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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赵绍琴:清代“太医院”的医事制度

已有 900 次阅读 2023-7-31 22:17 |个人分类:医学史话|系统分类:论文交流|文章来源:转载

资料来源:肖相如频道 2017-08-25 07:00

清太医院,是清代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医疗机构。先祖父及先严皆曾任职于清末太医院,关于清代太医院情况,先严生前时常谈及。

兹就记忆所及,并参阅有关文献记载,对清太医院情况作一简单介绍。

行政制度

一、分科

清初太医院系依照明朝旧制,专门为宫廷内部皇族及官员服务。院内职员不分满汉,一律任用。

医疗部门共分十一科,即:大方脉、小方脉、伤寒科、妇人科、疮疡科、针灸科、眼科、口齿科、咽喉科、正骨科及痘疹科;

嘉庆二年(1797年),痘疹科并入小方脉,咽喉和口齿合并一科;

嘉庆六年(1801年)将正骨科划归“上驷院”;

道光二年(1822年),由于认为“针刺火灸究非奉君之所宜”而废止针灸科;

同治五年(1866年),改立五科,即:大方脉(伤寒科、妇人科并入)、小方脉、外科(即疮疡科)、眼科及口齿科。

二、职别名称及俸禄

太医院的职别名称,在清初分为院使(相当于院长)一人,主管院内一切行政及医疗事务等;院判(相当于副院长)二人,协助掌管太医院一切事务及医务等工作;御医(相当于主治医师)八至九名,管理宫内上层官员医疗事务;

吏目(相当于高年住院医师)约二十人,分七至九品不等,负责一般医疗事务;医士(顺治初始有此名,相当于住院医师),负责中、下官员医疗工作;

恩粮生(后改称恩粮,相当于助理住院医师)协助吏目或医士工作;肄业生(即实习医生,没有处方权)根据情况,多少不定。

康熙九年(1670年),太医院各官品级满、汉划一。院使正五品,院判正六品,御医正八品,吏目从九品。雍正七年(1729年),御医定为正七品,六品冠戴。

光绪年间,曾赏院使庄守和花翎二品。

太医院在职官员,俱按品级支给其俸银。五品岁给俸银八十两,六品六十两,七品四十五两,八品四十两,正九品三十三两一钱一分四厘,从九品三十一两五钱二分。

三、升迁

太医院职员缺额时,俱由该院按职务品级依次递补原则呈送礼部、转咨吏部,于单月升迁。顺治五年(1648年)以后,改由该院自行奏补。

医务制度

一、教学方面

清代根据明代旧制,在御医、吏目内,选取学识素著、经验宏富者二员,至东药房给御药房太监讲医书,按年终考试成绩,给予师生奖赏。

乾隆二年(1737年)设有“教习厅”,在御医、吏目内,择品学兼优者各二员,专任讲课,并批阅医士以下月课,并准许太医院医官子弟保送教习厅学习;

同治五年(1866年),改“教习厅”为“医学馆”,院内派教习(老师)三人,收掌三人,仅令医士、恩粮、肄业生朔、望日(即每月初一及十五)各写论文一章,教习批阅;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设“新医学馆”。以院使、院判为管学,派司官二人为教习,设监学、庶务、稽察、书记各一人。

学习时间以四年为期(本届毕业生一等一名为瞿书源,字文楼,新中国成立后曾任北京中医学院顾问,于1957年逝世)。

二、考试方面

同治五年(1866年),拟具考试章程。

凡太医院肄业生由本院堂官(院使)每年分四季考试,从《内经》、《难经》、《脉经》、《本草经》、《伤寒论》、《金匮要略》、《医宗金鉴》及各科方书内出题,按考试成绩,分别等第,申明礼部注册;

每历三年,由礼部堂官来院考试,取中者曰医士,不取者仍照常肄业,以待再考。

凡肄业一年以上,季考三次一等者,遇有粮生缺出,申明礼部充补,有医士缺出,即以粮生充补,不复考试;每届寅申之年,该院院使、院判会同礼部堂官对所有吏目以下各员生进行考试。

