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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家之犬眼中的家

已有 3688 次阅读 2019-3-7 23:39 |系统分类:科普集锦

我把自己醉丢在了人海里,是妻子捡我回了家。

二月四号中午与同事小聚,喝酒大醉。当天晚上,妻子遍打电话,最终找到我,携我回到家中。半夜醒透,悟得上言。

当晚还想到许多。想到小时候天黑不归,总是妈妈倚门而望。如果再晚了,妈妈就会四野喊寻。长大了,成了家,有了养家糊口的责任,奔波着打拼,以混出一个人样为目标,日复一日沉醉其中。细想起来那些打拼不过是打酱油而已,周围的人并不特别在意我做什么不做什么,只有妻子天天惦记着我回家不回家。酱油号为开门七事之一,于家有大用,于世无补,我的确打了半辈子酱油,在其中醉得越来越深,越来越找不到回家的路,每次都是妻子捡我回了家。

次晨上班路上,继续着夜里的思考。设想一个人如果迷失在人海中,眼中千门万户却无处投止,路上摩肩接踵却无目相接,蓬头垢面,唯惹鄙视。到了那种萎缩去了灵魂地步,怕是连绝望也是奢谈了。接着,联想起一件小事。大约是刚入冬的一个傍晚,走进家门的女儿说:“楼下有一只没家的小狗,浑身抖抖擞擞,到处找吃的,见人就躲开。那付可怜相,把我看得直害怕!”现在盛行养宠物,路上偶尔会看到流浪猫狗,但人们似乎唯独对狗心生可怜之叹,对其他流浪动物绝无,成语“丧家之狗”说的就是这个现象。

六畜之中,牛、马、驴、骡、狗、猫、猪、羊、鸡、鸭、鹅、兔都可能丧家、走丢,为什么人们不说“丧家之牛、丧家之猪”,单说“丧家之狗”呢?

《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在郑国都城,孔子与弟子走丢,独自立在东门外张惶失意。一位郑国当地人告诉正在四处寻到老师的子贡说:“东门外有一个人,脑门像尧,脖子像皋陶,肩膀像子产,腰以下比大禹短三寸。垂头耷脸,如同丧家之狗。”子贡立刻跑到东门,找到老师,并把这些话原原本本地复述给孔子。孔子笑着说:“相貌描述嘛,未必尽然。说我像丧家之狗,恰如其分,恰如其分啊!”

孔子自己可以坦然而略带自嘲地接受这个比喻,但在史书中记载这个故事,似乎对孔圣人大大地不敬。所以,后世三国时期的王肃注释这个故事说:“操办丧事的人家,全家哀痛,荒废了日常生活事务。其家里的狗吃不上东西,因而垂头丧气,很不得意。孔子生逢乱世,人道沉沦,因而抑郁失意。”王肃的解释大大润色了孔圣人的光辉形象,称孔子是一个对王道、对理想有着如饥似渇般追求的人。

王肃的注解源自《韩诗外传》。后者记载:孔子从郑国东门出行,迎面遇到姑布子卿。孔子吩咐说:“各位,驾车避开吧。对面有人来了,那人一定会观察我的相貌,评价预言我。看看他说什么。”姑布子卿也吩咐随从说:“把车子牵开,圣人过来了!”孔子下车步行。姑布子卿迎面观察了孔子五十步,又跟在背后观察了五十步,看着子贡问道:“那人是谁?”子贡回答:“是我的老师,就是人们所说的鲁国孔丘。”姑布子卿说:“是鲁国的孔丘啊!我确实听说过他。”子贡问道:“我的老师怎么样?”姑布子卿说:“额头像尧,眼睛像舜,脖子像禹,嘴巴像皋陶。从前面看,神充气盎,有王者风范。从后背看,吊肩瘦脊,这是不如四圣的地方。”子贡叹息。姑布子卿说:“你忧什么虑呢!那人风尘满面而不讨厌,胡子拉碴而不杂乱。远远望去,疲惫得像治丧人家的狗。你忧什么虑,忧什么虑啊!”子贡把姑布子卿的话汇报给孔子。孔子不置可否,唯独辞让“丧家之狗”,说:“我孔丘怎么敢承当这个说法。”子贡不明白:“风尘满面而不讨厌,胡子拉碴而不杂乱,我已经明白是什么意思。我不明白,丧家之狗有什么要辞让的?”孔子说:“你呀,你没有见过那治丧人家的狗吗?主人的尸首已经装殓入棺入椁,祭器祭品已经陈列齐全,环顾四周,空无一人。不是真的没有人,而是没有人正经做事。那狗想做点什么,它却一点也动弹不得呀!这个世道,上面没有圣明的君主,下面没有贤能的官长,王道衰微,政教失调,弱肉强食,合众欺寡,百姓放纵肆行,无法无天。这是天下在治大丧啊!人们都认为我孔丘想当这个丧家之狗。唉,我孔丘怎么敢啊!”

在《韩诗外传》版本中,故事本身明确说明丧家之狗指的是丧事人家的狗。在《史记》版本的故事中,丧家之狗则倾向于指称丧失主家的狗。从故事情节上看,正在寻师的子贡一定是一边走着四处张望,一边向路人询问:见到过一位长相如何如何的人没有?子贡是一个能言善辩、很有文采的人,见人说话难免文绉绉,加之他的外地口音,难免使被问的当地寻常百姓听得一头雾水。那位热心人见此情况,于是凑上前去,以斯文对斯文向子贡描述了自己在东门外见到的一个外地人,说什么像尧像皋陶、像子产像大禹,无非是说其人长得古怪异特,谁见到过尧、皋陶等古人呢?尤其是描绘其人自腰以下比大禹短三寸,简直就是调侃了!要做到如此精准的描述,一是要知道大禹下半身的尺寸长短,二是要用尺子量一量,仅凭路过身旁扫几眼,一般人很难看出两个三尺长短的事物之间的三寸差别。最后,那位热心人又用一个通俗的比喻刻画其所见之人的神态:如同丧家之狗一般,东张西望,走也不是,停也不是,焦急等待,张惶失措。从这些言语中可以看出,那位热心人自信在东门外见到的外地人就是子贡正在寻找的人。首先,那位热心人完全能够从子贡与路人的交谈中得知,子贡要找的人是其老师。其次,从子贡斯文尔雅和寻师的急切神情中,那位热心人明白,子贡的老师定然有学者气质和长者风范,同时又是一个率徒奔走异乡的人。那位热心人因而才用尧、皋陶、子产和大禹四位圣智名人来形容东门外的人,等于告诉子贡,自己见到了符合所找之人特征的人。那位热心人还用这些话暗示,自己因为那人长相与众不同而多看了几眼,印象比较深刻,绝对不是信口胡言,以免自己“短三寸”的善意调侃被误解为欺侮外地人。其三,那位热心人知道,在一般情况下,师尊长者率徒众出行,问路识路之事都由徒众代劳;师长自己只管到哪里去,不管怎么走。与大队离失,师长叫走散,徒众叫掉队。不见了师长,徒众们会分散开来四处寻找;丢了徒众,大队不散,只等掉队者自己寻来。所以,走散的师长最好待在一处显眼的地方静等徒众寻来,徒众则寻寻觅觅走个不停。师长就像被徒众们用轿子抬着走路,一旦与徒众走散,就如同被突然弃置荒野,不免张惶顾望,措无所施,失意彷徨。在大街上,如果狗意识到与主人走丢,一般不会循原路回家,而是在其走丢的地方寻等主人。与徒众走散的师长,恰似走丢的狗一样。那位热心人就是这样读懂了东门之外的孔子,孔子也会坦然欣然地接受“丧家之狗”这个知音比喻。

