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句话说,就是沈阳大学的教授是不是想要多少就可以有多少?
题外话一:单位前一段时间进行年度职称评选,所以多关注了一下这方面的信息。现在的情况是,副高的评选竞争非常激烈,候选人与最终评上的比例大约是四比一,这还是经过人事部门资格审查之后的比例。正高的评选那就可以用惨烈来形容了。
题外话二:看科学网首页的新闻《
两起海外高端人才造假事件暴露国内引才弊端》,发现报道里面有沈阳大学的教授对此事的评头论足。而事实上,此沈阳大学的教授估计一天也没有在沈阳大学工作过。我想知道的是,如此套用沈阳大学教授的头衔来指点江山,激扬文字,是否合适?
题外话三:很久之前,此沈阳大学教授刚在科学网出道的时候,估计大家都被雷了一次。此教授说自己清华博士后之后,直接拿到了某大学的教授,现在年收入50多万人民币。呵呵,当然,此话不假,不过如故事一般曲折的事实是这样的,在国内的某单位拿到一个教授职称,但现在领取工资的是一家海外的单位,两者根本不是一个单位!不知道当初此教授如此描述自己是羞羞答答,还是别有用心。
题外话四:如果已和海外单位签了合同答应去工作的情况下,再给沈阳大学签一份合同,校长书记同意其三年后来报道,并且给予教授头衔。请问这样的教授头衔,应该从何算起?从双方签合同的时间算起,还是从正式从沈阳大学工作算起?
正文:在现在很多高校研究所的高级职称名额有限的情况下,沈阳大学给一个据说三年后才来上班的人教授职称,是否合适?
如此轻易的给予一个不来上班的人高级职称,是否因为沈阳大学的教授名额没有限制,想要多少有多少?
如果有名额限制的情况下,那么是否对现在沈阳大学工作的副教授们不公平,因为这毕竟占用了一个教授的名额!
如果是教授名额有限的情况下,校领导如此慷慨地把一个教授职称给予一个三年后才来上班的人,不知道沈阳大学在职的副教授们是否知道此事,如果知道的话,是否同意校领导们这么做?如果科学网有沈阳大学的职工,可以聊聊看法啊。
如果,如果(很可能是真的)这个沈阳大学的教授三年后不如约回来,那么这个教授名额怎么处理?哪个领导谁会为这件荒唐的闹剧承担责任?校长,还是书记?
补记二:前几天我写过一篇博文《
厦门大学与傅谨教授的双簧对国内科研人会造成什么伤害?》。我在文末写到:希望厦大,还有沈阳某大学之类的学校,能早点改正这种不好的做法。有人看到后给我短消息,说我是不是想让他对号入座,说自己和沈阳大学签合同,没拿一分钱云云。我继续问,什么性质的合同,某人回复说自己在和现在工作的海外单位已签约工作三年的情况下,被沈阳大学的领导们的诚意所打动,而且沈阳大学不在乎等三年等等。另外,某人还主动说自己可以帮助沈阳大学宣传,三年后回国不用找工作等等。
补记三:看到此人如此表态,我悄悄地问了一句:“你认为你能给沈阳大学增加什么方面的宣传啊?还有,三年之后回国,你真的会回沈阳大学吗?”。再也没有收到回复。
补记四:我会关注此人三年后是否会回到沈阳大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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