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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刑事犯罪,被黑身份,被学校开除:医生未婚夫伙同白女护士家暴

已有 16746 次阅读 2016-2-28 01:47 |系统分类:生活其它

前言

如果不是出于无奈,也不会在此发帖求助。一直感觉家丑不可外扬,所以在过去的 两三年里再苦再难也只是和远在大洋彼岸的母亲讲讲自己的情况。当身为医生和教授的未婚夫和他的情人们(其中包括四名护士白女)对我的家暴和伤害愈发严重, 不仅影响到physical health和mental health,甚至在搬离其住所后还不胜其扰,甚至动用学校个别人员和警察骚扰我在图书馆以及其他public  space的正常学习研究。警察无视事实(教授的许可邮件),不顾及我的全程配合以及耐心解释,对我戴手铐加以逮捕,控告我未经许可使用学校的Academic  and Research Center (ARC),而后在法庭上撒谎说我当时没有出示教授的邮件,并在pre-trial中要求我承诺永远离开A市并不得返回作为条件而撤销 trespassing 这样的刑事诉控,甚至在正式庭审中从学校的工作人员到警察甚至prosecutor共同撒谎,编造出我可能是中国间谍所以才限制我的正常学习研究这样的弥天大谎,这样一出出闹剧简直闻所未闻,严重影响到我的academic  growth 和career development,我感觉到自己的前程和未来可能要毁于一旦。


迫于未婚夫在Ohio州方方面面的关系(他在科学网宣称Ohio  governor是他的病人,Ohio governor目前是共和党总统候选人之一,而且我们常驻地点A市的警察局长母亲亦为其病人。。。),几个月前Public  defender就已经看出了其中的端倪,建议我联系报纸、媒体,将事实公之于众。。。


新年期间陆陆续续和几个朋友谈及自己的处境,朋友告诉我文学城论坛卧虎藏龙,几天前在文学城发布了此文。起初由于发生之事超乎常人理解范围,故招来诸多质疑和攻击。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彼此交流,渐渐地取得诸多信任和理解。科学网注册了很久,考虑到情况复杂,而且科学网的网友们应该更加理智、冷静,所以周末之际来此恳请各位可以出谋划策。本人不胜感激!


尊重文学城网友的宝贵意见,在正文前增加了一个Timeline,希望有助于大家的理解。


Timeline


1.  

2013年7月      

未婚夫和本人制定约法三章,未婚夫督促本人离开所在学校到Ohio写论文,承诺毕业前愿意负责一切我无法在校做TA的经济责任,并在我还未来得及和导师商量之前已经将经济担保书、银行证明寄给我校,并预定了2013年8月7日搬去Ohio的机票

2.  

2013年8月7日

国际学生离开学校便不能再做on-campus助教,离校需要提交经济担保。学校和导师一致认为未婚夫已经在担保书上Swear其责任,本人无需继续依靠teaching assistant保证留学期间一切费用(生活费,学费,保险),经过商议同意我离开学校来到Ohio

3.  

2014年8月-2014年2月

本人承担一切妻子职责义务,负责所有家务,尊老爱幼。未婚夫严重违背约法三章,并屡屡尝试要求我接受他和其他女人关系的现实,实施羞辱、限制行动自由(不允许去图书馆,不允许找工作,经常性将本人锁在车中)、实施语言暴力和精神折磨。

4.  

2014年2月

未婚夫提议取消订婚,本人表示尊重他的选择,归还婚戒,并在尊重其意见的前提下搬入另一卧室。


本人多次写email要求搬离(法庭证据),但需要他遵守经济担保承担租房以及其他费用。他严厉拒绝一切经济担保的职责,本人在没有任何生活来源的前提下只好忍辱住在同一个屋檐之下的另外一间卧室。

5.  

2014年3月

在连续多日无法保证温饱的前提下,我联系了国内的母亲,在重重困难之下家里于汇给了我5000美元。

6.  

2014年2月-2014年10月

未婚夫拒绝履行口头承诺和书面担保,拒绝提供一切食物,拒绝履行任何相应责任,并变本加厉开始实施intentional  infliction of emotional distress,在此期间,身体精神健康受到严重摧残。

7.  