走丢的狗不是找不到回家的路,而是因为要等主人来寻而有家不能回。流浪的狗没有家,不是它不想有个家,而是它不知道哪个家能接受它。流浪狗的家可遇而不可求。流浪狗如果求问一万个家,它会吃九千个闭门羹,遭九百个白眼,被九十脚踢出门外,还有九个灶上煮开了水正在等肉下锅。走丢的狗是流浪狗的开端,流浪狗总是从走丢处上路。这样的丧家之狗最明显最复杂的表现就是惶恐不安!因为它面对的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动物学家总结的法则:陌生的就是危险的。谁不害怕陌生,谁就走不完自己的生命历程,哪怕是雄狮猛虎,若不怕陌生,它不是喂了狼或鹰,就是喂了蚁或虫。

很多人都有过对陌生环境惶恐不安的经历。笔者有一次路过呼和浩特市换乘火车,有意留了整个白天等车以便游览名胜。下车吃过早饭,先步行去了植物园和乌兰夫纪念馆,然后乘公共汽车到公主府游赏。手机地图显示,公主府距火车站不远,只有两三站路。下午四点左右出公主府,决定步行回车站。不放心,在一处加油站见到呼市大比例挂图,便走上前去细看,寻到当时自己所在位置与车站位置,以及两者之间的道路联通情况,又用手机拍照下整幅地图,然后度步而行。随着公主府公共汽车站在身后渐渐远去,笔者的心中悄然不安起来,逐渐地感觉自己就像走在火星上,眼中高楼林立,身旁车来人往,就是感觉不出那是我的世界。转过街角看到火车站,我的心里豁然敞亮。我意识到,在火车站,我可以去我将去的地方,也可以回家,回到自己熟悉的能够把握的世界里,回到我能知道自己是谁的天地中。

细想起来,丧失主家的狗和丧事人家的狗,其实是一个狗。

狗丧失了主家,便不能仗势呈威,皮松毛长,饥乏无着,在破窗效应的作用下,还会成为“破鼓乱人捶,破鞋随人踩”的过街老鼠,见人靠近便夹着尾巴躲开,被人逼进墙角只会吱唔着龇牙裂嘴,绝无先发制人的狂吠气象。丧事人家的狗,有的与家人一样悲哀,饮食不思,趴在角落里暗自神伤;有的不识趣,四处游荡,不免被人呵斥踢踏,立刻夹起尾巴,呜呜着躲到一边去了。狗向来以看家护院为天职,只要有生人进门,狗总是吠叫不已,直到被主人喝止。在笔者的印象中,治丧期间,尽管家中生客不断,但从没听到丧主家狗的吠叫声,不知是被家人事前喝斥过,还是它本就如此,抑或是笔者记错了。

我国民俗,绝对禁忌猫狗进入停尸灵堂,据说是猫狗会引起诈尸。以往人们认为这是迷信。据美国国家地理频道纪录片《僵尸背后的真相》报道,意大利那不勒斯诺普大学的生物学教授拜罗内、当地医生库兰尼和美国迈阿密大学的生物学教授安德里恩斯合作研究发现,家中养狗的人会无意中感染狂犬病病毒,如果在后者潜伏期内又患上麻疹,两种病毒可能结合变异成僵尸病毒。僵尸病毒潜伏在人的神经系统中。人病死后,神经细胞还能存活几个小时,僵尸病毒便开始发作,经过几个小时的调整,就会突然爆发,通过神经系统操纵僵尸而诈尸,就近攻击活者。或许我国古人注意到了狗与诈尸之间的联系而形成禁忌,并附带着把能咬人抓伤人的猫也包括在内。诈尸凶险无比,无论真相如何,人们宁愿信其有,不敢信其无,小心无大错嘛。禁忌猫狗进入灵堂也可能杂有避免它们偷吃破坏祭品供食的考虑,毕竟猫和狗都以人的食物为生,又是被允许登堂入室的特殊家畜。

总之,在治丧期间猫狗失去了作用,只会碍事败事,主人既无心情也无意照料它们。猫可以串门寻食,狗则忠心耿耿,不会离家出走。狗在家,不是主人投食就不会吃。丧事一天下来,狗就会饥肠辘辘,呜呜哀鸣,仍然遭人白眼。丧事人家的狗虽然在家,其实与失家无异。所以,无论是丧失主家的狗,还是丧事人家的狗,都是无依无靠、走投无路、哀乞兮兮、不招待见,时不时还挨几脚的可怜虫。

在古代,狗和犬都是中性词,多数情况下可以互换通用,个别情况下略有区别。“犬”属于会意单体字,在甲骨文中就有“犬”字,被刻画成用绳索拴住脖子的形象,孔子就说“看犬这个字就像画狗一样”,表示犬处于受人控制的状态。“犬”读“全”音,有“补全、成全”的意思。所以,犬的完整含义是依靠自身本领辅助主人完成某种工作的家畜。“狗”是形声兼会意字,由“犬”和“句”两个单体字组成。“句”就是“勾”,表示狗的身体蜷曲如钩状,有驯服、驯从的意思。“狗”谐音“叩”,模拟狗的吠叫声,孔子就说“狗就是叩,叩就是吠叫以便守护家门”。所以,狗的完整含义是,依从人并以吠叫声为主人看家护院的犬。根据汉字发展规律,“犬”字起源比“狗”早,但并不能说明“犬”字出现的时候没有狗这个词。最有可能的情况是,犬和狗两个词在史前时代就被先民们创造出来,文字出现的时候,犬因为有较强的工作辅助性质,被造字者最先创造出来,并概指犬和狗,以便文字记录;“狗”一词则存在于日常语言中。当文化语言发展到一定程度,必须在文字上区别犬和狗时,人们便利用形声兼会意的方法创造出“狗”字。

狗和犬,一个功用性较弱,一个功用性较强;一个对人的依赖性较强,一个对人的依赖性较弱;一个自呼其名,一个因功用而得名;一个在文字中出现较迟而显得较俗,一个在文字中出现较早而显得较雅。因而,狗略带贬义,犬略带褒义。在以后的语言发展过程中,狗的贬义色彩越来越浓,逐渐落入与猪为伍的地步;犬则由褒义逐渐上升到与马同班的地位。人们可以说“猪狗不如”,而说成“猪犬不如”就显得别别扭扭;可以说“犬马之劳”,而说成“狗马之劳”就显得不伦不类了。特别是,人们提到功用性的狗时,大多使用“犬”字,例如警犬、猎犬、牧羊犬、玩赏犬等;而提到狗时,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那个活门铃,其次就是上不了席面的那盘肉。

大概正因为狗和犬的这种分化,人们才悄悄地把“丧家之狗”换成了“丧家之犬”,毕竟这个典故出在孔圣人身上。其实大可不必,经过这一改动,这个成语的灵气被削弱许多。看家狗主动守门,一见生人走近家门便天然地视之为入侵者,狂吠着张牙舞爪,一般并不咬人,必以吓止来人为最高原则,直到主人吆喝才停下来。因为家就是它的一切,是它存在的价值所在;没有家,它就一文不值,它就是一片飘零的黄叶。工作犬一般只有听到主人的指令才行动,在行动中体现它的生命意义:受到奖赏便洋洋得意,被呵斥便垂头丧气。因为天性忠勇,在主人受到攻击或家门受到侵犯时,工作犬也会不待指令便奋不顾身地扑咬敌人,一般并不吠叫,所以说“狗叫不咬人,咬人狗不叫”。工作犬最喜欢跟着主人外出,主人就是它的一切,它其实无家可丧,所谓丧家根子上是丧主。只有看家狗才有家可丧。因此,“丧家之狗”远比“丧家之犬”贴切。

