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物语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陈吉德    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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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化:是为民着想还是与民争利?

已有 6716 次阅读 2017-8-17 00:29 |个人分类:社会现象|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前些天,我回到安徽省农村老家,参加一个亲戚的葬礼,再次感受到农村强制火化过程中存在的匪夷所思的问题。之所以说“再次”,是因为我早在2015年参加姑姑的葬礼时,已有切身的感受并且向县长热线和安徽省民政厅有关部门做过反映。

在农村,殡葬最核心的问题是土葬和火化的矛盾。土葬是农村几千年来传统的习俗,根深蒂固,一时难以根除。火化是现代化的殡葬方式,当然是值得推广。有些地方,比如我的老家,推广火化的力度非常大,具有很大的强制性。我问他们,如果不火化会怎样?他们说,乡里会叫你打开坟墓,自己烧掉或者送去火化。

对于强行推广火化,我并不反对。但是,最令人气愤的是强行推广火化之后,政府依然默许土葬,默许大操大办。按照老家的习俗,遗体在家停放数日,亲朋好友前来吊唁,吃喝不停,火化后用棺材在良田土葬。办一场葬礼,要花费几万元。

说得再露骨一点,政府之所以“强行”推广火化,目的或者是让殡仪馆赚得数量可观的火化费,或者是为了所谓的政绩工程(国务院的规定),并不是为了减轻农民负担,节约土地。这样一来,所谓的火化,反而是在土葬之外加重了农民负担。火化一次,人们需要支付车费、人工费、遗体火化费,总计几千元。

2015年我向安徽省民政厅有关部门反映时,他们解释说,土葬是习俗,不好根除。此回答非常可笑:对于土葬,农民愿意,政府不愿意;对于火化,政府愿意,农民不愿意。也就是说,推广火化根除土葬,一个正题,一个反题,难度相同,既然可以强行推广火化,为何不能强行根除土葬?

此次回家,我听到好多人在抱怨火化,说默许土葬的火化没有任何意义。我心想,怎么没有意义?意义就是让殡仪馆赚钱。在殡仪馆,其繁多的收费项目让人大开眼界:探视遗体一次收费50元;骨灰整理费50元;告别大厅,一次600元;如果想烧得整一点(即所谓火化后头颅、胳膊、腿等主要骨头仍然比较完整),需要加收400元,否则就真的粉身碎骨,只是一堆灰啦!

老家前些年重新建了殡仪馆,非常漂亮,典型的徽派建筑,像豪华别墅。也许他们可以上报火化率高达多少多少。但我觉得,默许土葬的火化率越高越可怕,因为高火化率的背后是农民们额外的血汗负担!

无利不作为,有利乱作为。一个与民争利的政府是一个可怕的政府,一个只知道追求政绩的政府同样是一个可怕的政府。

简言之,我非常赞成火化这种现代化的殡葬方式,更赞成火化后使用公益性墓地。但像老家这样借火化之名,行敛财之实,树政绩之形,默许土葬,不顾农民负担,不珍爱土地,非常荒唐可笑!当然,这种荒唐可笑的现象在其他地方可能同样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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