2014年6月

未婚夫联系我校,通过关系撤销经济担保,并在法庭上宣称我校支持他的不履行担保书的所作所为。

8.  

2014年10月初

本人在学校提议下起诉未婚夫违反合同并胜诉,未婚夫拒绝执行法院判决,并在本人生活极其困顿之时,未婚夫外出Miami度假。

9.  

2014年10月31日

本人在体重减轻30磅后,连续失去知觉两次,双眼暂时性失明,救护车送至O’Bleness  Hospital急救,由于当时血压低压降至30s,血色素降至7,连夜输血,并诊断为anemia, gastritis, depression, and anxiety,住院5天

10.          

2014年11月4日/5日

出院并搬离未婚夫住所,医生建议休病假,并开始长达将近一年的followup。本人没有同意休假,也没有通知学校有关病假事宜,与此同时收到远在中国的姐姐帮助筹集的2万美元。

11.          

2014年11月-2015年9月

三次搬家,先后住在三个客厅

12.          

2014年11月-12月

未婚夫两学期没有交学费,无法注册。11月中旬在接到姐姐从前夫那里借来的汇款后补交学费,12月学校通知远在Ohio的我留校察看,并督促本人尽快完成论文,从此本人在OU的Alden图书馆刻苦治学,埋头写论文。

13.          

2015年2月-4月

OU的Alden图书馆学习过程中,屡遭一名工作人员S某骚扰,该人员在2015年4月偷盗本人所有参考书籍资料并在报警后返还。此外,2014年4月医生无法证明恶心呕吐现象,茶水中疑有人屡屡投毒,但没有监控无法证明

14.          

2015年3月

我校告知开除决定,我回复需要更多时间完成论文

15.          

2015年5月-7月

考虑时间因素和安全因素,论文准备地点改至OU的Academic and  Research Center (ARC)

16.          

2015年6月-7月

所有有关未婚夫家暴照片被莫名删除,目前不知何人所为

17.          

2015年7月2日

工程学院B某告知,由于本人非OU学生需得到教授许可方可在ARC学习,学院副系主任O某当时在场

18.          

2015年7月2日下午和7月6日早上

本人分别得到两名教授C某和G某的许可

19.          

2015年7月7日下午

工程学院B某报警,诬告本人没有得到许可,警察在查看了相关许可邮件后联系B某,并告知我许可不符合要求,将我带手铐并逮捕,刑事控诉为Trespassing(use of ARC space  for study purpose without permissionion)

20.          

2015年7月中旬

论文提交学校

21.          

2015年8月

O’Bleness Hospital提交住院和复查病例,证实我本人选择不休病假,要求继续完成论文;My  Sister’s Place出示证明家暴,学校Title IX office开始调查

22.          

2015年9月-10月

搬至My Sister’s Place,获得安全保护

23.          

2015年

7月9日

8月6日

9月24日

在左侧所列日期,经历三次Pre-trial,2015年7月-2015年9月期间,Public  defender经过调查证实,图书馆S某和ARC工程学院B某有关联。2015年9月24日Pre-trial过程中,public  defender当庭告知我、法官、和在庭所有人员,对方提议可取消criminal charge of trespassing,前提是I leave Athens forever and never return,我拒绝承诺

24.          

2015年

9月29日

在正式jury trial中,我本人represent myself,public defender T某为我的advisor。庭审中,OU工程学院B某撒谎说她从未说过如果我得到许可便可在ARC学习,O某表示记不清楚了,警察否认在逮捕我之前我曾经出示教授许可邮件,更否认他们当时联系B某并被告知许可不符合要求。本人被判guilty

25.          

2015年

9月29日晚

我校通知调查结果证实家暴因素存在,并影响学业,但在我的开除决定中是否考虑家暴因素则由我系决定,并告知我系拒绝考虑家暴因素,故而正式开除。

26.          

2015年10月

刑事案件上诉至Columbus

27.          

2015年10月

我校Title IX office告知即使允许我继续学业完成论文,可有criminal  charge of trespassing,F-1和I-20很难得到批准

28.          

