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xj6309的个人博客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lxj6309

博文

“物化劳动”何以能够劳动,能够创造价值?

已有 8732 次阅读 2011-10-1 09:23 |个人分类:经济学|系统分类:科研笔记| 经济学, 价值理论, 物化劳动

        关于物化劳动能否创造价值一直是关于马克思经济学争论的一个焦点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首先界定什么是价值?为什么要这样界定?
        “劳动创造价值”在劳动价值论中,在理论上不是一个定理,而是一个公设。价值的量化在劳动价值论中是一个定义,也不是一个定理。作为定义,它是不需要证明的,作为公设,虽然不需要数理逻辑理论式的证明,但是需要事实的归纳证明,是一种不完全证明。
        再一方面,劳动价值规律不是一个确定性命题,而是一个统计性命题。作为统计性命题,它是一个平均规律。还要牢牢记住,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中,劳动价值规律已经转化为生产价格(不是生产者价格)规律。
       有了以上认识,我们再来谈物化劳动是否及何以能创造价值。
       对物化劳动,我们可以简称为机器,或以机器为典型代表。
       机器能劳动吗?能!在一个有限的时期内,大家都会承认一个无人工厂是可能的。那这个无人工厂就是物化劳动在劳动,机器在劳动。问题很简单!但是,这种物化劳动的劳动的意义何在?
        如果在一个没有人的世界中,这些物化劳动就如自然生产的森林和静静流淌的河流一样,没有任何经济意义,谈不上什么价值!
       今假设一个两人的孤立社会,可以称之为一个孤立经济系统(只有有了人且社会,才谈得上经济),每人占有且经营着一个无人工厂(你可以想像这个无人工厂就是一棵面包树和一眼泉,这样如果两人合作就会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两人都不从事任何劳作。现在问:这两个工厂在劳动吗?在创造价值吗?
        这两个人面临的经济局势可以有以下几种情况:如果放开肚皮消费,(1)如果放开肚皮消费,面包和水都显著不够;(2)面包和水都刚好够,(3)面包和水都显著多余?其他情况暂且不论。
        看第(1)种情况。如果两人的战争实力完全相当,他们是不想两败俱伤的,因而会采取平均资源的分配方式。这时候,从交换的角度看,水和面包的交换比例就是资源的总量比例。你可以说,这就是物化劳动的比例。不管具体的两种资源量各是多大,他们都工作了相同的时间。实际上,对于物化劳动者(机器),不管各自包含多少物化劳动,除了工作时间之外,是无法再乘以什么权数的,你不能说A机器中原来的物化劳动时间1,B机器中原来的物化劳动时间是100,就用这种物化劳动时间去对活劳动时间加权。在上面的例子中,这种加权是不可能的,只能按资源量进行交换,否则就得爆发战争。现在的公平准则就是:“大家享用的食物量相同”。战争的背后既是经济的争夺,也有公平意识的作用。
        对于物化劳动,既然不能按照其中的物化劳动时间加权,物化劳动的劳动价值就只能是转移本身的价值到产品中去。这里一定要注意区分价值和使用价值。物化劳动可以创造使用价值这是毫无疑问的,但创造新的价值确实难以讲得通!价值只是人和人之间经济社会关系的反映。
         看第(2)种情况。这种情况下,如果两人的消费需求量不同,且总量又仅够两人消费,那么,交换的比例自然按照消费比例交换是最可能的,否则也有战争的危险。
         看第(3)种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既然资源可以充足地供两人享用,且都无需劳动,如果物化劳动量为0,那么,交换的比例就可以是任意的,完全决定于消费情况。按照现代西方经济学的说法,可能认为这时商品的价值为0(稀缺性为0).所以,我们也清晰地发现,在西方经济学中,价值和使用价值也是不同的,从而价值总量(GDP)不等于财富总量。只不过西方经济学还认为:价值就是交换价值。如果物化劳动不是0,但是工厂是永恒的,不随生产的强度和总量而稍有损耗,那么交换的比例仍然是任意的,以消费量为界。如果物化劳动者(机器)随着生产的进行而有损耗,那么,生产就不是纯粹无需劳动参与的。这时,即使为了维持简单再生产也要劳动,这就成为下面的问题。