由收掌官批阅考卷,教习评定等第,后由该院堂官封送礼部,复勘到院,拆封咨行吏、礼部注册。如遇有应升缺出,咨行吏部查核,由院奏咨补用。

凡考取一、二等者,如无处分事故,按名递补;三等者照旧供职,暂停升转;四等者罚停会考一次;不列等者革职留院效力,下届仍准入考。

考试章则:试题规定不得割裂经文。

考卷上印“太医院”字样,中填某班(即按吏目、医士等职别分班),下粘浮签,接缝用教习厅印,卷面用堂印。

考前由收掌官分正、大、光、明四字照号填卷。浮签楷书姓名,旁填坐号。于需用卷外,不得多备一卷。

考试日各员生黎明齐集,听候点名,照号入座,临点不到者扣除。

入座后,由稽察官逐号详查,其有签坐不符者,立即逐出。

答题统限日落交卷,由稽察官挨号盖戳,揭去浮签,其尚未得句者,印盖卷面不录。

考题目字句不得错落,誊真不得行、草,涂抹不得至百字,不得越幅曳白、油墨污染。

教习批阅考卷,只用句圈句点,不许浓圈密点。

三、征取民间良医

雍正元年(1723年),令示:“良医须得老成经历多者,果若精通医理,疗疾有效者,着京外大臣保奏,准其子弟一人随同来京,着大学士九卿议奏”;

并议定:“令九卿各部院堂官暨直省将军、督、抚、都统、副都统、提督、总兵,各举灼知之年老医生,不拘有职,统由该地方官派员护送来京,由礼部太医院面为考试,即行引见。”

道光以后,屡有京外大臣,保荐各地名医来京“请脉”(诊病)效力。

四、药物的管理和制备

1. 药物的管理和来源

宫内设有“御药房”及“御药库”。

关于药物的来源,清初仍从明例由各省所出产的道地良药(特别是贵重药物),每年按时解纳太医院“御药库”收贮,委医官验辨优劣,申报礼部。“御药房”缺药时,需经太医院申明礼部才能开库照发。

如有不足用时,由太医院给价采买,年终由各省药材折色中报销。生药由“御药房”负责切造炮制,并在吏目中选委二员为“御药库”库使,专管采办药材,典守库务,每两年一换;顺治十六年(1659年)以后,“御药库”归属太医院。

道光以后,各省除例贡药材迳交内务府,其所产药材均改解折色,由内务府随时采买,太医院之药库只有名无实了。

2. 药物的烹调

按方烹调“御药”,需经具本奏明内臣监视,每—剂备二服,候熟分贮二器,其一器经太医院官先尝之,次内臣尝之后,始以另一器“进御”。

乾隆五年(1740年)以后,凡药均由内臣烹调,自此医官不复制药。

院址及其他

一、衙署

清代太医院衙署系明永乐年间所建的旧址,在阙东钦天监之南(旧名前门内户部街南口,今前内邮局附近),西向,门三。

对门有照壁,朱色立额,黑漆“太医院”三字。

随门左右,环以群房,为门役住所。左为“土地祠”,北向;右为“听差处”,南向。

“听差处”东北隅有井一,左右旁门二,随门环以群房,直接二门,有甬路。过宜门平台,大堂五间,堂内悬康熙御赐院判黄运诗。

大堂之左有南厅三间,西向,为吏目办公之所,堂壁悬有纸屏八幅,每幅绘马八匹,为吏目陶起麟所绘,道光年间已霉烂无存。

廊房为“医士厅”、“恩粮厅”、“效力厅”,北廊为 “首领厅”、“教习厅”,北为“藏书处”。承接大堂之过厅为二堂,后有三堂五间。

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太医院全部划归使馆区。当时太医院暂借东安门内大街御医白文寿住房作为公所办公。

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太医院暂以北池子大街大悲观音院为公所(今为北池子小学校)。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于地安门外皇城根,兵仗局东,建设新署,三年乃成(辛亥革命以后,改私立两吉女子中学)。

门内,西为“听差茶房”,东为“科房”,东有“土地祠”一间,西有“铜神庙”一间,宜门内,东西厅各五间,为御医以下各官办公之所,北即大堂。

屏门内为二堂三间,仍名“诚慎堂”,东房三间为“首领厅”,西房三间为“医学馆”,东耳房二间为“庶务处”,西耳房三间为“教习室”,此后仍有北群房为诸生自修室,东隅有厨房、听差房。

二、公所

清帝出宫外驻,太医院派员随从,设有公所数处,京西圆明园东南“一亩园”处建太医院公所一处,西为“三皇殿”,东为大堂,计房八十余间,大堂中有院使李德宣“春台尺五”牌匾。

光绪十五年(1899年)清帝驻三海时,于西菀门南建所一处,仅五六间,为“外值房”。慈禧在颐和园避暑时,在颐和园大宫外建立公所一处。

注:本文选摘自《赵绍琴论温病》,上海中医药大学出版社出版,2009年1月。本公众号仅用之进行学术交流,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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