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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底”(9):现代性的认识论基础

已有 5778 次阅读 2010-8-7 16:39 |个人分类:特别推荐|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认识论, 感性, 两条道路, 关键词:现代性, 主客观

吕乃基

 博主的论“底”系列已有时日。此处先直接给出博主所认为的答案。

“底”,就是现代性,是世界各国各民族发展的必由之路。

什么是“现代性”?现代性为什么是人类社会发展之“底”?

现代性是客观或主体间性,是科学理性和由此得到的具有必然性和普遍性的事实和规律,特别是启蒙运动运用科学理性所得到的天赋人权和人际的契约关系,市场经济和经济人假设,是非嵌入编码知识。参见论“底”(1)——中国在哪里?之图中现代社会的体制和文化。

以下先由认识论分析现代性的哲学基础。

 

人类的认识史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考察。其一,由主客体合一到分离,形成对象性关系,再到主客体相互作用。其二,主体对客体的认识由具体到抽象再回到具体,马克思对此有精辟论述。其三,主体自身认识的发展可区分为感性、理性和悟性阶段。上述三个方面大致都可以区分三个阶段,其中第二阶段是认识过程的转折,人类正是在这一阶段构建了现代性。以下就由这三个方面来讨论。

一、

在人类认识之初,主客体没有分离,主体与其认识对象浑然一体。古希腊的哲学家初步确立了主客体之间的对象性关系,指出有独立于人的存在。真正区分主客体是在文艺复兴运动的第二阶段(参见在世界史和中国现代史的背景中理解五四运动的地位和作用)后开始的近代科学革命,伽利略区分第一性和第二性,以及由培根、笛卡儿等开启的哲学中的认识论转向,标志主客体不再浑然一体。主客体分离表明人从自然界中的提升,是人类的伟大进步,是人类认识世界和自身的必由之路。正是由于主客体分离,才有牛顿和近代科学的成果,第一和第二次工业革命,才有洛克和启蒙运动的思想,以及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作为牛顿的朋友,洛克也努力客观地看待社会,看待人,希望揭示出社会中的“万有引力”。启蒙运动受牛顿和英国光荣革命的鼓舞,要求追溯人的“自然状态”(后文还要涉及)。随着经济活动与皇权分离,亚当·斯密也得以客观地研究市场经济,揭示出“看不见的手”所起的作用[i]。近现代的艺术要求摆脱传统主客体不分的状况,完全排除主体的影响如照相般精确地把对象“复制”下来。由此可以看到,不带主观偏见、价值观和情感,客观地看待世界,这是现代性的一个特征。现代性的客观特征到20世纪下半叶发展为哈贝马斯交往理论中的主体间性和罗尔斯正义论中的“无知之幕原初境况

20世纪以来,随着认识的深入,人们开始在各个领域发现主客体的相互作用。在科学领域有相对论、测不准原理;在艺术中加入越来越多主体的印象、感受和体验,以至在画面上根本分不出什么是客观的对象,什么是主体的内心世界。经济学领域中有要求政府干预的凯恩斯主义。虽然至今对干预的程度和方式有种种观点,但毋庸置疑的是,看不见的手必须与看得见的手相结合。由科学哲学为先导,先将康德关于客观地认识世界“如何可能”的问题消解为“是否可能”。科学共同体、科研始于问题、观察负有理论,一直到现在的“实验室研究”、知识建构论、知识社会学等都是在不同层面和不同程度上强调主体和环境的作用[ii]。尽管目前在这一领域还存在诸多争论,可以确信无疑的是,认识过程是在主客体分离之后再到达主客体相互作用。主客体分离是认识过程中的必由之路。

在主客体关系发展的三个阶段中,第一阶段由于主体间的差异,因而对同一对象会有不同的认识,第二阶段由于排除了主体的因素,不同主体间对同一对象达成一致的认识,第三阶段,在上阶段所达成的共识的平台上,不同主体因对象和自身所处的不同语境而形成各自的见解。其中第二阶段及其得到的非嵌入编码知识是现代性的组成部分,是人类社会发展之“底”。