2015年10月至今

2015年10月22日搬至Christian church shelter,并居住至今

29.          

2015年11月

美国教育部开始调查此案


背景介绍

本人毕业于国内一所重点高校,在校期间多次获得奖学金、优秀征文奖,多次主持文艺汇演。毕业后在另外国内一所重点高校任教若干年,由于工作认真负责,受到学生和同事的高度评价,多次授予优秀教学成果奖。工作一年时,不顾家庭阻力和 初恋结婚(初恋大专,且当时贪玩)。结婚后,我全力支持前夫七年完成专升本、本升研之后(前夫辞职全力备研、读研),由于家庭阻力以及心力憔悴,最终离婚 并选择出国读研。起初在加拿大的一所IVY League School拿到了Fellowship,经过两年多的学习拿到硕士学位,在此期间用了不到半年拿到了加拿大移民。与此同时,由于想要diversify academic background,于是接受了一所美国高校Teaching  Assistantship,从而选择来美读博。顺便说明一下,从出国到来到Ohio,本人一直依靠Fellowship和TA,完全自力更生。2013年7月未婚夫执意要求我搬到Ohio写论文,并将经济担保和银行证明在我还未和导师商量之前发给我校(如若我离开学校,就不可能再做Teaching assistant,故而在离开学校之前,学校文件中要求他承诺担保,swear他的responsibility,并且签字),在他的口头承诺和书面担保的前提下本人同意离开母校,放弃做TA的机会。


本人从小到大,从来没有离开过学校,一直生话在风平浪静的象牙塔之中,扮演着 好孩子、好学生、好老师的角色。在遇到未婚夫之前,本人通过网络谈过短暂的恋爱,结果发现对方三观不正,有意隐瞒已有家室的事实,故而决然分手。然 而,2013年和未婚夫的相遇彻底地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


2013年-2014年11月

未婚夫WYP比我大将近10岁,目前四十多即将奔五,八十年代毕业于国内 SHMU,即合校后的SHJTU医学院。他九十年代在美国取得PHD,后来通过考试并做了几年Residency,2008年来到现在所在高校医学院做 assistant professor 和一家医院的physician。2013年和未婚夫在网上相遇,确切说再次相遇(2009年在网上打过招呼,但仅此而已,没有任何交流。据他 说,2009~2011年在忙于离婚,2013年之前谈了几个女友)。直到2013年六月的某天,他留了电话,共同的文化背景、教育背景让彼此之间感情迅速 升温,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从每天3小时电话聊天到7月初见面确定关系、8月初见家长,前后两个月而已, 2013年7月我已经完成所有博士课程学习进入ABD阶段(all but dissertation),恰巧导师需要Sabbatical,未婚夫一再规劝和催促我离开我的学校搬到他的地方写论文,并作出种种承诺。当时未婚夫和我共同制定并写下了我们的约法三章:

第一,彼此忠诚,互相尊重,共同遵循Christianity对于婚姻的规定;

第二,尊重长辈,孝敬家人,爱护子女;

第三,彼此坦诚,杜绝暴力(肢体暴力零容忍,言语或态度方面的冷暴力行为应及时制止,一旦伤害对方自尊、感情,需要马上道歉,安抚对方)


2013年7月中旬在我还未来得及和导师沟通商量之前,未婚夫就在签订了经济 担保书并传真给我的学校之后订好了8月7日我离开学校搬到他的所在地的机票。当时我感觉一切太仓促,前途未卜,态度上有些迟疑犹豫,甚至忐忑不安,在理智和情感之间难以取舍。后来考 虑再三,感觉爱情不仅需要缘分,更需要勇气奉献,所以和导师商量讨论之后,最后在导师的同意下我决定不再做on-campus teaching assistant,离开我的学校、老师、朋友来到Ohio和未婚夫相聚。现在看来,这一决定彻底改变了我的命运。


