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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是个奇妙活。一个翻译,如果出现任何差池都可能造成误会,带来不理想的结果。
例如,当初可口可乐进入中国市场时,一些本地零售商就为其起了一个有毒的名字——“蝌蝌啃蜡”或是“口啃蚪蜡”。
在那个年代,广大民众要鼓起多大的勇气,才敢喝下这种冒着气泡的棕色液体。更何况,这古怪的名字光听着都有种要中毒的感觉,试问这销量怎么可能上得去。
幸好,后来官方通过350英镑的奖金悬赏广征译名,才获得“可口可乐”这一绝世好名。
而翻译的奇妙之处也就在于此,它并非只是两种语言之间的直接转换。另外,在特定的社会历史环境中,译者的翻译意识和表达会受到环境的影响和制约。
在我国,大陆、香港、台湾三个地区文化同种同源,一脉相承。但由于历史原因,两岸三地在语言表达和习惯又存在明显差异。这就导致了一些翻译上的不同,出现“一国三译”的情况。
《肖申克的救赎》台译名为《刺激1995》
无论是外国人名、电影名称还是其他别的专有名词的翻译差异,都会让人进入鸡同鸭讲的窘境。有时候,这些差异还会引起网友的疯狂吐槽。
我们先来猜个谜——【sydney rock sugar】,打一种食物名词。很多人第一感觉会认为,这是悉尼的一种当地食物。但事实上,它想表达的是一种中国的传统名点——冰糖雪梨。
尽管sydney rock sugar本身就是个典型的“神翻译”,类似于将冬瓜茶译为“winter melon tea”,存在错译但至少能让人看懂说的是什么。
不过,sydney rock sugar这一错译,就只有香港和台湾人看得懂,对大陆人并不友好。
因为雪梨,其实是早期广东移民对悉尼约定俗称的称呼。后来不说粤语的台湾,也照样用了雪梨这一译名,如雪梨大学、雪梨机场、雪梨歌剧院等。只是受内地的影响,近年来港澳地区才与大陆译法趋同,逐渐改用了悉尼。
“雪梨”歌剧院
一个词的翻译,经常与历史、文化等的发展纠缠在一起,可谓错综复杂。但这其中,也有一些规律可循。其实对于地名和人名的翻译,一般都会采用音译法,也就是根据外来词的发音,用读音适合的汉字组成汉词。
中国幅员辽阔,尽管书写得到统一,但方言却依然盛行。于是,一些外来词的最早期翻译就经常被方言带歪。
例如最早将Holmes译成“福尔摩斯”的,便是一位“胡”建人。而其更早翻译版是在1896年,那时Holmes还曾被吴语译者译为“呵尔唔斯”,其中Watson则被称为“滑震”,让人觉得一头雾水。
《 时务报》刊发的“记伛者复仇事”,我们现在通常翻译为“驼背人”
而说起方言,最受欢迎的莫过于粤语了。
所以,在粤语使用习惯更强势的香港地区,一些人名地名的翻译就会受到粤语发音的严重影响。而这些译名,也往往让内地人觉得古怪和难以理解。
除了sydney变成了一种水果以外,拿破仑败北之地“滑铁卢”Waterloo Road,则被港译为“窝打老”。美国“好莱坞” Hollywood大在香港的译名则为荷李活。
香港的窝打老道和荷李活道
另外,港译人名也同样让内地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例如,帅气的球星内马尔(Neymar)、贝克汉姆(Beckham)和梅西(Messi),分别就被译成了怪怪的“尼玛”、“碧咸”和“美斯”。
当然,最让人崩溃的还是那几个“拿度”,拿度——纳达尔(Nadal)、朗拿度——罗纳尔多(Ronaldo),朗拿甸奴——罗纳尔迪尼奥(Ronaldinho),C朗拿度——Cristiano Ronaldo。
为了区分更好地区分两个朗拿度,Cristiano Ronaldo则更多被简称为C朗,也即我们长的C罗。
尼玛,美斯,C朗拿度
如果你是一个初到香港球迷,看着这些陌生的名字可能就要怀疑自己看的是另一个世界的足球。
而这两地译名差别也闹出了不少笑话。
例如,谭咏麟曾发过一条微博:“尼玛上半场光芒四射,完场后更有大将之风主动和败方球员握手!”。结果这条微博一出,内地网友一头问好,尼玛不是粗话和网络用语吗,谭校长怎么能骂内马尔呢?