二、

马克思在其《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由侧重客体的角度分析了认识过程。“如果我从人口着手,那么这就是一个混沌的关于整体的表象,经过更贴近的规定之后,我就会在分析中达到越来越简单的概念;从表象中的具体达到越来越稀薄的抽象,直到我达到一些最简单的规定。”然而“最简单的规定”不等于对象本身,“于是行程又得从那里回过头来,直到我最后又回到人口,但是这回人口已不是一个混沌的关于整体的表象,而是一个具有许多规定和关系的丰富的总体了。”这就是所谓认识过程的“两条道路”。“在第一条道路上,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在第二条道路上,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iii]

钱颖一教授关于现代经济学中“参照系”或“基准点”的见解[iv]有助于我们理解这一转折点。各门学科中的这些“最简单的规定”“就象无摩擦状态下的力学定理一样,尽管无摩擦假定显然是不现实的”。对此有必要“澄清两种常见的误解:一种是以为这些定理描述的就是现实世界,因此将它们到处套用,却不知在通常情况下是用来作进一步分析的参照系,与现实的距离因地、因时、因事件而异。另一种是因为观察到这些定理与现实的差距而认为它们都是胡言乱语,…却不知它们本身的价值并非直接解释现实,而是为此提供参照系”。类似地,罗尔斯在完成他的《正义论》的过程中先去除个人的一切根源背景。只有当一个人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个阶层,不知道自己的天赋和才能,甚至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追求什么的时候,他的决策才是毫无偏见的。这就是所谓“无知之幕”,而这样一种人人都无偏见的状态就是“原初境况”。显然,“无知之幕”和“原初境况”也不是一种现实的存在状态。只是在第一条道路上经过越来越稀薄的抽象而达到的一些最简单的规定。

马克思通过对自己在经济领域认识过程的抽象而提出“两条道路”,然而这一提炼具有普遍意义。“科学应当从经验客体的现象上去寻找背后的本体,从而达到认识自然界本质规律性的目标。这正是亚里士多德的本体论之作为古希腊本体论最高成就的最重要之点所在”。[v]在音乐史上,自远古到近现代有一个从混沌、模糊不清到有序、确定的过程。远古时期的音乐只是万籁之声以及人类的歌唱性口语,这种音乐节奏不稳定,更谈不上结构,也没有固定音高。有确切音程的五音体系还是很久以后,一直到J.S巴赫的平均律形成统一的标准。由远古到近现代,音乐史经历了由混沌到有序的过程[vi]。美术史大致也沿着这一过程,由远古的混沌到近现代清晰的线条、界限分明的轮廓和色彩、几何学的透视原理,以及严格确定的构图。在各个领域的认识过程中都经历由第一条道路到第二条道路的转折点,先剔除特殊的背景、根源,略去偶然的、暂时的因素,由现象抽象、概括、提炼出若干基本概念,理出秩序,揭示规律,以把握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的图景。必然性是把握曲折过程的线索,普遍性是理解纷繁现象的平台。同样,在人类对于自身的认识过程中也必然会达到“最简单的规定”。这些“最简单的规定”——从亚当·斯密的“经济人预设”、启蒙运动的理念,一直到哈贝马斯的主体间性和罗尔斯的“无知之幕”和“原初境况”*,等等——就是现代性。因而从人类对自身的认识过程来看,现代性是人类发展历程中的必由之路。

在经过认识过程中所达到的“最简单的规定”之后,“于是行程又得从那里回过头来”,回到现实世界之中。后现代科学从现代科学高度抽象和简化的质点、理想气体、理想液体、弹性碰撞、可逆等等,回到真实的世界,回到复杂性、涨落、偶然性、分岔、分形和混沌之中,初始条件不可忽略。要把事实和规律放到此时此地的语境之中,形成所谓地方性知识。后现代科学并不推翻现代科学所发现的事实和规律。北美蝴蝶扇动翅膀引起澳大利亚的风暴并不推翻牛顿定律,只是要在其基础上再考虑涨落、反馈、分岔……。尽管分形理论的创始者芒德勃罗认为欧几里得几何学是“呆滞”的,但在历史上毕竟是先有欧几里得几何学,然后才有芒德勃罗的分形理论;在逻辑上,分形理论并不违背欧氏几何,相反,后者是前者的基础。在有序得到充分发展之后,后现代音乐正在否定近现代音乐,同时也正在向远古的音乐复归。在后现代音乐中又可以体验到无调性(1/4音、12音体系)、无曲式与不谐和音。后现代音乐不是抛弃近现代音乐所达到的有序,而是在近现代音乐全部成果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同样,美术在20世纪以来的种种流派则在经历了近现代的有序之后模糊线条和色彩,让构图流动起来。哲学家们则提出,要把存在置于时间的地平线上,只有此时、此地、此情、此景下的存在,提出语言的“语境化”。