在我搬到未婚夫所在地之前,他在电话里坦言他在离婚期间(2009-2011年)曾经有过一段迷茫混乱 的生活,每天他会去酒吧带不同女人回家。他也曾经说过医院里至少有四个女人(护士长,护士,等等),只要他愿意可以随时带回家。但是,每个人都渴望真正的 爱情,在和我遇到之后,他说他愿意settle down,因为那些女人只要一转眼就可以投入其他男人怀抱。我相信了他,惩罚了自己。。。


我告别母校搬到未婚夫的所在地之后,每周一半时间我们自己住在A市 , 一半时间我们需要到两小时车程的C市和他父母孩子住在一起,陪伴照顾家人。他的父母和两个儿子很喜欢我,逢人便称赞我是一个好儿媳。在此期间,我承担所有家务(洗衣、熨衣、清洁打扫、一天三顿,早餐中国饭菜,中餐帮他准备打包三明治和水果,晚饭天天四菜一汤),履行了所有妻子的责任和义务。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感觉到了未婚夫一方面需要家庭的温暖和稳 定,一方面又无法抗拒单身生活不同女人的诱惑。尽管不值班或者医院根本没有病人,医院的白女们会彻夜电话骚扰。从半夜12点到凌晨,如果他不接电话,电话不断,节假日期间只要未婚夫拒绝回电,一分钟会有5、6个电话。一天深夜我被不断吵醒而他又拒绝回电的时候,我好言劝他如若工作需要还是及时回电为好时,他自己实在不堪其扰,他一边告诉我说“That’s a stupid woman”,一边彻底关掉Beeper叫我好好睡觉。类似这种情景,我在北美从来没有见过。从始至终,我的自尊、教养、作为基督徒的包容仁爱以及对伴侣的obedience都告诉我要选择沉默,因为我相信一个睿智 的男人知道如何捍卫家庭。


可是,亚洲女人特有的坚强、忍辱负重似乎并没有让未婚夫有所感悟,更没有让白 女们有所收敛,相反倒是助长了未婚夫的肆意妄为,助长了白女们的气焰。渐渐地,未婚夫一方面利用圣经从精神上要求我全心全意服从,包括接受他和其他女人的 关系,另一方面在实践中把经济担保书作为工具对我进行操控:我所有的email、手机、facebook完全透明,因为未婚夫从一开始就疑心重重,总是说 他担心有一天我会像聊斋志异中的女人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我不能去图书馆看书写论文,因为他认为“图书馆是谈恋爱的地方”,否则他的父母和国内的姐姐妹妹 都需要和我谈话----“他因为爱我,才在乎我,如果不爱我,我爱去哪儿他都不管”;我不能找工作,因为“女人一有工作,就变坏”;我不能对频繁的骚扰电 话有任何暗示,否则便是不支持他的工作;周末和节假日没有任何值班甚至没有任何病人,只要接到医院电话他就立刻需要从C市回到A市,到了医院常常不管我愿 不愿意把我锁在车里两个小时,因为“家属最好不要出现在工作单位”,甚至需要去厕所都不行;我的所有时间日程全要围绕着他的安排,每天他是饭来张口,饭后 热茶按摩侍候,稍有不慎,便会招来辱骂,他说他在乎我才教育我,骂我是为我好。。。


在2014年情人节期间(2月17日),未婚夫把我drop off在麦当劳,要我在那儿边看书边等他,在等了超过8个小时后,我实在累了,学习效率也不高,就打了两遍电话问他什么时候来接我,结果招来他若干小时的 辱骂。第二天下午4:30左右,我照常像平时一样问他晚饭要吃什么,结果又招来他的不悦。当天他下班回到家后,问我打的医院哪个电话,我告诉他跟平时一 样,先打手机,如果没人接的时候再打医院总机,医院总机会转给他。未婚夫大发雷霆,非要检查我的calling list。其实,当时给他看也没什么,但是我的自尊受到伤害,发生的这一幕幕简直闻所未闻。国内国外上学或工作期间, 别人也都夸奖我各方面表现还比较不错,对此我一直都一笑而过,但的确一路比较顺利。未婚夫的种种羞辱让我郁郁寡欢、忧心忡忡,所以在他盛怒威胁之下我依旧骄傲地说“我希望你能信任我”。结果未婚夫宣布“我再给你一次机会,自己看着办。我 要是你,我会非常小心。。。”面对羞辱,我选择沉默。。。结果当天晚上,他宣布分手,解除婚约,我平静告诉他说我同意,归还了他妈妈给我的戒指,并从此搬 到另外一间bedroom。。。