        在上面的例子中,两个人都无须从事劳作。现在假定,生产前面那些量的产品,二者用的劳动时间是完全相同的,这样,工厂就不是无人工厂了。则在第(1)种情况下,每个人的消费量和交换量就需要自己做出选择了,因而交换比例就是选择的结果。他们如何选择呢?决策变量包括三个:水的消费量、面包的消费量和交换比例。这种情况下,我们首先假定总产量不至于让两人饿死(即社会消亡,如果那样,资源必然是要平均分配,那也就是原始社会的情况),从而,两人的资源自留量在维持自己的生存所需水平以上。这时候,生产水的人愿意用多少水去换多少面包呢?如果总资源量刚好够维持两人不死的生存水平,那么,交换既是按照资源量生产比例交换的,也是按照劳动比例交换的。设水和面包的总产量分别是X和Y,水生产者对水的不死需求量是x,对面包的不死需求量是y,则水和面包的交换比例是(X-x):y,这时的劳动交换比例是。这时,虽然名义市场上的交换比例不符合劳动价值规律,但是,从社会的角度而言,两个人都劳动了相同的时间,而且是社会必须劳动时间,所以,从社会的角度而言,仍然是等量劳动时间相交换。在一个现实的市场经济中,个人产品的自用比例是非常小的,所以,在社会范围内就是劳动交换。
        因为社会交换的实际发生是在满足自我生存生存需要以后,所以,我们不如直接假定,每个人生产的都是自己不用的,而是专门为他人生产的。这时交换如何发生呢?A会持续用每天劳动5小时的产品去交换B每天劳动1小时的产品吗?在一个劳动平等意识占主导地位的社会中,这种情况不会发生,平均的结果是交换按照劳动价值规律进行。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占有平等意识占社会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所以,交换是按照生产价格规律来进行的。但是,价值是一个定义,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就是等于其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在以上的分析中,我们有个前提条件,即维持社会的持续存在和发展。如果只是社会的一个局部,那么,可能出现不符合价值规律的情况,但是,全社会平均的结果,价值规律必然顽强地为自己的作用的实现而战斗。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或许可以统一用占有平等来研究其经济规律。劳动者占有的是自己的劳动力,对劳动力一是有一个原始生产值(从孕育出生到参加工作),二是有一个维护保养费用,所以,劳动力的使用必须首先满足劳动力的简单再生产规律。一般个人和家庭只占有自己的劳动力,依靠劳动力获取收入,资本家则占有生产资料,依靠对生产资料的占有获取收入。在纯社会主义社会中,没有人占有生产资料,绝大多数人都只占有自己的劳动力,依靠劳动获取收入。而且,在高级社会主义中,每个人的劳动力价值都基本相当(具有基本相同的受教育水平),所以,单位劳动时间的收入都相同。
        对于物化劳动,虽然它能劳动,但是不能创造价值(不是使用价值)。如果对单位死劳动的占有获得了超过其简单再生产的价值,那就是对劳动力的占有者即劳动者的剥削,因为对于大多数劳动者,他们只获得了自己劳动力的简单再生产价值。而如果二者都获得扩大再生产的价值,那么,物化劳动扩大再生产的价值应该用于提高生产力即进一步增加物化劳动或转移用于劳动力的扩大再生产,劳动力的扩大再生产收入则用于增加人口和提高教育和劳动技能水平。从这里,我们或许可以体会到剥削的真正含义!
        我们可以再想像一个社会,其中,社会的生产完全不需要人的劳动,这时,如果社会的这些无人工厂被少数一些人占有,那么,其他人如何获得生活资料呢?他们全都失业啦!
       本文的分析方法,我称之为极端分析法。一个复杂系统整体运行的理论是否正确,可以用极端情况下的结果予以剖析。当然,不能说任何复杂系统结论都适用于极端情况。但可以从极端做起,看极端和简单如何过渡到复杂。如果不能说清楚这个过渡,就存在认识的死角!


https://wap.sciencenet.cn/blog-315709-492273.html

上一篇:再说超光速
下一篇:从温州民间借贷危机风潮这个麻雀说起
收藏 IP: 120.6.64.*| 热度|

0

该博文允许注册用户评论 请点击登录 评论 (2 个评论)

数据加载中...
扫一扫,分享此博文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4-18 14:59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