人们对狗非常熟悉,也经常看到独自在外的狗,它们胆小无神,见人扬手便紧夹尾巴,屁滚尿流。可以合理推测,在孔子时代,“丧家之狗”就是一个流行俗语,郑国那位热心人碰巧信手拈来形容孔子,接着又被司马史公记录在案,导致这一俗语变成了典故。那位热心人本意是通俗地刻画孔子的神态,以便子贡判断是不是自己要找的人。司马迁之所以要记述这个小故事,一方面是要说明孔圣人也是肉体凡胎,有着与普通人一样的喜怒哀乐,并任其自然流露,毫不刻意掩饰。另一方面是想说明,孔子作为儒家鼻祖,知识渊博,涉猎广泛,既学自书本和名家,也学自民间,参悟于日常鸡毛蒜皮之中。只有这样,听到有人形容当时的自己为“丧家之狗”时,孔子才会立刻心领神会地欣然而笑,连叹“恰如其分”。孔子曾说:“早晨明白道理,晚上就死也值了。”领悟真理真相妙不可言!孔子赞叹“恰如其分”,实际上也是在向子贡解释,这个丧家之狗的比喻正是他能顺利找到老师的关键所在,以劝诫能言善辩的子贡:说话办事不在词藻华美,而在恰到好处地传神达意。子贡后来成为卓有成就的外交家和成功的商人,与孔子的这种言传身教不无关系。

追本溯源,用“丧家之犬”代替“丧家之狗”极有可能是因《韩诗外传》版本的故事而起。孔子讲究“学而优则仕”,学问到手就要入仕做官,辅助君主治国平天下,正如同工作犬一般。孔子在自己的祖国当官不受重用,愤而炒了老板的鱿鱼,率徒众周游列国,游说他国君主以求一展才能,其行为确实有点像丧事人家之犬。胡适先生考证认为,儒就是一批为丧家操办丧事礼仪的职业人员,就是现在的治丧委员会成员。笔者老家所在村子里就有几个经常替人操办丧事的人,相当于古代的儒者。谁家出了丧事,首先放三声爆竹,可以窜到空中炸响的那种,俗称二踢脚。邻里听到爆竹声便自动前来帮忙,几位儒者自动组成治丧小组,其中一人为主管,其他人有的充任帐房先生专管记帐,有的充任出纳专管收取礼金和支出费用。主管就是古书中说的丧相,最重要,负责询问丧主做哪些事不做哪些事、制定丧事仪程、安排人员到亲友家报丧、安排丧事期间的伙食等等。孔子非常注重丧祭礼仪,孔子本人也经常为人做丧相掌管丧礼。所以,孔子会经常接触到丧事人家的犬或狗,对其印象深刻。这可能是《韩诗外传》比喻孔子为丧事人家之狗的事实基础。

用狗与犬之间的细微区别来检视就会发现,《韩诗外传》版本的故事有些走样,马脚就露在“丧家之狗”上。姑布子卿评价孔子时,通篇斯文古雅,到末了却突然用了“狗”这样一个俗词,这是其一。其二,姑布子卿说孔子像尧、像舜、像皋陶、像大禹,重点不是其容貌本身,而是其相貌中体现的气质和志向,意在说明孔子像四位圣人一样是能干大事业的人,这是相面师的职业所在。因此,姑布子卿应该把孔子比作犬,不宜比作狗。另外,故事中孔子和姑布子卿二人的表现很不自然,给人一种没事找事的印象。一般说来,五十步开外基本可以分辨出对面之人的神态和气质,笔者就曾在近百米的距离上通过神态和气质辨认出同伴的一个朋友。但是,孔子发现对面来人是相面师时,又是吩咐车辆回避,又是下车步行以便对方相看观察,显得很作做。如果让笔者这样做,绝对不可能做到神态自若,结果很可能会误导相面师的观察。特别是姑布子卿,前看孔子五十步,后跟孔子五十步,末了更是开口向陌生人搭腔说话。笔者在大街上遇到这样的人,一定会把他当作神经病。故事中,孔子和姑布子卿在五十步开外目光一碰便心有灵犀一点通,于是乎“你要看我,我就做给你看;你要我看,我就好好地看”。两个素昩平生的人,如此这般,不是没事找事是什么?

为方便行文,在不至混淆的情况下,下文以“丧家之犬”代指治丧人家的狗,而以“丧家之狗”代指丧失了主家的狗。

《韩诗外传》的故事中还参杂有另外两个著名典故的影子。一个楚狂接舆凤歌劝谏孔子的故事,另一个是蒯彻鼓动韩信背叛刘邦的故事。在秦汉战争末期,韩信手握重兵,控制着地广人众的齐国,因而受到刘邦猜忌。蒯彻游说韩信说“相察君台的正面不过封侯而已,又有危险得不到重用。相看君台的背面,富贵乃至不可言喻。”《韩诗外传》作者韩婴略早于司马迁,而晚于蒯彻至少二十年。因此《韩诗外传》版本的故事极有可能先是被一些相面师传走了样,参杂进了蒯彻故事的细节,最后被韩婴发扬光大而定型。

写到这里,其实笔者并没有弄清楚丧事家之犬的确切含义。从孔子严肃认真辞谢这个比喻的态度上来看,丧家之犬不是可怜虫,而是令人同情并肃然起敬的悲剧角色。可是其悲在哪里呢?直到今天(二月十九日),坐在公共汽车最后一排角落上,笔者才想明白其中的悲剧所在。丧家之犬的境况是躲在一旁暗自神伤,这基本就是孔子向子贡所描述的情景。孔子没有说出的是,丧家之犬与家人一样悲伤亲人的逝去,但它被拒绝与家人一起哭祭逝者,有悲无处倾述;它空有一身本领,原意奋勇参与任何事情,却被排斥在丧事之外,英雄气长无处用武,志壮无可张扬;它稍一靠近就遭人白眼,但又不能而且根本就没有想到过远离而去,甘受冷落,热心倍受冰封;它饥肠辘辘地坚守着,失神落魄,与人同悲却被人视若无物。姑布子卿说孔子远看如同丧家之犬,说白了就是:孔圣人生不逢时,大走背字,与人摩肩而心远天边,暗示孔子应该躲在一边等待时机,预言孔子终其一生都是如此。这正是孔子周游列国时的真实写照。被姑布子卿相过之后,孔子又周游了十余年,依然四处碰壁,雄心壮志未得一张,果然应验了姑布子卿的预言。这正是相面师们津津乐道的成功案例,或者说是姑布子卿的徒子徒孙们误解曲解了郑国那位热心人的故事,将其移植到了先师身上,以弘扬师业兜售自己才能。这是后话,不表。

丧家之犬的失意只是暂时的,也是不可避免和改变的。丧家之犬只有等待时机,丧事办完,犬就不再失意了。孔子是一位积极入世的人,他要努力实现自己的理想和抱负,决心把无序的世界扳正过来。所以,他拒绝做丧家之犬,他要做丧家之相,要做主持丧礼的人。

实际上,丧家之犬就是凤歌中的天外来凤,只是丧家之犬被暂时排斥在天边,天外来凤则是与世格格不入。最有意思的是,孔子临终前自比为世外来麟。

《论语?微子》记载了凤歌故事。楚狂接舆唱着歌从孔子的车边走过,歌词是:“凤啊,凤啊,你怎么这么不操德守行,自甘堕落呢!过去的事已经不可听劝补救,将来的事还能追救回来。算了吧,算了吧!现在的从政者们无不岌岌可危啊。”孔子下车想与他谈一谈,他快步走开了。孔子无从搭话。

