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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肖方案的大是大非

已有 5651 次阅读 2010-10-30 16:51 |个人分类:陈年档案|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方舟子, 是非, 公权力, 肖传国, 私权利

这段时间不断有人跟我说大是大非,觉得肖传国动武,就是大非。
反过来,小方就成了大是。但是在我看来,只有小非与大非,没有什么大是。

大非是:国内媒体伙同方舟子,以公权力侵害肖传国的私权利。而国内的一些著名知识分子、社会贤达、著名记者,对此毫无察觉,都人云亦云地参与了对肖传国的舆论审判和道德审判。

小非是:肖传国告诉无门,默许了亲戚动武。——有雇凶吗?没有,一审法院没有认定这个情节;有黑社会吗?被警察抓起来哪几位,都不符合中国政府对黑社会的定义。

有著名人士说过,在鸡蛋与石头之间,永远选择站在鸡蛋的立场上。

什么是大非,在任何时候,公权力对私权利的侵犯,相对于私人之间的网络格斗也好,打仗斗殴也好,都是大非!!!

最近一段时间,聚光灯重新打在肖传国与方是民舟子身上,把他们之间的十年争斗照了个透亮。
当肖传国刚刚被拘留的时候,舆论几乎一边倒地站在方是民舟子的一边,又是什么保护中国的良心,保护说真话,把一个惯于说谎,惯于抄袭,被人抓住还死不认帐的人捧为说真话的代表,中国媒体主流何其可笑!
(关于这一点,最近亦明先生又把方是民舟子抓了个现行。参见《从小偷到巨骗——方舟子的人生轨迹》

所有的是非都是在具体的语境之中的,有抽象的是非吗?

很多人以为有,并且敢于相信,他们知道哪里是“是”,哪里是“非”。于是他们跟着吆喝,跟着表态,见到有人“竟然”“敢于”反对方是民舟子,马上就居高临下当头断喝:大是大非面前,你怎么能站不稳立场!刘华杰竟然敢于宣称去探监肖传国,岂非完全丧失了是非之立场!

在一个网民的留言中,我看到了从庸众到暴民的一线之隔。他们先是跟着相信媒体,相信传言,选择了是非;然后,就对一个抽象的,他们完全不了解,也不认为应该了解的肖传国发起了道德审判!

对于广大的网民,我可以认为,这是出于他们质朴的正义感。
但遗憾的是,对于媒体以公权力侵害私权利这种更大的是非,他们的正义感完全失明了!

2005年,《北京科技报》发表方舟子文章〈脚踏两只船的院士候选人〉(此文至今仍然在其官网上),对肖传国进行了指控,当时,北京青年报是否有记者对此事进行了独立采访?是否在文章发表之前,与肖传国本人,或者与肖传国所在单位,或者与中科院相关机构进行过核实?
事后,这些指控统统被证实为不实之词,《北京科技报》是否有过更正?有过道歉?

2009年,〈科学新闻〉等媒体发表对肖氏反射弧的严厉指控,主编贾赫鹏,记者方玄昌等人,是否对方舟子和肖传国给予了同样的发言权,媒体的立场是否公正?
(倒是有位记者被追问之下,吐露了一句实话:“我们也不光是听方舟子”,这话被亦明先生抓了正着!——不光是听方舟子的,那就是主要是听方舟子的,偶尔也听两句别人吧!
媒体缺乏独立调查的能力,缺乏发现问题的能力,跟着网络大字报的指挥棒转,还自居正义,实在是可耻。)

2010年,著名的〈南方周末〉发表两篇记者柴会群的文章,对肖氏反射弧进行了严厉指控,〈南方周末〉是否给予肖传国以同样的发言权?关于其第二篇文章,请参考拙文〈一篇缺乏职业精神的报道〉

2010年,中秋节前一天,北京警方在上海浦东机场拘捕肖传国,肖传国带着手铐的镜头出现在电视上,是否考虑过这会对“嫌疑人”肖传国的名誉构成伤害?是否有僭越法院提前判案之嫌?
(在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涉及性工作者案件的报道中,警方及媒体尚能以马赛克等形式,注意保护其基本人权,为什么对于一位著名科学家,不能注意保护其名誉?法院尚未开庭,新闻中已经出现“落网”一词。张鸣先生不久前在博客中贴出文章,批评侮辱性执法,如此难道不是侮辱性执法?新闻如果一定要报,为什么一定要采用这样的画面?用个照片不好吗?不用画面只用字板也是可以的吧?)

在此之后,形形色色的人马鱼贯出场,高调表示他们的道德感,谴责雇凶伤人,讨论如何保护方舟子。
但是,他们都看不到,肖传国的个人权利在被方舟子以新语丝网站及个人博客为工具长达五年的侵害,也没有看到,国内媒体以公权力对肖传国私权利的侵犯。

什么是大是?什么是大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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