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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上午,兰州市宣布:城区部分地区的自来水已经达标,但安宁区和西固区的苯监测指标仍然不稳定,自来水仍然不能饮用。
因为这次自来水污染不是饮用水源地受到污染引起的,且不涉及黄河,而是自来水的管线受到有毒化工品污染造成的局部污染,所以不算特别重大的污染事故。但从一个省会城市的自来水出现问题所造成的民众的恐慌来看,这是一起严重影响人们群众身心健康、安全感的重大公共安全事件。
目前关于污染的原因,网上有如下报道:专家初判兰州自来水污染系上世纪80年代泄露事故所致】国家环境应急专家组成员王金生说,初步判断兰州自来水中的苯来源于兰州石化上世纪80年代发生泄露事故后渗入到地下的污染物。自流沟设计寿期到了以后,收缩缝老化,滞留区的含苯地下水通过收缩缝进入自流沟,进而污染到水质。
如果以上原因正确的话,那说明兰州的水污染肯定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前些日子在网上抱怨自来水有问题,被当做散布谣言抓进去的市民,现在应该马上放出来,而且政府有关部门应该赔礼道歉,给与经济和名誉赔偿。
老百姓感觉自来水有问题,官方说没有问题。这里面谁对谁错,孰是孰非,是个涉及到水质监测和水质安全的大问题。在这里,我愿意就我所了解到情况,简单分析一下。
人的味觉,是非常敏感的,很多时候可以达到ppm级以下,即百万分之一以下。如果水质出现了细微变化,常在本地生活的人,一般是够感觉出来的。三月份有市民说感觉自来水出现问题,按照上面专家认定的原因看,自来水应该是的确出现细微变化了,那么认为老百姓造谣的判断肯定是错误的判断,所以现在应该把抓起来的人赶快放出来。
管理部门也很委屈,认为自己没有做错什么,因为自己已经按照管理规定进行严格检查了,检查没有问题,有人说有问题,不是造谣是什么啊。
事实上,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在于,目前所规定的水质安全监测的标准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存在较大差距。主要有两方面的因素:一方面是对饮用水源地的水质检查频次不够。现在一般是半个月一次,而急性水污染事故可能几个小时就迅速扩散;另外一方面,我国现有水质卫生标准中毒理指标是90项,因此监管部门的评判标准是,只要这90项被检测物的浓度低于国家规定标准,这水就是合格的。而实际上呢,我国生产和使用的化学物质中,有至少2500项是可溶于水体中、且是有毒性的。
综上,要解决水质安全的问题,从监测预警的角度看,主要有两方面需要未雨绸缪,提前规划。一方面,要提高水质监测的频次,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实施连续在线监测,是一个好办法。另外一方面,除了对国家规定的90种化学物质的理化监测外,还要重视水质的综合毒性的监测预警,目前多利用有毒物质污染应激下生物体的死亡、行为响应和生理生化改变来判断水质的综合毒性,以确定水质是否符合饮用安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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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0-9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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