古人认为,天下清明有道,凤凰才会双双现身;天下混乱无序,凤凰则双双隐去。传说尧舜时代有凤凰麒麟安游乡野。凤为雄性,凰为雌性,所以接舆称孔子为凤。这个凤不出现在盛世,却在乱世行走,因此接舆说孔子不守德行,是大错而特错了。孔子博闻广记,聪慧绝伦,一听之下顿刻通达接舆的心意,他乡遇知音一般下车上前搭话却吃了闭门羹。接舆因此被编著《论语》的孔门弟子们称为楚国狂人,不过是说其人行为乖张,没事向人喊话却不交谈、不留姓名绝尘而去。“接舆”并不是那位狂人的名字,而是《论语》作者以其行为代指其人,意思是故意接近孔子乘车的人。其实从这一行为来看,接舆绝非乖张,而是与孔子一样满腹经纶的人,因为身处乱世,混迹市井,见到孔子引为同道,想邀孔子同隐山野,其实是滚滚红尘之中的大寂寞之人。接舆先生见孔子上前要说话,便转身离去。孔子如果真被说动而就此归隐,一定会随之而去,两个壮志无酬的寂寞人就此知音相伴,聊慰平生,未尝不是万幸之一二。结果是,孔子重新登车继续着倍受冷落中的寻找,那位接舆先生则最终承认了“世无知音,唯余一身”。

孔子拒绝作守德的凤,却在晚年承认了自己是背时的麟。《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孔子七十一岁那年,鲁国有人狩猎时捕获一只怪兽,认为不吉祥。已经回国定居的孔子看过之后说是麟,并自叹道:“河图洛书没有出现,圣人没有法则可遵守,麒麟不该出现啊。我该走了,我已经穷途末路了!”孔子编写《春秋》因此就停笔于获麟之年,两年后孔子谢世。在此前不久,孔子最得意最能够听懂老师心声的弟子颜渊死的时候,孔子就说“老天爷抛弃了我”。等到捕获麟的时候,孔子叹息说:“没有人知道我啊!”子贡问:“为什么说没有人知道老师?”孔子回答:“不怨天不尤人,在下面学而习之,上达于道。知道我的大概只有老天爷了。”次年,被孔子由暴徒改造为好学生终而文武双全的子路战死在卫国,孔子再受打击。转过年,孔子病重,子贡前来看望老师。孔子正扶杖在门口度步,见到子贡,说:“你来得怎么这么晚呢。”然后歌诵:“泰山崩坏了,梁柱摧折了,哲人萎糜了。”唱到悲处,不禁潸然泣下,老泪纵横。孔子止住悲泣对子贡说:“天下无道很久了,没人听我说话。夏后氏停柩在东侧的台阶上,周人停柩在西侧的台阶上,殷人停柩在门窗之间。昨晚,我梦见自己一动不动地坐在门窗之间,我是殷人的后代呢。”七天后,孔子与世长辞。

认真严肃地说,称孔子是凤是麟,远不如称为犬妥贴。凤和麟,虽然华贵无比,高尚绝伦,但它们只现身于清明世界,只是圣君明主的点缀,不过花瓶一个,犬则是助主人成事而不可或缺的功臣。凤和麟甚至连狗都不如:狗至少能积极主动地看家护院,极尽绵薄之力,自身不过求点残羹剩肴而已;凤和麟只是锦上添花,却要挑挑剔剔,动不动就使小性子。

《论语》是孔子的弟子们在孔子辞世后追述汇编的师徒言论集,最接近历史原貌,其中并没有记载丧家之狗的故事。如果颜渊和子路不死,或许能在《论语》中记下这个故事,毕竟二人对老师的理解远在他人之上。颜渊听到一个道理能推知十个道理,子路则是唯一敢对老师表示不满,敢于提出反对意见的人。这个故事,由于长期流传于口耳之间,难免生出多个版本。到西汉时,这个故事先是被韩婴编汇改造成丧家之犬,后由司马迁疏理成丧家之狗。

据《史记》记载,韩婴仕途顺利,孝文帝时任博士,景帝时任常山王太傅,没有遇到过大的挫折。从这些事实可以推测,韩婴著书立说时,容易从事理角度推求微言大义,善于以旁观者的身份客观地议论人情事理。所以,韩婴认为“丧家之犬”最符合历史真相,认定相术大师姑布子卿确实这样评价并预言过孔子,认为生不逢时的孔圣人注定终生如丧家之犬;接着他又认定知天命的孔子是一个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圣人,把孔子刻画成一个“不到黄河心不死”、以作丧家之相为己任的志士仁人。

司马迁与韩婴不同。在《报任书》中,司马迁自述:自己获罪下狱之时,家中贫困无钱赎罪,以往结交的人却没有一个前来探视,亲戚朋友也没有一个人替自己说句话,举手之劳而无一援手。自己被反交手足、赤身裸体、忍鞭受棒囚禁在牢狱之中,见到狱吏就头额抢地,看到狱卒就胆战心惊,摇着尾巴乞求怜悯,为保性命拱手不迭。自己惨受宫刑之后,自惭形秽、无脸见人,发愤著书之中,也是“肠一日而九回,在家失魂落魄,如同停尸;出外则是浑噩迷茫,如同走肉”!备受世态炎凉的司马迁,因此偏重于从人情角度立论铺叙,《史记》一书因而感情充沛、气势恢宏,最善于刻画悲剧人物,字里行间挥洒着一种知音难遇的愤慲。因此,司马迁认为丧家之狗最符合历史事实,认为那位热心人对失意之中的孔子所做的这个比喻形象生动、通俗而精练;继而又以自心推彼心,认定孔子被这个比喻逗得会心而笑,欣然而受。在暗评孔子一生就是丧家之狗的同时,司马迁向隅悲叹:高才孤独,大智无助!直到八百余年后,在酒精的作用下,李白嘶声狂呼“自古圣贤多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丧家之狗们才算稍稍舒了一口不平之气!是的,那些用酒精麻醉不屈心灵的人,好歹能落个醉鬼之名冠于本名之上,让人在笑谈醉鬼之时能带出本名,青史无名,酒场有名毕竟也算留名,不枉“雁过留声,人过留名”。寂寞者空怀高才,无处作为,再响亮的名字也是枉然,大风起处就堙没在史尘之中了。

乡下民俗,每到过年的时候,人们总要把“五谷丰登”、“六畜兴旺”之类的横幅贴到仓囤圈栏上。六畜之中,牛马驴骡猪羊鸡鸭鹅兔,都是吃植物的,离开家不至于饿肚子;它们都是被圈养的,不仅不易走失,即使错走家门也会被人收圈待领。家对于它们来说,不过是囚身待用待宰的牢笼。就天性而言,它们对于家,逃之尚且唯恐不及,何来丧失主家之虞?它们也会日暮归栏还栖,那不过是习惯使然。就是治丧人家,由于它们被关闭栏中,被隔离在事务之外,它们既无从感染丧主之悲,人们也不易注意到它们。它们因此不可能被人们像丧家之犬一样地注意到。猫和狗都是吃肉的,也能消化熟食。猫,除被主人喂食外,还可以走家串户捕鼠为食。猫的独立性很强,如果主家对它照顾不周,不合它的心意,它会另寻主家,即使流浪也无所谓。猫其实只是与人类互惠共生的动物,原本无家可丧。同样的原因,如果主人家办丧事,它会离家而去,使得治丧人家暂时无猫。狗在野外很难靠捕食野生动物吃饱肚子,特别是,狗不兼家贫,甚至都不能轻易赶走。因此才有“丧家之狗”或“丧家之犬”的说法。也就是说,丧家狗、丧家犬之丧都源于狗对家或主人的忠诚和依赖。

