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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乎,我的中国!

已有 3035 次阅读 2010-9-10 16:17 |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悲乎,我的中国! 

 2008年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爆发后,我们天真地以为,国务院都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问题会好转的。

但是看了下面的新闻,我彻底失望了。

在我个人看来,这类事件应该直接启动“刑事”程序,直接拘留这些藏匿毒奶粉的人,然后在再开始调查。可悲的是江西竟然规定9月底一起上缴,还免于处罚!天理何在?

江西规定9月底前主动上缴问题乳粉免处罚

2010-09-10 08:24:04 来源: 新华网(广州) 跟贴 245 手机看新闻

核心提示:9月9日,江西省对2008年的问题乳粉和2008年9月14日之前生产的未经检验三聚氰胺的乳粉发出清缴通告,凡在9月30日前主动上缴问题乳粉的可免于处罚,对逾期拒不上缴的,将依法从重处罚并给予严厉打击。

新华网江西频道9月10日电  9月9日,江西省卫生厅联合江西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农业厅和公安厅对含三聚氰胺问题乳粉发出清缴问题乳粉的通告,凡在9月30日前主动上缴问题乳粉的可免于处罚,对逾期拒不上缴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从重处罚并给予严厉打击。

通告要求,全省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销售、藏匿2008年的问题乳粉和2008年9月14日之前生产的未经检验三聚氰胺的乳粉。仍持有上述乳粉的单位及人员要立即主动上缴,生产环节的上缴至当地质监部门,经营环节的上缴至当地工商部门,餐饮消费环节的上缴至当地卫生部门,含乳饲料生产企业的上缴至当地农业部门。凡在2010年9月30日前主动上缴的,可免于处罚;逾期拒不上缴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从重处罚并给予严厉打击;对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门立案侦查,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执法部门欢迎公众对乳制品和含乳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生产、经营、藏匿问题乳粉及其相关线索的,可向当地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部门、质监、工商、卫生、农业等部门举报,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省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诉举报电话:0791-6396331;

省质监局投诉举报电话:0791-12365;

省工商局投诉举报电话:0791-6350159,12315;

省卫生厅投诉举报电话:0791-6255761;

省农业厅投诉举报电话:0791-6217341;

省公安厅投诉举报电话:0791-7286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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