从那天开始,未婚夫消失了一个星期。当时,我病了,满嘴都是水泡,看到他回 家,我登录我的电话account,并且打印了我的所有电话calling list,结果未婚夫不屑地看了一眼说,“现在已经太晚了。。。你应该当时就给我看”。。。我沉默了,我知道自己的翅膀已经折断了,需要拿出勇气自强自 立。。。


从此,我开始每天从9am到10pm在图书馆读资料准备 dissertation。与此同时,每天我会给未婚夫写信,告诉他只要他能够遵守约法三章,家的大门永远对他打开。未婚夫的母亲父亲电话里告诉我说“你是好媳妇,什么都好,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该放手。。。男人,只要晚上回家,养活家庭,其他的老婆就不要再说什么。。。丈夫丈夫,就是一丈以内是你的夫,一 丈以外有什么可在乎的。。。”所有发生的一切,让我感到很彷徨,也很无助。Physically,未婚夫并不希望我去图书馆,每天去图书馆要在大雪中要往 返步行两个小时;Socially,由于未婚夫一直要求我呆在家里,我在A市不认识任何人;Financially,我自从放弃TA,离开母 校来到Ohio就完全依赖他的种种承诺,未婚夫作为经济担保人,而作为国际学生是不能合法打工的。。。


自从我听从未婚夫的命令搬到另一间bedroom那时起,他开始拒绝提供一切 食物、拒绝履行经济担保书,并且带不同的女人回家。在万般无奈之际,我跟国内的家人说了这里的情况,家里因为钱的问题发生了不愉快,但是最后设法2014年3月汇给了我5000美元。学校催促学费,我跟学校解释了情况,学校把经济担保书发给了我,要求我自己解决。结果未婚夫跟学校高层行政人员有关系,2014年6月学校通知我说学校已经应未婚夫要求将经济担保书从我的student account里撤出。于是我自己找了律师,虽然未婚夫朋友一再告诉我未婚夫实际上是Ohio州legal system中的medical expert,他有很多关系会影响律师法官。而他自己也在科学网以及平日交流中炫耀说Ohio州governor以及A市警察局长母亲都是他的病人,当时我天真地 认为美国是一个实现American Dream的地方,a place that values fairness, justice, and equality, 但是现实很残酷,结果律师法官沆瀣一气。。。


从2014年2月下旬到2014年10月下旬,我为了节省,不再给家里添麻烦,每天一顿饭,偶尔两天一顿饭, 在此期间只要我提及经济担保书,未婚夫就威胁羞辱我,并叫嚷如果我再说一句,他就叫警察。。。2014年10月3日我以违反合同起诉未婚夫胜诉,但是他拒绝执行法庭判决。未婚夫对我实施的intentional starving ,humiliation,intentional infliction of emotional distress,造成严重身心伤害。 2014年10月底在体重减轻了30磅后,我晕倒失去了知觉,被送到医院急救,由于严重贫血(血红素为7),血压低压降到30s,医院给我连夜输血。姐姐知道我命在旦夕,马上联系了已经离婚10年的前夫,2014年11月4日在我出院时电汇给我2万美元。由于学费拖欠两个学期,一出院我马上交了学费开始全力 学习,结果学校2014年12月通知我put me on probation。我当时没有告诉学校实际上医生要求我休病假,因为我想要尽快完成学业,做到自强自立。其实,我的研究在我的专业领域的两个最高级别的 conference上做过presentation,我的导师也认为即使我不再加新内容完全可以通过,可是我不想安于现状,而是想要将most recent research findings加入自己的研究中,所以我根本没有顾及什么probation,而是全力读paper写paper。