忠诚和依赖都是狗的天性。狗的祖先是狼,其忠诚和依赖遗传继承自其狼祖先。狼的社会性很强。狼群有固定的领地,夏秋季节,狼群大多分散活动,各自捕食小动物为生;秋末冬初则合群猎食大型动物。单独活动的狼,如果遇到可以猎杀的大动物,也会在监视中以嗥叫声呼唤同伴前来助阵。狼群中等级森严,在合作猎杀时,地位低的狼要等高地位的狼出击才能行动,全群则唯头狼的马首是瞻。行动一旦开始,全群个个奋勇争先,各居其位扑击腾挪。猎杀成功围餐时,按照啄序原理,高地位的狼往往恐吓驱逐地位低的狼,后者一般稍作招架便俯首称臣,躲在一边静等残肉剩骨。狗对主人的依从性就来自狼群中地位低的狼对高地位者的顺从天性。当领地受到其他狼群的侵犯时,任何地位的狼都会不待号令嘶嗥着阻止来犯之敌。同伴们听到嗥叫声就会自动寻声前来增援,到场就加入战团,与猎杀搏斗时一样各呈奋勇。当然,如果有狼被攻击哀嗥时,同伴们也会嗥叫声援着前来助阵。狼的这种对群体、对同伴的忠诚,到了狗身上就转变成对家和主人的忠诚。狼群中等级位次建立于幼年期,小狼在成长过程中,通过嬉戏争斗,逐渐排定各自的等级位次,强势者居上,弱势者处下。位次一旦排定,一般不会轻易变动,位次高的唯我独尊,位次低的则时时顺从。正是狼的这一习性,使狗在成长过程中形成了屈从于主人的习惯。在小狗面前,无论是成年人,还是孩子,都是强势同伴,任何轻微的争斗都将以小狗的屈服而结束。很快,小狗就牢固地形成了自己低人一等的观念,全家每个人都是首领。

狼轻易不离群,离群的狼就成为四处流浪的独狼。独狼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狼王争夺战中的失败者,二是被排挤出群者。有些壮年公狼会挑战首领,直到分出胜负,胜者成为新一届狼王,败者落荒而去。在狼群规模过大、猎物短缺的时候,一些地位最低的成年狼常常食不果腹,又往往成为那些失意狼迁怒的出气筒和练拳沙袋,倍受欺凌,不堪忍受而亡命天涯。这样的独狼既有公狼,也有母狼。独狼孤独,变得谨小慎微,“麻秆打狼,两头害怕”,说的就是独狼。独狼一旦遇到狼群的威胁就会夹起尾巴交械投降,受到攻击则放弃招架,转身逃走,全然一付丧家之狗的气象。狼喜欢与同伴嬉戏打闹,如果被拒绝,受到冷遇或漠视便垂头丧气,落寞失意,丧家之犬就是狗从其狼祖先那里继承下来的这些习性的再现。

狗对家对主人的忠诚和依赖远远超过狼对集体和首领的忠诚和依赖。陈志岁在《载警堂集》中对狗的忠诚论述极其精准:“固德,一旦人主抱养过它,而后不管人主多么贫穷,饿煞都不会忘家,不会离家出走。主人无食可供而心爱之,欲使另处生存,几回送之竟是绝之不得。白日间出,野食返家,镇夜警门。人主跋涉谋生,它总‘咿咿’逼裾紧随,教人滋泪。”

狗对主人的依赖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离不开”。中央电视台报道过一个故事。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野狼湖生活着几十只野狼,引起黑龙江公安厅警犬基地顾奎山的注意,他设想通过狼与警犬杂交繁育出既忠诚勇敢又耐力好、嗅觉好的后代,用作新一代警犬一定很好。狼的嗅觉灵敏度是狗的八倍,比狗更聪明,更顽强,追踪猎物从不轻易放弃。顾奎山大胆试验,将狼与警犬杂交得到一批混血儿,其中一只活泼勇敢而机警,被选为训练对象,取名为“小捷”。小捷是狼王拉K和母犬阿丽的儿子,非常聪明,一般优秀警犬学习一个动作需要两天,小捷则只需一天、十几次练习就能掌握。训练一段时间后,顾奎山决定做一个测试。训练师将一块牛肉深埋在一片草地中,先用一只受训良好的成年警犬做测试。警犬用过三分钟仍没有找到肉之所在。顾奎山说:“它总抬头看我的表情,让我给它帮助。干着干着活脸就冲我来了,看我告诉它怎么办。”顾奎山不得不给它指点迷津。警犬开始向外刨土,可是土压得很实,又一个三分钟之后,它再次向主人求助。这次任务的确超出了它的能力范围。最终顾奎山不得不动手将肉挖出来给犬吃掉。其实在警犬执行任务的过程中,一旦遇到自己解决不了的事情便向主人求助。小捷并没有接受过搜索食物的训练。在搜肉的测试中,小捷不到半分钟便找到埋肉的位置。三分钟过去了,小捷挖的深度远远超过了警犬所挖深度,可它并没有丝毫要停下的意思。凭着一股韧劲,小捷的高智商也显现出来,它知道怎样用力才能使进度加快。五分钟后,小捷凭借着它持久的耐性终于将肉挖出,大块朵颐起来。在这个例子中,尽管小捷只是狼和狗的少年混血儿,但测试中的表现却远比成年警犬积极主动,能干而顽强;成年警犬则一遇到困难就企/乞求得到主人的指导,表现出对主人很强的依赖性,一旦得不到主人的指导就无所适从。

训练师的测试结果还隐藏着更深刻的东西。牛马驴骡等工作性家畜,一般都是由缰绳牵着,在主人吆喝和缰绳牵动之下工作,运用其体力实现主人的意志。狗一般没有缰绳牵着,即使警犬和导盲犬等,虽然被主人牵着工作,它们也多是通过嗅觉、视觉自主行动,带着主人走向目标。大致只有因纽特人拉雪橇的狗是个例外。狗实质上是主人身外的鼻子、耳朵和眼睛,乃至触觉皮肤,它们虽然能自主决定下一步的行动,但它们必须体现主人的意志,不能以自己的意志为意志。测试中,那只警犬因为训练有素,当它得到指令行动时,可能嗅到了许多东西,包括牛肉在内,有些东西在它看来比较特殊,有可能是主人要它寻找的东西。它试着向那个特殊的东西走几步,停下来,仰望主人,观察主人对它行动的反应,以判断自己刚才的行动是否符合主人意图。如果是就继续前进,否则就改变方向。只有在行动中这样试探着,警犬才能最终确定训练师要求它寻找的东西。同样,在掏挖牛肉的过程中,它需要在这样的试探中确定训练师要求它要做的事情,只是它最终迷惑了。在以往的训练和工作中,主人只要求它找到东西并吠叫示意,一般不需要它掏挖出来。这一次,训练师却让它不停地掏挖,导致它不明白训练师到底要它做什么。它哪里知道,这一次的任务是让它把牛肉挖出并吃掉,它何曾受到过这样的礼遇?小捷就不同了。小捷处于学习积累经验的少年阶段,它得到的训练仅仅是完成一个基本动作就能获得食物奖赏,远远没有形成按训练师意图行事的工作模式。它被牵入测试草地,立即嗅到牛肉的气息,在条件反射效应作用下,它已经急不可待地要扑向食物,哪里还管什么训练师的意图。所以,训练师一放手,小捷就认为得到了许可和鼓励,寻味而去,力掏得食,整个过程主要体现是它自己的意志。两厢对比,以至于警犬显得愚笨、畏缩,以及对主人强烈的依赖。其实,警犬的大部分精力都花在了与训练师交流和理解主人意图上,很大程度上体现的是狗对主人的忠诚。也就是说,测试中那只警犬的表现是其忠诚和依赖性联合作用的结果,或者说,忠诚是它的内在本性,依赖是它的外在表现,因忠诚而表现为依赖,由依赖而体现出忠诚。

