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回家(江西万安),3号早上从家里坐车去姑姑家的路上远远看到警察在拍照,近了向窗外一看,看到一具尸体在路边。后来听说是被撞于2号晚上,肇事者逃逸,死者为贵州人,在我们那边一个砖厂干活。死者在2号傍晚6点左右到我舅舅家的杂货店买过香烟,回途中被撞,至于怎么死的不知道。9号我去吉安的时候在路边等车,发现一个电线杆上有个《悬赏》通告,扫了一下是公安局在征询线索破案,知情者悬赏5000元。
下面是今天听家里说的(道听途说):
说公安局破获了这案件,犯罪嫌疑人是离我们村不远的一个村的一个农民,装模板(盖房子浇水泥地板用的)为生。那边傍晚其骑着电动车将死者撞了,然后死者和其理论并索要赔钱,后来其拿出锤子将其砸死(法医验的,犯罪嫌疑人也供认)。
如果是真的,这个人也太狠心了,肯定是死刑了。
电动车要撞死个人估计不容易,陪个钱不就得了吗?何必剥夺人家的姓性命呢?掏出锤子将人砸死实在应该天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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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两院院士增选出结果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