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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辩证法的焦虑与自信(二)

已有 6777 次阅读 2014-4-7 09:47 |个人分类:简介及学术方向|系统分类:论文交流| 自然辩证法, 焦虑, 自信

吕乃基

二、自然辩证法的自信:学科归属

自然辩证法的上述种种焦虑虽不是主流,但也有必要引起重视,以揭示焦虑的缘由,消除其根源,更好发挥自然辩证法在学科体系中的作用和影响,发挥自然辩证法从业者在社会中的作用和影响,同时也谋求从业者自身的发展和完善。

焦虑的根源之一是自然辩证法在学科体系中的定位模糊。在名称上,或自然辩证法、或科学技术学、科学技术元勘、科学技术论、研究生政治课,以及科技与社会,或者干脆就是“大口袋”,等等,名不正则言不顺。不过名称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自然辩证法所涉及的内容及其在学科体系中的定位。

自然辩证法的学科定位在于:作为科学技术与社会科学、人文科学之间的桥梁,在知识阶梯上起承上启下的作用。

早在一个世纪前,普朗克就预言,存在着由物理、化学、生物学到人类学的连续的链条,列宁把这种趋势叫做“从自然科学奔向社会科学的强大潮流”。一个世纪来,学者从各个角度进一步阐述这一观点,一方面自然科学需要“奔向”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另一方面要将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建立于自然科学的基础之上。然而双方的结合点或环节究竟由哪门或哪些学科组成,如何来锻造这一环节,以及这一环节与其相邻环节即自然科学及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怎样联系起来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尚无明确的分析和结论。这一环节或桥梁就是自然辩证法。

“自然辩证法”这一名称未必适宜,但自然辩证法自提出至今一百多年的发展,实际上在学科体系中的地位,以及在现实中所发挥的社会功能,都充分说明了这一点。自然辩证法将它的根深扎于自然科学与技术之中,同时又通过一系列中介进入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领域。自然辩证法作为科学技术的认识和实践活动及其成果的提炼、概括和总结,对此已有共识;有必要认识到自然辩证法同时也是人文社会科学的基础和起点。首先,自然辩证法作为“低层次”的学科,如同物理学向化学和生物学,化学向生物学的渗透一样,必然渗透到作为高层的人文社会科学;实际上在人文社会科学自身,经济学向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的渗透也是这样的性质。其次,相对于浸润了更多“应当”和感情色彩的人文社会科学来说,自然辩证法更强调事实和规律,其知识体系更是非嵌入编码知识[1],因而必然渗透到人文社会科学之中。由于这样的渗透,人文社会科学因此而奠基于科学技术之上。反过来,正如经济学接受伦理学等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的选择和引导一样,位于低层次的自然辩证法也必然接受高层人文社会科学的选择和引导,并将此传递到各门科学和技术。这种双向的桥梁和中介作用,实际上就是自然辩证法的原理之一:上向和下向因果关系。

自然辩证法在由科学技术到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体系中的定位,其根源在于研究对象的独特性:也就是由自然界向人类社会的生成过程。

自然辩证法主要包括自然哲学、科学哲学、技术哲学、以及STS(即科学、技术与社会)等分支。自然哲学研究自然界作为整体的存在方式与演化方式,研究科学结论背后深刻的哲学问题,是对自然科学研究成果的哲学概括与提炼,科学哲学主要讨论科学家如何进行观察实验,如何提出假说,以及如何构建并发展理论等,涉及到人文科学中的方法论和认识论问题。关于科学革命、共同体和范式等内容的讨论,对于本质主义和宏大叙事的批判,以及SSK和实践转向等新的进展,不仅加深了与人文社会科学的联系,而且直接介入社会和人的领域。知识的社会建构,也就是社会的知识建构。技术哲学探讨技术的本质,技术发生、发展的动因和机制,以及技术的影响等,进一步渗入社会之中。现在的产业哲学和工程哲学与经济和社会的关联愈加紧密。STS则全面研究科学技术经由各个渠道与社会和人的相互作用,科学技术如何推动社会与人的进步,社会与人又怎样对科学技术进行选择和引导。显然,STS不仅是自然辩证法的一个分支,而且已成为社会本身不可分割以及作为基础的组成部分。由自然哲学、科学哲学、技术哲学到 STS,其研究对象大致覆盖了由自然界到人类社会的诸环节,四个分支之间形成了逻辑上前后相续的关系。这种关系不仅是各个环节之间的并列的关系,而且体现了过程性、历史性。作为这四个分支的结合,自然辩证法之所以成为沟通科学技术与人文、社会科学之间的极其重要的一环,成为前者“奔向”后者的桥梁,在根本上在于其研究对象,在于由自然界到人类社会的生成这一特定过程。