不过,内地人觉得这些译名怪,主要还是因为不清楚粤语发音。如果你用粤语将上面这些译名读出来,就会发现其中的妙处了。例如梅西那有点女性化的港译名“美斯”,其粤语读音就与普通话梅西一模一样。
而一般而言,港译都会比中译更加简洁些。
粤语含有完整的九声六调,较完美地保留了古汉语特征。而源于北京官话的普通话,则只有四个声调。而在韵尾发达的粤语中,收尾的辅音就有-p、 –t 、–k、 –m、 –n 、–ng共6个。但普通话的韵尾则只有-n和–ng两个,比粤语少了整整4个。
因此在普通话翻译的过程中,就经常需要多出一到两个字,用来翻译外语辅音。于是,在习惯一个音节一个音去翻译的内地翻译中,外语中的一些清辅音会加重浊化。特别是在翻译发音音节超多的俄国名字,普通话也显得格外吃力。
但在粤语翻译中,韵尾发达的优势就显现出来了。就拿Beckham的翻译来看,普通话译为“贝克汉姆”明显加重ck和m。而“碧咸”二字的粤语读音,就已经是“bik haam”了,既简洁又符合发音。
所以说,当你用普通话念贝克汉姆时,贝克汉姆本人大概率不会知道有人在喊自己的名字。但如果你用粤语读“碧咸”二字时,他可能就听懂了。
此外,香港用的是繁体字,咸字并不是那个带点污的咸,而是解作“全、都”的意思,例如中国的咸丰年号就有普遍丰衣足食之意,再如粤语中“咸家铲”则是诅咒他人全家的粗口。
送给碧咸的中文对联
和碧咸一样妙的翻译还有其他,例如伦敦的Gatwick Airport普通话会译为盖特威克机场,但粤语翻译则“吉域机场”,其粤语发音与英语发音就几乎是一样的。再如粤语中直接吸收的一些外来词,如lift(升降机)就写作粤语字“䢂”,读音为“lip”。
普通话与粤语发音不同只是其中一点。而事实上,在翻译规则上内地和香港也有些许不同。
建国以后,大陆就开始对人名地名的翻译进行规范了。除了以前留下的一些约定成俗的译名,内地开始使用统一的汉字进行更加标准化的翻译,走向规范化。当时具体到人名的翻译,则由新华社译名室制定,遵从较为严格的一个音节一个音的音译法,慎用意译原则。
在90年代前,新华社译名室陆续出版了英文、西班牙文、意大利文、葡萄牙文、法文、德文等姓名译名手册,1993年出版了近4000页的《世界人名翻译大辞典》。
但港台翻译,就比较狂放自由了,官方未特意规范或指引译者。而翻译者一向以约定俗成的译法翻译,也更容易出现一人或一物多名的情况。
此外,对于那些音译出来特别长的人名,他们也不会过于拘泥于一个音节一个音的音译法,而是适当地简化。
例如,1953就任美国总统的Dwight Eisenhower,内地的翻译是“艾森豪威尔”,台湾则译为“艾森豪”,香港则两可之间。而斯坦尼斯拉夫斯基这一超长名字则被简化为“斯坦尼”。
斯坦尼斯拉夫斯基是苏俄时期著名的戏剧理论家,著作《演员的自我修养》
此外,在内地人名的译法会更注重“中外之外”和“名从主人”。也就是说,这种译名一出来,我们基本就能猜到名字所属之人为外国人,甚至具体到哪国人。
但在港台地区,情况也有所不同。除了翻译得比较狂放以外,其另外的一个特点的就是倾向于用中国的姓和名来翻译洋名。而这些汉化译名,就具有非常强的迷惑性。
我们在看港译名“戴卓尔”或台译名“佘契尔”,就根本没法联想到英国前首相铁娘子撒切尔夫人;而“夏萍”这么个富有琼瑶气息的人名,其实指的却是港译的奥黛丽·赫本。
特别是在香港的英国官员(大臣Secretary of State级别以上),就每人都有一个中式译名。
如果你不认识侯俊伟、卢绮婷、司徒拔、文翠珊、彭定康、麦理浩、卫奕信等人物,必然会以为这些全都是中国人。
不过,香港政客们如此优雅的中文名,也并非香港人所译。香港仍是英国殖民地时,这些汉化译名多数是由港英政府“中文公事管理局”(1996年改组为法定语文事务署)与英国驻港商务专员公署等官方机构共同制定。而英国人给自己取中国名,也便于让中国人记忆,增加亲切感和权威感。
香港回归前历任总督名单
另外,汉化译名的做法也并非港台首创,这反而是从“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内地翻译界沿袭下来的。当时很多的外国人,就都有一个中式的译名。而其中一些汉化译名也按约定俗称,不宜修改的原因留了下来,如白求恩、罗斯福、高尔基、萧伯纳等。
但如果不是为了某些特殊原因,这些汉化译名带来的误会也是最麻烦的。除了难以分辨所指何人以外,这种译名还让人难以推测原本发音。而鲁迅本人还曾多次批评这种将汉字文化圈外的人名译为汉人名的做法。
不过,现在这种完全汉化的译名已经基本半边身体入土了,两岸三地翻译的天平也都倾向于音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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