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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协定》下的国际碳市场机制:基本形式和前景展望 高 帅,李梦宇,段茂盛,王 灿 作者简介 第一作者: 高帅,助理研究员;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 通信作者: 王灿,教授;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 Email: canwang@tsinghua.edu.cn 《巴黎协定》第6条建立的两种国际碳市场机制受到广泛关注,分别是合作方法(Cooperative Approaches)和可持续发展机制(Sustainable Development Mechanism),这两种国际碳市场机制将在2020年后的气候制度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文章识别了覆盖范围、交易指标类型和管理模式等三个构成国际碳市场机制的关键要素及其不同设计选项,并以此为基础阐明国际碳市场机制的基本形式。 主要结论 文章梳理并识别了谈判中有关国际碳市场机制的焦点问题及其不同规则设计,包括合作方法下的指南范围和管理模式的选择、ITMOs的限制条件及其核算准则;可持续发展机制下的全面减缓问题、与合作方法的关系以及CDM向可持续发展机制的过渡问题。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我国参与国际碳市场机制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国际碳市场机制可作为我国气候融资的有效工具、可帮助我国进一步提升减排力度、可推动绿色“一带一路”建设与气候变化南南合作。但在参与国际碳市场机制时,应着重考虑对我国已注册CDM项目、现有减排政策和非NDC覆盖范围减排活动的影响。 文章结合我国气候融资、提升减排力度、推动绿色“一带一路”和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的内在需求以及国内有关市场机制的现有能力,分析提出了两种国际碳市场机制在我国近期、中期和远期的发展前景及其所需的能力建设。 1 END 1 全文链接 http://www.climatechange.cn/CN/abstract/abstract1123.shtml 英文版: https://www.sciencedirect.com/science/article/pii/S1674927819300188 DOI:10.12006/j.issn.1673-1719.2018.155 高帅, 李梦宇, 段茂盛, 等. 《巴黎协定》下的国际碳市场机制:基本形式和前景展望 [J]. 气候变化研究进展, 2019, 15 (3): 222-231 Gao S, Li M Y, Duan M S, et al. International market mechanisms under Paris Agreement: basic form and future prospects [J]. Climate Change Research, 2019, 15 (3): 22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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