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率论及其应用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zhouda1112 北京大学概率统计专业博士,聊聊概率及其应用,也聊聊教学科研过程中的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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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 219.239.227.*   [26]boyuchenxi   2015-4-10 13:51
哈哈,我好像是师兄的师妹哟,兴奋,清华生物信息这边的,不过隔得好远,15届的。今天浏览了师兄的博客,很有收获呢,过一阵子细读一下关于概率论的部分。感觉师兄的数学功底好扎实,有特别踏实,膜拜 工作顺利哟~
IP: 202.112.41.*   [25]单治超   2014-4-27 16:07
你好久不写博客了。
我的回复(2014-6-14 16:07):不知道写些什么了
IP: 60.194.3.*   [24]单治超   2014-4-9 22:22
改动不少。发表版比较严肃。
IP: 60.194.3.*   [23]单治超   2014-3-13 17:25
我会了,已经改了。
我的回复(2014-4-9 22:10):刚刚看到你和王若度在数学文化上的文章。当然以前在校内网也看过。
IP: 60.194.3.*   [22]单治超   2014-3-13 16:56
如果想修改博客名称,例如你的“概率论及其应用”,应该怎样操作?
IP: 182.18.2.*   [21]aisha   2014-3-10 11:27
谢谢您的回复,但是,我们目前在实际操作的过程是这样的,当样本量大于30的时候就不做正态性检验了,默认样本均值是正态性分布的。据我了解,实际操作过程和教学中的理论还是有差别的,我是想坚持正确的过程和结果。对于您耐心的回复再次表示感谢!
IP: 182.18.2.*   [20]aisha   2014-2-13 13:49
您好,我有一个统计方面的问题请教一下您。当样本量较大时,针对计量资料,在做组间差异性比较时是否需要做正态性检验?还请您帮我解答一下,非常感谢!
我的回复(2014-2-24 13:39):如果是用经典的方差分析的办法来做,一般是有正态分布假设的(详见盛骤编写的浙大版概率统计教材的第九章)。而且你的样本量足够大的情况下,正态性假设也应该是合情合理的。希望能帮到你。
IP: 114.242.131.*   [18]单治超   2013-9-10 16:47
你到厦大之后咋样啊?提职容易吗?
我的回复(2013-9-12 19:21):还未开课。具体情况不太清楚。
IP: 222.66.22.*   [17]孙广东   2013-8-7 21:44
祝贺师兄去厦大工作,常回北京,回清华玩啊!
我的回复(2013-8-8 21:53):谢谢,也欢迎来厦门。
IP: 124.117.91.*   [16]张学文   2013-7-20 19:32
希望获得您对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2024-709807.html  一文
评论,指导
张学文7.20
IP: 211.142.49.*   [15]许豫   2013-7-4 23:46
《A Mathematician's Survival Guide: Graduate School and Early Career Development》这本书你还有吗?我在网上没有找到,可以给我分享一份吗?xu820657389@qq.com
我的回复(2013-7-5 11:28):很抱歉,我这里也没有电子版。我是在图书馆看到的
IP: 123.138.79.*   [14]yhzhong1111   2013-4-27 16:09
周博士,想请教一个问题。设随机变量X1,X2...是一个独立同分布的随机变量序列,其分布函数是F(x),我们知道max(X1,X2,...,Xn)  (n为正整数)的分布函数是(F(x))^n, 问题是如何构造一个随机变量使得其分布函数为(F(x))^p   (p为正实数)?谢谢!
我的回复(2013-5-4 07:43):您好!暂时还想不出解答,我跟同学们商量侃侃。
IP: 192.168.0.*   [13]袁顺波   2013-3-26 12:33
尊敬的科学网博客用户:
您好,诚恳地邀请您参与“科学网博客用户持续使用的影响因素”问卷调查,网址是:
http://www.sojump.com/jq/2250398.aspx,本次调查需要3-5分钟的时间,非常感谢!
IP: 202.114.66.*   [12]liliyy   2012-4-11 20:25
周博士:
您好!我是武汉大学的一名硕士研究生。我在科学网群组的“复杂网络论坛”版块找到了您,由于毕业论文的需要,冒昧的麻烦您做一份调查问卷http://www.sojump.com/jq/1422452.aspx ,可能花费您四分钟左右的时间。目的在于了解 学术性社区 用户知识共享行为的影响因素,研究的成果可能会有助于加强您与他人的学术交流。
打扰您啦,谢谢您!
祝好!
IP: 183.141.214.*   [11]wapnr   2011-12-28 11:15
周博士真是不错,兄弟想再请教一个问题。
最近看了 谢邦杰 教授编写的“超穷数与超穷论法”,书中谈到了选择公理的一个应用(65~66页):Vitali不可测集合的构造
他第一步定义一个关系"~":当x-y=有理数时,定义x~y。这是个等价关系,由此得到[0,1]区间的一个分类,再利用选择公理,每个分类子集“取定”一点av(v是脚标),再sigema求和,这个集称为M,再证明集M不可测。
我的问题是:由等价关系~定义的分类的集合的“个数”有可能不可数,由此“取定”的一点av所成集合也不可数,那么它如何sigema求和呢?
我打数学符号非常吃力,所以尽量文字说明,不知能否讲清楚。
谢谢!
我的回复(2011-12-28 12:48):这好像跟我的专业背景有点距离。。。估计要回答你,我得自己从零开始学一遍。。。建议你向更专业的朋友请教。
IP: 122.232.64.*   [10]wapnr   2011-12-7 09:54
朋友:很喜欢你的博文,看后长进不少,特别是理解概率论的思想。其中有篇博文提到“法国人Lebesgue的论文《积分,长度与面积》”
兄弟找《积分,长度与面积》一文好久未果,能否提供一下,很想看看。
谢谢!
我的回复(2011-12-7 10:24):很惭愧,这篇文章我也没有读过。也没有见到过。太经典了。
IP: 112.234.125.*   [9]徐传胜   2011-9-10 16:08
博主为何很久没有更新日志了。
IP: 123.84.205.*   [8]吴承逊   2011-4-30 23:29
嘿嘿.怎么很久没看到你日志更新了..
IP: 222.174.167.*   [7]徐传胜   2011-2-20 15:31
我和您的目的一样,也是想宣传概率思想,让更多的人了解概率论,认识概率论,享受概率论,应用概率论。从您的博文中受益匪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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