“狗通人性”。几年前的一件小事,至今让我心存疑惑。二零零五年,笔者回老家,在村头下车,随久等的父亲穿过小街向家走,途中有只个头不大的黄狗跑来,围着我的裤脚转,一付很亲热的样子。当时只顾说话,没有太在意。饭后无事,我蹲在屋檐下细看院景,那只黄狗再次跑来围在脚下亲昵,并抬起两只前爪搭在我腿上仰望,与我对视,眼神如同老友相逢,惹得我也不由自主地与狗戏耍起来。母亲看到,笑着说:“你们兄妹都远走高飞了,家里冷清。你上次回家的第二年,我就抱来这只小狗养。它又是我的一个儿女呢!看这付样子,它还真把你看成大哥哥了!”后来与母亲闲说话,听到小黄在院子里狂吠,母亲赶紧出屋喝住它。回到屋里,母亲解释说:“别看这只小狗个头不大,却是看家护院的一把好手。只要有生人从院外经过,它就恶叫不止,就是邻居来串门,它也会叫上几声的。”果然,入夜后几次听到小黄狂吠,叫声很恐怖。每当想起这件事情,笔者便疑窦顿生:小黄从来没有见过我。对它来说,我无疑是彻头彻尾的陌生人,为什么它第一次见到我不仅不吠叫,反而那样热情,把我当作一起长大的伙伴迅速接受下来了呢?我猜想,或许就是在路上小黄认出了我这个大哥哥。

后来发生的另一件事情又让我否定了上面的猜想。我与几位同事考查某基地。走近铁栅门,立即扑来几条狗,堵在门口狂吠起来,引来基地看守人一边开门,一边喝住狗叫。然后,我们在基地院内四处走动查视,那几条护院狗大多躲在远处,偶尔低声冲我们吠叫几声,基本上没有了恶意。在查视的半个小时之中,狗的叫声渐渐稀落,有一只个头不大的狗甚至走近我们,在我的裤脚边嗅来嗅去。我想起有资料说,狗能识别人的笑脸接受善意。于是,我决定做个小测试。当那只小狗仰望我的时候,我微笑着注视它,同时故意用裤管擦蹭它的身体。小狗并不领情,一旦被我的裤管触到,它便稍稍闪开一些,有意避免被我零距离。我试过几次都没有成功。也就是说,在半个小时的互相熟悉中,基地上的那只小狗始终没有把我认成一家人,小黄又是通过什么途径一见面就认下了我这个大哥哥呢?

二零零七年,中央电视台报道一故事。兰州吕师傅养了一只宠物小狗,取名叫“崽崽”。有一次,吕师傅起身出门,发现钥匙不在腰上,遍寻不着,转头看到崽崽也表现出一付焦急的模样,便笑着对崽崽说:“你也帮我找一找?”崽崽得令立即欢快地各处嗅寻起来,很快就在沙发座套缝中叼出了钥匙。崽崽的表现让邻居们啧啧称奇,事情传开后,有记者慕名前来采访,并亲自试验藏东西让崽崽找,屡试不爽。后来记者联系到有关科研机构,通过双盲试验证明崽崽是通过嗅觉寻找失物的。最后节目主持人介绍说,崽崽是一只抢猎犬,最喜欢与主人玩藏物找物的游戏。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就介绍了抢猎犬,书中称为回猎犬,是一种替主人捡回射杀的猎物,特别是野鸟的工作犬品种。电视纪录片中忽略了一个细节:崽崽搜寻时要有其主人在场,而且其主人对所要寻找的东西要有所知情,至少要明白所找的东西是谁的,大致是哪一类物品。这样,崽崽就可以通过嗅视感知主人细微的情绪波动,判断主人对自己当前的搜寻活动满意与否,主人满意,它就得到鼓励,继续前进;主人不满意,它就改变搜寻方向。与人类视觉中“轮廓优先、细节在后”的模式不同,狗的狼祖先由于捕猎的需要,则是先细节后整体,对新事物最感兴趣,并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注意力聚焦在一个物体上。抢猎犬在理解主人的搜寻意图方面原本就优于其他品种犬。抢猎犬因体型娇小,现在被广泛养作宠物,在经常性的找物游戏中,这种理解力一代又一代得到强化。崽崽属于抢猎犬中的佼佼者,更能通过主人体味、神色的细微变化探知主人意图而确定目标物。

有关研究证明,狗理解人类意图的能力非常强,是与人类关系最紧密的动物。

人民网二零零二年《揭开狗的身世之迷》报道,哈佛大学的生物人类学家布朗?哈里的一个简单试验证明,狗甚至比那些称得上狡猾的动物更能领会人的意图。试验中,黑猩猩、成犬、幼犬和狼被研究人员分别施以暗示,在并排摆放的两个箱子之一被放入了食物。当研究人员通过指示、盯看或者手指敲打的方式指出存放食物的箱子时,成年犬,甚至包括幼犬都能够迅速做出反应。黑猩猩是人类的近亲,但它们和人类的沟通能力居然连狗都不如。

《科技文摘报》转载文章称,德国《明镜》周刊报道,卡敏斯基的实验室设在德国莱比锡,她们实验发现,狗的行为和人类确有渊源,卡敏斯基说:“没有哪种哺乳动物的行为和人类这么接近。”在实验中,研究者将两个容器放在黑猩猩和狗面前,一个容器是空的,一个装满食物。当实验人员用手指向容器时,狗立即理解到实验人员是在告诉它们:“那容器里面有食物”,而黑猩猩则表现迟钝,被人类的手势所迷惑。更神奇的是,一些狗甚至还能理解人类的神色。当实验人员注视容器时,狗会顺着人的目光领悟到人让它们到容器那里吃东西。而当科学家注视着容器方向的墙面时,狗居然也能知道这不是让它们到容器吃东西的意思。卡敏斯基说:“这些狗似乎对人类手指的动作烂熟于心,就好像被写在基因里一样。只有六周大的小狗居然也能明白人们伸出手指的意思,而它们此前从来没有被训练过。”无独有偶,在匈牙利布达佩斯的罗兰大学,世界最前沿的犬科研究组也发现了十分有趣的现象。匈牙利生物学家亚当?密克罗斯的研究表明,狼天生不会与人沟通,即使训练也不能使它们拥有这种能力。密克罗斯的实验是让十三个学生每人训练一只狼崽。学生们把狼崽带回家后,用奶嘴喂养,带狼崽乘坐人类的交通工具,比如地铁,甚至还给它们戴上狗链出去散步。几个月后,研究者用同龄的狗和这些狼进行比较。研究者同时教狼和狗把肉从容器中取出的方法,一段时间后,工作人员关上容器,继续观察。狼试图把肉弄出来,狗却跑到人面前,用目光寻求帮助。“尽管狼和狗了对肉感兴趣”密克罗斯说,“但是狗显然知道如果向人求助,肉就会更容易得到。”