从根本上说,演化是存在的基础。自然哲学将各门科学的成果综合起来,从整体上把握自然界的生成过程,关注生命起源,以及向人的生成过程。在这里,超循环理论、耗散结构理论,以及协同学和突变论,在这些关系到自组织的理论中还有大量哲学问题有待进一步探讨,所谓“自组织”,就是自己发生的过程。复杂性科学关注的核心之一是“涌现”。2014年年会上的学术报告之一,也就是“过程哲学”,不仅涉及自然界的演化,而且关注由自然界向人类社会的生成,以及关注社会的发展,可以说覆盖了由宇宙大爆炸至今的一切过程。

重要的是,由自然向人类社会的生成过程永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这一生成过程本身将无尽止地迈向更高台阶。科学技术处于不断地发展之中,由此使社会的基础不断提升而推动社会进步;人类社会也处于不断发展之中,人类通过对自己行为的不断反思,以及通过对社会运行机制的不断完善,来更好地选择、引导科学技术,并使之融入社会之中。由自然界向社会的生成过程永远不会完结。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由于种种原因沿不同途径并处于由自然向社会生成过程的不同台阶和不同阶段,彼此间还发生种种关联,因而这一生成过程极其丰富多样和极其复杂。于是,自然辩证法就不仅具有上述理论意义,而且因其对象的变迁和多样性,以及彼此间的复杂关联而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这一点后文还要谈到。

从自然辩证法的四个分支在历史上的发展次序来看,从古希腊的自然哲学到近现代黑格尔的自然哲学,从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一直到现在,自然哲学历史悠久。科学哲学的前身是认识论、方法论,而认识论与方法论则始于笛卡尔、培根时期。技术哲学大致萌芽于马克思的有关论述,拉普作了系统研究,到现在成为“有一个光辉未来”的领域。STS的第一本标志性著作当属20世纪30年代贝尔纳的《科学的社会功能》,至今尚处于蓬勃发展之中。这四门学科在历史上出现的顺序正对应于它们各自在学科体系中的地位,并且与它们所研究的对象——由自然向社会的生成过程相一致。在这里,由自然向人类社会的生成过程是历史的东西,由自然哲学到STS四门学科之间的递进和关联则是逻辑的东西。逻辑的东西不仅与学科从自然哲学到STS的发展历程相一致,而且与其研究对象即由自然到社会的生成过程相一致。“往后,一切科学都将成为历史的科学”(马克思),各门科学分别研究由宇宙大爆炸至今的一个阶段,自然辩证法的研究对象就是由自然向人类社会的生成过程。

总之,自然辩证法不是什么都可以往里装的“大口袋”,不只是研究生的政治课,也不仅是科学技术哲学/元勘/学/论;自然辩证法是沟通科学技术与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的中间环节,研究由自然界到人类社会的生成过程。自然辩证法要说明人类社会如何坚实地建立于自然界之上同时又超越自然界,以及将自然界纳入到人类社会之中同时又达到人类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并将通过对实践日益有效的介入推动这一进程。

自然辩证法既是科学技术的终点,也是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的起点。随着自然辩证法由自然哲学、科学哲学、技术哲学和STS研究渐次提升进入社会与人的领域,自然辩证法将成为新的文科生长点,并将与经济哲学和管理哲学等共同构建有坚实基础的新文科。这一过程,也就是“从是简单到复杂这个抽象思维的过程符合现实历史的过程。”[2]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必将因有自然辩证法这一坚实的基础而更为真实有力,并将对现实产生更强大的指导作用。

基于这样的学科定位,“科学技术与社会”这一词组虽然未必百分之百契合,但可能是现有的称谓中较为合适的一个。虽然“有关部门”未必接受,学界也未必认同,但重要的是对涉及内容的把握。为论述方便,更为祛除上述自然辩证法的种种焦虑,文中依然称“自然辩证法”。

自然辩证法的定位具有独特性,包括各种二级哲学在内的任何其他学科都不可能替代;自然辩证法的定位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因科学技术在社会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而越发彰显。自然辩证法的定位因科学技术和社会本身的不断发展而具有无限的生命力。

三、自然辩证法的自信:社会归属

应该看到,前述在自然辩证法在社会归属上的焦虑并非出于学科自身的发展所致,而是在于外部环境的变化。如果不立足于学科自身的发展,一味依赖外部环境,依赖行政命令和领导恩赐,那么一旦环境变化,领导更迭,朝令夕改,免不了落得个“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

毫无疑问,与所有其他学科一样,自然辩证法的发展和生命力不仅在学科本身的一般理论,而且在于对其所处语境的介入与互动。作为研究生政治课,固然是自然辩证法发展的重要契机,自然辩证法由此完善了学科,培育了队伍,扩大了社会影响;不过需要意识到,政治课只是自然辩证法介入语境并与之互动的一部分,甚至一小部分,自然辩证法在当代中国语境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