2014年11月-2015年10月


A市很小,未婚夫所在学校是该市唯一的一所高校。2014年11月我出了医院 后,搬出未婚夫住所。辗转搬了两次家,最后和两个中国小留女生住在一个离学校很近的公寓。为了节省钱,从2014年11月到2015年8月一直住在 living-room,因为住地地方对我而言只是1am~7:40 am的睡觉地方而已。可是,不管在图书馆还是在ARC读paper写paper,我的学习生活受到严重骚扰:


1)图书馆24小时开放,可是晚上12点之后原则上非本校学生不得滞留。图书 馆工作人员都很好,大多数都认识我,因为圣诞节新年期间我永远是留在图书馆中寥寥无几之一的人。尽管我不是该校学生,可是他们会为我提供一切可能的帮助,允许我根据情况安排学习时间。 可是,有一个图书工作人员S某感觉很奇怪,2015年2月到4月永远没事找事, 到了12点必定到处找我,我告诉他就几分钟某个paragraph就搞定了,因为一回家living-room很吵,室友进进出出,没法专心。其他工作人员全都欣然允许我study as late as I need,S某会马上宣称即将开始数数,一旦数到十就要报警。更可笑的是2015年4月我所有的books and references被偷了,结果我听从其他图书馆工作人员建议报了警,结果这名没事找事的S某交出了我的books and references。如此奇葩之事,让人无语!而且,2015年3月~4月期间,我只要离开座位片刻再回来喝了unattended tea之后,会感到很恶心,想要呕吐。2015年4月去医院Followup时,医生说我一切正常,恶心呕吐和贫血无关。从此,我倍加小心, 只要我离开座位就会把水杯锁在locker中,恶心呕吐症状随即消失。


2)2015年5月份,暑期开始,图书馆一般7点左右就要关门。一方面考虑到 时间的因素,一方面为了个人安全,我在得知ARC是唯一24小时开放的building时,就开始转而在ARC学习。2015年6月份,我的手机上的二十 多张和未婚夫domestic violence相关照片无缘无故消失了。


3)2015年7月2日早9点左右,工程学院的副系主任 O某来到我学习地方告知有人向他们汇报了我,故而来询问一下情况。我如实相告,临走时他告诉我说因为我不是本校学生,能否在ARC学习需要开会研究讨论一 下。下午2点左右,工程学院一名女工作人员B某带着警察来到我的身边,说我不能在此学习,当时我就把书和laptop收拾了一下,离开Room227,并 电话O某询问可否在其他房间学习。O某要我打电话给学校legal counsel,legal counsel说有人反映我经常长时间使用room227,所以工程学院关心的是room 227,至于我可否在其他房间学习他不清楚,要我询问相关人员。我来到工程学院,在办公室外的大厅碰到当日2点带警察的B某,随即O某也走过来站在旁边,我 解释自己的情况和legal counsel建议,并恳请能够有地方安心完成论文。B某说如果有教授允许的话,工程学院就不再有任何异议。在法庭上,B某撒谎否认她说过如果我得到教授许可就 可以学习,而O某则说他记不清楚了。


7月2日当天下午,我在ARC三楼和一名教授C某讲明自己的情况,询问能否在其办公室门口的桌子上学习,该教授非常通情达理,让我跟她一起来到对面的conference room,并用钥匙打开门说“夏天这个房间都空着”。虽然她说周末因为国庆假期她不来校,但同意“leave the door for me during the weekend”。与此同时,我发email给工程学院,询问ARC作为Public Space的相关规定,但是一直到7月7日才得到回复。


7月6日星期一早上,我发现打扫卫生的人把门锁上了,就来到C某办公室,结果发现C某不在办公室,于是我来到其对面办公室,看到一个中国教授G某,解释了自己的情况,G某陪我来到conference room并用钥匙开了门。因为是中国人,我们在conference room就开始用中文交流,我讲到了和她同一学校的未婚夫WYP。G某很体谅我的情况,并表示任何时候只要需要她都可以为我开门。当天下午,我写了一封感 谢邮件,G某回复表示她也没有帮到很多忙,只不过开个门而已。这个邮件成为重要法庭证明。