在“两条道路”的三个阶段中,第一阶段所看到的是纷繁的现象和杂乱的世界,第二阶段看到了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的规律和井然有序的世界,第三阶段则回到现实世界之中。然而“语境化”并不违背语法,地方性知识并不违背普遍性知识,只是对普遍性知识的补充和扩展。虽然共性不可能涵盖所有个性,但个性中仍然包含有共性。第二阶段及其得到的非嵌入编码知识是现代性的组成部分,是人类社会发展之“底”。

三、

最后,由侧重主体的角度来考察,可以把认识过程区分为感性、理性(或知性)和悟性三个阶段。感性阶段对应于主客体不分,对应于第一条道路的起点即表象的具体,感受到的是一个混沌的关于整体的表象。在这一阶段主体的感官全部开放,以直接的感性的方式与客体交流,或者说,物质用它那带着诗意的光辉向人的全身心发出微笑(马克思)。

理性阶段相应于主客体分离、客观/主体间性,相应于两条道路的转折点即抽象的规定。在这一阶段,主体的感官已经封闭,惟有表征客体的概念在主体的大脑中运行。理性是抽象的,远离多彩的感性世界;是冷静的,排除其他一切情感因素(当然可以说,冷静本身也是一种情感);是一致的,不随岁月而变迁。理性是主体的一种状态,是认识过程的必由之路。从笛卡儿的“我思故我在”,到18世纪大陆的“以头立地”,一直到罗尔斯的原初境况中的人,所强调的都是理性。古希腊人所培育的理性,在经过中世纪后由笛卡儿加以确立,启蒙运动就是由理性而提出“自然状态”,而原初境况中的人更是理性的,“因为他们对手段与目的的关系有深入的理解。他们知道现实世界中的人是不完美的,知道人性不完美如何影响社会运作,知道不同的社会结构如何影响人的毕生命运。所有这些,他们在选择正义原则时,都会加以考虑”[vii]。在人类的认识过程中,正是凭籍理性而揭示现代性。认识过程中的理性阶段是现代性的认识论基础,而理性本身也正是现代性的特征之一。

然而认识还必须由此出发,结合对象历史和现实的全部复杂性,结合其所处的特殊环境,将完整、丰富的对象重新构建起来。鉴于对象的复杂、多变和各异的初始条件,我们很难用近现代的理性去认识它们,理性必须语境化。非理性、直觉、定性将发挥作用,人们越来越依靠图形、多媒体,感官重新登上认识的舞台。同时,对象所处的环境中当然包括主体的存在和作用,也就是在所构建起来的完整、丰富的对象中必然打上特定认识主体的烙印。这就是认识的悟性阶段。悟性阶段并不排斥理性及其获得的成果,而是将其作为认识之现代性——在历史意义上的必由之路,在逻辑意义上的基础。

在上述的三个阶段中,感性阶段的另一个特点是个体间的差异,在这一阶段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感受。理性阶段则是普遍的,不因人而异,也不为背景所左右。笛卡儿在说“理性对于每一个人都是一样的”之时,所表达的就是这个意思。在理性的基础上,第三阶段又显示出个体之间的差异。第二阶段及其得到的非嵌入编码知识是现代性的组成部分,是人类社会发展之“底”。

 

认识过程中的主客体分离、“最简单的规定”,以及理性,这就是现代性的认识论依据,而客观/主体间性,具有必然性和普遍性的秩序和规律,以及理性,它们本身也成为现代性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 顺便指出,在这样“回溯”的思考中,罗尔斯还运用了类似于公理化的推理,因而较之启蒙运动更严密地揭示了现代性的认识论和本体论的基础。



[i]   []罗伯特·海尔布罗纳:《几位著名经济思想家的生平、时代和思想》,蔡受百等译,12页,商务印书馆,1994

[ii]   吕乃基:论后现代科学,自然辩证法研究,2000年,第7

[iii]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103

[iv]   钱颖一:在改革过程中理解现代经济学,文汇报,2002331

[v]   周昌忠:《西方科学的文化精神》P15,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

[vi]   吕乃基河流与山峰,《东方文化周刊》,199720

[vii]  水梦云:何为正义,如何公平——解读《正义论》,〈南方周末〉,20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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