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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农村子弟留下乡愁的根

已有 2006 次阅读 2018-12-27 09:08 |个人分类:生活观察|系统分类:生活其它| 农村土地

国家正在修订农村土地法,在以前的规定中,户口离开农村到城市工作的农村人不能再拥有农村住房,或现有住房不能再维修直至不能居住。这些规定将斩断许多农家子弟离家后再回家怀念乡愁的路。实际上离乡的子弟也是家乡的财富,甚至有的是家乡的骄傲。这里建议:

(1)允许第一代离乡人保留农村住宅,可以在原地基上重修或翻盖,其使用权直至其离世。允许其退休后返村居住。鼓励其积极为家乡建设做贡献。

(2)允许离乡第二代继续使用其前代人留下的遗产住房,并缴纳一定的物业费。退休后返村居住应缴纳一定的村庄建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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