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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对社会的潜在危害性不容忽视—从红豆杉和瘦肉精事件谈起

已有 3320 次阅读 2011-4-21 00:51 |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红豆杉, 瘦肉精事件

每年的这个时候都是申报项目和评审项目的黄金时节,项目大多从科学性、创新性、可产生的经济效益等方面评审,但忽视项目实施以后可能对社会产生的危害性。这使我想红豆杉事件,几年前,一家企业的老总因大量收购珍稀植物红豆杉树皮提取紫杉醇,导致珍稀植物红豆杉资源被严重破坏,在法庭上,老总说他的所有的技术都是花100万元购买的,为什么只判他,而不判转让成果给他的研究人员,没有科技人员的支持,他也没有能力搞成。当然科研人员也有其道理,研究项目是国家支持的,没有国家的支持,这项科研也不可能进行,研究成果转化的也是国家提倡的,至于这项转让成果是否会造成危害也不是他所考虑到的。自然,科研人员也没有责任。瘦肉精的研究是我国学者是从80年代开始,90年代研究热火朝天,中科院、大学都参与立项研究,并得到国家农业部等不同部门的支持,科技人员再应用瘦肉精研究的成果与企业合作,形成产、学、研一体化,从而打开瘦肉精这个潘多拉魔盒,在中国散布邪恶。据报道,从1999年到2005年,中国国内共有2455人因食用瘦肉精猪肉中毒。其中包括2001l月浙江余杭市59瘦肉精中毒,200111月广东河源市484瘦肉精中毒等重大事件。从这两个事例中给我们留下深刻的教训,这些项目首先国家科研经费的支持,科学家的“智慧”功不可没,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再加上唯利是图的企业和不法商人推广应用导致一个个经典的危害生态环境和公共健康的案例,给国民上了一堂又一堂化学课,上演以三聚氰胺瘦肉精为代表的危害公共健康的悲剧。目前虽然瘦肉精的相关人员得到查处,但瘦肉精事件不会是最后一个,各种“人造”、“仿真”、“替代”品以及开发珍稀野生资源的项目研究仍在进行。因此,治理要从源头开始,要从项目的审批入手,对有可能产生危害生态环境和公共健康的项目要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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