2015年7月7日3点,工程学院通知我说如果不是本校学生不得使用ARC。 我于4点和5点分别回复,告知工程学院我已经得到两名教授的许可,但未收到任何回复。5点半左右,两名警察来到我所在房间,告诉我说工程学院B某报警。我解释说B某承诺如果得到教授许可我可以在这里看书,而且我确实得到许可,并打开电脑把和G某的email显示给他们看。一名警察走出conference room去和B某证实,回来后说B某声称如果教授允许我使用她们的私人办公室,那工程学院便毫无疑义,但如果使用conference room,这属于common space,所以不在B某的承诺范围。


虽然从始至终,本人很配合,并听从指示和他们去一趟学校PD,可是在ARC楼外警车前警察却给我带了手铐,并在PD 告知我:我将被控告criminal charge of trespassing。该警察在法庭上也一再解释我一直表现很nice,很quiet and obedient,更坦诚以我柔弱的样子无论如何也不构成任何威胁。但是,他们否认我出示教授许可邮件。在经历了两次pre-trial后(7月9日和8 月6日),2015年9月24日第三次pre-tria中,public  defender T某在法庭上宣称对方愿意撤销对我的控诉,但是前提是我必须承诺leave  A  city forever and never  return。后来律师经过调查证实,工程学院B某和图书馆S某的确有联系。那一刻,我证实了长久以来心中的疑虑,未婚夫和他的女人们一直在骚扰着我的学习生活。


Public Defender  T某是一个越南人,非常正直、善良、也很专业。当他感觉到我的案件中的蹊跷,深知我境况危险,他不顾阻 力,告诉我要联系报纸、媒体将此事曝光。2015年9月中旬,我搬进了一所旨在帮助家暴受害妇女的机构,可是没有想到我的case manager L某竟然和我的未婚夫及其女人们有关系。在2015年9月29日开庭前和public defender三次见面中,我都很信任地带着L某聆听Public defender讲解法庭上该如何应对。结果L某提前通风报信,报纸记者在当天庭审中并没有来,而且在庭审前在Chamber中时,对方 Prosecutor竟然当着我、法官、和另一个律师对面,指责public defender  T某未免对我帮得有点过多,言语中处处威胁,当时我就知道家暴受害妇女机构的Case Manager L某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审判中法官和陪审团无视教授C某和G某的证言,完全取信S某和警察的谎言,审判结果自然也就不言而喻。另外,我当时选择自己辩 护,没有律师,Public DefenderT某只是作为advisor坐在我的身边,只能在我法律语言有困难时回答语言问题。审判过程中的营私舞弊现象我已向Ohio州 Supreme Court 反映,并且案件已交给C市的上诉法庭。


(4)2015年7月9日的Pre-trial中,法官无视事实,拒绝接受任 何证明,宣布我不得接近该校任何public space,包括图书馆。从那以后,我开始在RP公寓的休息室写论文,并于7月15日交给导师。从此,我开始学习法律准备陪审团庭审,可是9月初RP公寓 办公室人员(此人和其他人员一直很友好,甚至有时帮我校改语言问题)告知我,有人向他们汇报了我,所以不能再允许我在休息室学习。


(5)2015年9月起,我只能在A市Coffee Store 以及Restaurant那些提供free wifi的地方准备法律文件。10月初,在我准备各种资料时,所有材料被盗。令人诧异的是,从图书馆,到ARC,到RP公寓休息室,到Coffee Shop,是谁如此对我感兴趣,不断骚扰影响我的学习生活?


2015年9月29日庭审结束当晚,我所在学校宣布将我正式开除,因为我有criminal charge,所以即使学校同意readmit me,我的I-20和F-1也不会批准。此案已交由美国教育部调查。


目前一个亚裔机构帮我找了一名免费律师帮我暂时解决身份,可是A市警察和 prosecutor  Office拒绝make a report,认为未婚夫实施的一系列家庭暴力不属于刑事犯罪,原因不言而喻。。。目前,我被告知只能自己聘请私人律师进行民事诉讼,从2015年10月中旬我一直住在基督教会的 Shelter,美国私人律师的费用大家都知道,对我而言那简直是天方夜谭。。。

目前情况很复杂,恳请各位大侠、童鞋们不吝赐教!跪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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