狗这种遇到困难就向人求救的行为,说明已经进化出善于与人类沟通的心理特征,这种心理特征与形态特征一样,成为狗和狼的区别标志,可见人类对狗的驯化程度之大。

可能,早在狗还没有成其为狗的时候,其狼祖先就与人类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世界上很多民族都传说称自己是狼的后代,或者称自己的先祖被狼哺育过。例如,罗马城的建立者罗慕洛曾受母狼的抚育。《兽孩之谜》一文介绍,世界共报道发现兽孩五十余例,其中狼孩有十九例,其他兽孩最多者不过七例,狼孩超过任何其他兽孩案例的二倍以上。其可能原因,一方面是狼喜欢出没于人类附近,接触人类的机会较多,“狼来了”就反映了狼的这一活动特点。另一方面,可能与狼善于理解同伴意图、喜欢与同伴嬉戏有关。人类婴儿需求简单,不过吃玩而已,这些需求体现在表情上容易被狼理解和接受。哺育期的母狼会有意活捉猎物幼仔带回,交给自己的幼崽玩耍,作为活教具,让狼崽们练习生存技能。这样的人类幼儿懵懂无知,又不会因为受惊逃跑引发母狼的嗜杀脾性,容易存活得更长久一些,因而与狼建立起互相理解的感情纽带,最终,原本被用作活教具的幼儿反而成了母狼的养子。

受研究条件、手段、规模等的限制,人们至今对狼之间的互相理解能力了解不多。蒲松龄的《屠夫与狼》记录,一个屠夫天黑回家,途中被两只狼跟踪。屠夫急中生智,跑到一个草垛旁边,放下担子,背靠草垛持刀自卫。两只狼追到近前,与屠夫对峙僵持。后来一只狼离开,留下的一只狼继续与屠夫对视。时间一久,留下的狼流露出一付漫不经心的样子,打起盹来。屠夫见罢,瞅准机会,腾身跳起,一个箭步窜到跟前杀死了当面的狼。屠夫不放心,转到草垛后面查看,发现另一只狼正在掏挖草垛,身体已经多半钻进草洞。屠夫怒挥数刀,又杀死了该狼。很明显,两只狼在分手前一定就合作攻击屠夫的行动有过沟通交流。狼没有人类一样成熟的语言,其交流无非是建立在互相观察理解的基础上,它们必须了解对方意图,包括对方要做什么、怎么做等等,才能确定自己在合作中发挥什么作用、做到什么程度,以及怎么做等等,这是一套相当复杂的沟通过程。两只狼是怎么做到的呢,不得而知。毫无疑问,狗全盘继承了其狼祖先的这种互相理解能力,将之转化为对主人的理解并发扬光大。这应该就是“狗通人性”的本质所在。

“狗通人性”,还有另外两个原因:一是其驯化历史悠久古老,二是强大的人工选择和强烈的人工淘汰。

狗是人类驯化的第一种家畜。目前有两个学说解释狗的起源地,一个学说认为狗起源于东亚,一个学说认为狗起源于西亚。两个学说均有基因学研究的证据,但一致承认,狗由灰狼驯化而来,时间大约在一万三千年到一万六千年前;还有研究认为,甚至早在三万年前,有些狼就走上了演变成狗的进化之路。其他家畜的驯化历史均不超过一万年。也就是说,狗的历史早于其他家畜数千年,乃至上万年。在世界许多民族语言中,狗和狼都是异名的,而其他家畜则都是与其野生祖先动物同名,仅以家养、野生作为区别。这一现象说明,早在各民族语言分化定型之初,狗和狼就已经被先民认作是两种不同的动物,说明狗起源非常古老,古老得当先民从鸿蒙之中醒来开始用语言描述世界时,就发现身边伴随着狗这样一种动物,它与人相依相守,不离不弃。也就是说,在鸿蒙时代,人类就已经从狼中驯化出这样一个形似附庸实则生存之战略伙伴的动物。时间可以改变一切。正是悠久的历史,使得狗在与人类的合作生存中尽脱狼性,全现狗性。

人工选择就是留下合适的,除掉不合适的。在狗的驯化初期,人类尚处于鸿蒙未开的状态,对狗的驯化并没有明确的目标,不过就是以温顺听话为度,温顺听话的狗就留下来,桀骜不驯的就除恶务尽。《科技日报》报道,瑞典皇家理工学院的生物学家彼得?萨弗莱宁带队通过基因研究确定,狗起源于约一万六千年前中国长江流域南部驯养的狼,并认为,当初的狗“很有可能被当时的人们当作了充饥之物,在人类的胃里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其中当然包括那些桀骜不驯的家伙。前文所说的小捷,在其驯育过程中就曾发生过一件饶有趣味的故事。小捷最初以活泼勇敢聪明入选训练对象。训练之初,在食物诱导下,小捷很听话。但不久,食物诱导法就对小捷失效。训练师顾奎山百般设法,小捷就是对训练师手中的食物不入法眼,把训令当成耳旁风,置若罔闻,即使采用严厉的饥饿疗法也激化不起小捷冰封雪埋的心肠。顾奎山不得不暂停训练进程,转而仔细观察小捷的日常行为,寻找症结所在。顾奎山最终发现,每次投食后,小捷并没有吃光喝尽。“他学会了精打细算,细水长流”顾奎山介绍说,“狼有埋藏食物的习性。每次投食后,不论多少,小捷都会把一部分食物藏起来,以后再去找来吃,不至于饥饿难耐。所以,训练诱饵对它再也不起作用了。”于是,顾奎山每次投食后就会遍翻小捷的圈舍,把它埋藏的储备粮一一找出收起来。从此饥饿疗法立竿见影,小捷的傲气“黄鹤一去不复返”。可以设想,在狗的驯化早期,像小捷这样的狗,除非离开先民成为独狼,先民没有闲工夫也无意于设法驯服它,它无论多么聪明能干,只要不听话就会被看作它的肉更香、更能解饥除饿;那些乖巧听话的狗,哪怕愚笨一些,作为走狗却是聊胜于无。

杀狗吃肉这种毫不留情的断然淘汰措施,在我国可能一直持续到战国末期。《史记》记载了四个著名的屠夫,竟有三人以屠狗为业。没有足够数量的狗,就不可能支持一部分人以屠狗为业,即使以屠狗为业的人数少到每万人中只有一个,其每年的杀狗数量也是十分惊人的。一条狗只能出肉二三十斤,要维持生计,一个屠夫每天至少要杀十条狗,一年要杀近四千条狗,相当于每个五口之家每年出两条狗供他宰杀。这种广泛杀狗吃肉的习俗可能正是“丧家之狗”成为当时流行俗语的原因之一。假设,每百条狗中有一条狗逃脱屠刀,一个屠夫手中每年就有四十余条狗逃生。那些从屠刀下逃脱的狗既没有能力回到野外成为独狼,因为它们是每况愈下的较愚笨者的后代;它们也不可能回到原主人家,因为它们是被出卖的东西,原主人不宜再收留它们。它们只能出没于村边庄内,游荡于院旁门外,捡食垃圾苟延残喘。最终,它们不是被屠夫捉回重归屠案,就是被馋嘴的人们丢进汤锅。

私下捕杀丧家之狗的方式因为有不劳而获之嫌,一般为循规蹈矩的成年人所不齿,却是一些胆大妄为、不太守规矩的青年人们的最爱。他们做这种事情时,一般都是偷偷摸摸进行的,甚至不管丧家不丧家,只要是在街上游荡的狗,都是他们暗中谋划一尝其味的猎物。这种遗风至今犹存于乡下,至少在笔者的老家就是如此。在笔者的记忆中,很少听说谁家杀食了自家养的狗,也没有听说过谁家的狗老死家中,只听说过谁家的狗养了几年,最长的也不过三五年而已。那些狗哪里去了?自然葬身于那些胆大青年们的腹中,我母亲养的那只小黄最终的命运就是如此。笔者也听一个朋友说过年轻时这样杀狗解馋的冒险经历。现在想来,狗肉之所以上不了席面,原因就是大多数的狗都是被偷杀的,不十分光彩。就笔者观察,我国乡下民俗对这类行为是很宽容的,一般并不视为严重的不良行为,失主就是知道谁偷吃了自家的狗,也少有气恼生气追责问罪的。清除丧家之狗是有益而必须的,毕竟饿红了眼睛的野狗可能会抢夺孩子们的零食,伤害到孩子。这样被清除的狗仅限于看家护院的狗,如果是猎犬之类工作犬,就会被视为偷窃行为;捉去看家狗卖钱也属偷窃行为。