对自然辩证法作出重大贡献已故的于光远先生从理论和实践上阐述了[3]自然辩证法学派的马克思主义属性和中国特色,在普遍的意义上以由自然到社会的生成过程为研究对象,在特殊的意义上,“正在中国兴起的哲学学派”必然要以“正在兴起的中国”为研究对象,研究中国由自然向社会生成的特殊道路,以此作为自己不可推卸的社会历史责任。

从总体上说,根据科技革命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大致可以把由自然界到人类社会的生成过程分为两类。一类是发达国家,在这些国家中,两次科技革命在其社会内部各种因素作用下自行发生,科技革命又推动这些国家由传统走上现代化,进而由现代化走上后现代化,也就是推动由自然界向社会的生成。这些国家走的是一条“内生型”或者说“自组织”的发展道路。另一类是广大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普遍是从外部引进科技而开始现代化,随即发生外来科技与本国传统的整合,换言之,这些国家由自然界向社会的生成过程走的是一条“外生型”以及在一定程度上“他组织”的道路。显然,中国就属于这一类型。

在封建社会,中国以自然经济为主,着重处理人际关系,经济得不到充分发展,几千年来在缺乏必要物质基础的情况下以伦理道德处理人际关系和自我修养,在缺乏科学技术为基础的情况下构建社会。计划经济年代,虽然科学技术有所发展,但主要服务和从属于政治和意识形态,在这种情况下构建起来的社会停滞不前,如同空中楼阁,靠一次次的“运动”来维系。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由以阶级斗争为中心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中国迎来了科学技术的“春天”,90年代后明确由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科学技术也开始获得它们本来的地位并成为社会的基础。中国逐步走上了由自然向社会生成的正常的发展道路。在整个历史上,在由自然到人类社会的生成过程中,中国走了一条特殊的发展道路。研究这一特殊过程,对比内生型国家走过的历程,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有重要意义。再加上当代中国面临两次科技革命的迭加,有可能走上跨越的发展道路,对此的研究于广大发展中国家有普遍意义,自然辩证法对此负有重任。

从上述思路出发,可以发现,当前所密切关注的领域或多或少都与这一特殊的发展道路有关。大致可以分为三类问题,第一类问题主要是以生态化和信息化带动和规范工业化。信息化和工业化分属第二次浪潮和第三次浪潮。发达国家在工业化基本完成之后进入信息化,以及着手处理工业化带来的生态问题,而中国工业化尚未完成信息化即接踵而来,生态问题也已横亘于前行的路上,中国面临两次浪潮的迭加。如何在现有工业化水平上发展信息化,反过来又如何以信息化缩短、提升工业化,以生态化规范工业化,这就是中国“兴起”之路的独特之处。种种后现代的讨论也介于其中,既增加了中国之路的复杂性,也带来了机会。以上这些问题的根源就在于,中国当前正在发生的由自然向社会的生成过程是社会两次转型的迭加。

第二类问题在于上述两次社会转型再与改革开放的迭加。这样的“三重”迭加,致使中国由自然向社会生成过程越发特殊,或者说具有“中国特色”。中国特色既不是自嘲的对象,也不是骄傲的资本,只是中国在行进道路上不得不面对的客观现实。眼下,政府职能的转换和互联网以及二者的关系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例如发挥市场经济在资源配置上的决定性作用,就意味着由“他组织”转向“自组织”。

第三类问题在于,中国的转型处于世界的格局之中。中国越是强大,就越感受到世界的影响。这种影响的根本点在于,位于后现代、现代化和传统中的世界各国,因全球产业链和全球气候而处于越来越密切的关联之中,尚未过去的金融危机加深了关联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上述问题都在自然辩证法的视野之中。

面对自然辩证法特定的社会归属,自然辩证法从业者义不容辞,充满自信。

如果说学科归属主要在于学术研究和理论探索,那么社会归属更是对社会的介入,具有更多实践色彩,因而赋予更强的责任和担当。这样的社会归属必将凝聚更多人的参与。

自然辩证法的学术归属是普遍意义上的理论基础,社会归属重在对特殊层面的关注和实际介入。没有学术归属,自然辩证法就缺乏理论基础,对于特殊性的研究将因缺乏学术根基而显得空泛甚至虚妄;没有社会归属,失去对当代中国这一特殊层面的关注,不仅从业者失去生存的基础和安身立命的处所,学术归属也将因失去来自特殊性的滋养而枯竭,只能跟在西方学术界后面亦步亦趋。

独特的学科归属和深深介入的社会归属,这就是自然辩证法自信的无穷源泉。


[1]吕乃基,论非嵌入编码知识[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61104107;论非嵌入编码知识的权力[J]科学文化评论200722837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P105

[3]于光远 .一个哲学学派正在中国兴起 [M].南昌:江西科技出版社,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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