于2007年3月



https://wap.sciencenet.cn/blog-421287-595165.html

上一篇:杂草
下一篇:M档试拍
收藏 IP: 220.249.99.*| 热度|

20 曹聪 陆俊茜 李学宽 曾庆平 武夷山 喻海良 戎可 刘瑞亭 王春艳 王善勇 何小阳 高莉 张玉秀 刘凡丰 吉宗祥 朱晓刚 刘立 鲍永利 fansg FloatingRose

该博文允许注册用户评论 请点击登录 评论 (42 个评论)

数据加载中...
扫一扫,分享此博文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4-30 04:23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