我国许多地方有“棒打落水狗”的习俗。“棒打落水狗”又被说成“帮打落水狗”,其实是破窗效应的另一种形式,与落井下石类似。狗落水就无法扑咬人,因为其赖以扑击的四足全被狗刨式游姿占据。人在岸,狗在水,只有人打狗的份儿,没有狗咬人的份儿。狗在水中无法吠叫,挨打受痛也不能嘶嗥,人对其唯以痛打,全无忌惮。旁人见到痛打落水狗,知道那狗是被人赶下水的,绝不是偶然落水横遭飞祸的,知道打狗者势必杀之而后快,因而提棒上前助阵,以防狗从他处登岸逃脱。帮打落水狗的人多为青年人。青年人不太守规矩,好聚众欺弱,即破窗效应。青年人刚脱童少年期,对以往受狗狂吠恐吓的经历记忆犹新,帮打落水狗算是报仇雪恨。青年人爱冒险,打狗总有一些冒险性。灌水杀狗法可能就来源于棒打落水狗。人们完全可以采用杀猪杀羊的方法,将狗捆绑结实,割断其喉咙,使其血尽而死。尽管狗的气性大,死后能醒转过来,但捆绑结实的狗完全可以在其血流尽后弃置一旁暂不松绑剥皮,那么它就再无可能醒来伤人。人们不采用这种正常的宰杀方式,反而要把狗吊起来,用水灌杀,原因在于在“帮打落水狗”的过程中,人们发现,狗不能自主呼吸,落水被打时,往往因为哀嗥而呛水,以致方寸大乱,死得更快。灌水杀狗法道理与此相同,而且用水少,如果掌握技巧,只需几勺水就能够把狗灌杀。据说灌杀由于不放血其肉更好吃,可能仅是传说而已。

狗气性大,死后醒转,其实不是复活,而是诈尸。正如前文《僵尸背后的真相》所言,狂犬病病毒与麻疹病毒结合变异成僵尸病毒,寄主死亡后僵尸病毒发作,最后爆发通过神经系统操纵僵尸而诈尸,就近攻击活者。狗感染狂犬病毒的比例高达百分之四,其体内的病毒更有可能与其它病毒结合甚至独自变异成僵尸病毒而诈尸。据说,剥了皮的死狗还会跳起来咬人,很明显属于诈尸现象。蒙古牧民发现,打死的狼在几小时之内仍有知觉和叼咬能力,但没有吃和体动的能力,所以把死狼装车运回时,狼头必需向后冲向车尾,以防狼突然咬伤拉车的牛。这样的狼同样属于诈尸现象,狼狗同祖,同样易感染狂犬病毒。狂犬病发作时,患者极度恐水,故狂犬病又称恐水症。疯狗就是狂犬病发作的狗,同样恐水。人们帮打落水狗,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检验被打的狗是否为疯狗,甚至落水狗就是因为出现了疯症而被赶下水的,这样的狗自然是非打死不可的。当然,感染狂犬病毒的狗毕竟是少数,发病而疯的狗更少,落水狗中大部分是冤死鬼。由于疯狗危害大,人们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漏放一个,那些冤死狗鬼只能求来世做个乖乖狗,以免再被当作疯狗了。总之,年轻人偷杀狗、帮打落水狗等行为,有其有益的一面,现代科学也揭示了其中的本质原因,狗也不再因诈尸而神秘。

由这些遗风可以想像,在战国末期以前,丧家之狗的命运悲惨无比,其惶惶不可终日的表演也不过几天而已。丧家之狗既然如此悲惨,令人过目难忘,又时不时出现一两只,进一步刺激了人们的记忆,成为流行俗语就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

狗的繁殖率很高。成年母狗每年生产一胎,每胎狗崽少则四五只,多则七八只。如果不加限制,任狗自由繁殖,那么每过一年狗的数量就会翻倍,用不了几年,世界上就会狗满为患。实际情况远不是这样。原因就在于每一代的新生狗中,像小捷那样聪明而想自力更生的狗,以及愚笨无比的狗,会被早早地绑送到屠案上;那些喜欢自由自在游荡的狗则会被当作丧家之狗成了年轻人练习猎技的活教具;那些病弱伤残的狗也终不免一死。狗从狼祖先那里继承了一个习性。狗生病时会本能的避开人类及其狗,躲在阴暗处,独自康复。狼群中如果有生病或受伤的个体,别的狼会杀死它,以免受牵连。病狗一旦离家索居就走上了丧家之狗的不归路。因此,每一代狗中绝大多数都长不到成年,留不下后代;只有那些安心看家护院,和那些被挑选出来拴养在家的狗才有机会留下后代,两者合起来大致也不到十分之一。在如此强大的淘汰选择压力之下,狗们被一代一代地压进并长进了人类的家中,使得它们生来就自认为是家中的卫星成员。只有在家中,或与主人待在一起,它们才能感受到自己的存在,家就是它们内心世界的坐标原点。

说起丧家之狗的可怜,女儿那次还说:“我是不是拿点东西去喂喂那只小狗,它太可怜了。”我说:“还是算了吧。如果你只是嗟来之食式地管它一顿饱饭,对它并没有多少帮助。如果你非常友善地把它引回家来,我们全家人都没有作好饲养宠物的准备,也没有饲养宠物的爱好,时间久了难免冷落它。它有我们这样的家还不如没有呢。算了吧!就让它继续去找家吧。你明天上班的时候可以带点食物在身上,如果还能看到那只小狗,就掏出来丢在路上,不要抛给它。我们对它的同情只能做到这样为止。”

在写作本文前半部分时,笔者曾向妻子谈起当时自己对丧家之狗的认识,并感叹道:“被妻子抛弃的男人就是一条丧家之狗。有意思的是,丧家之狗典故出自孔子,而孔子确实是被妻子抛弃的人。别看男子汉大丈夫,人前人后趾高气昂,本质上都是妻子收养的一条狗。”妻子听罢,嘴角一撇道:“说得好听!那天我只说了你几句,你就大发脾气,暴跳如雷。你哪里像狗,简直就是倔驴。”我讪讪苦笑:“我都夹紧尾巴了,你还是不依不饶,我就只能裂嘴龇牙吓住你了。”

没有想到本文会写得这么长,这么久。从二月十五日动笔,到今天竟然用去十二天时间。也没有想到,简单的“丧家之狗”四个字竟然让笔者经历了一次炼狱之旅。作为结束,抄述十八日拟就的《丧家狗》一诗如下:

丈夫其实不如狗,

丢家无人捡,

在家有人偷。

勃勃雄心夸盖世,

别姬荡气乌江头。

西蜀城中病相如,

郑国东门孓孔丘。

白发姜尚还提笔,

歪歪扭扭一帛休。

丧家狗,丧家狗,

尾巴紧,多尿流。

有梦天边亮灯光,

无端寒肠空悠悠。

漫说行路多艰难,

而今无路复无投。

惆怅独狼且回首,

原来此身打酱油。

2013年2月27日于兰州,3月1日录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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