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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享受? (科学八卦三则)

已有 4659 次阅读 2008-10-12 07:26 |个人分类:阅读笔记|系统分类:科研笔记

合作=享受? (科学八卦三则)

武夷山

 

美国埃默里大学的行为神经科学家James Rilling博士及其同事在研究中发现,参与“囚徒困境”游戏的受试者在选择合作策略时,监控受试者的功能磁共振成像仪反映出,此时被激活的脑区,与享用甜食和可卡因、欣赏漂亮面孔等令人愉快的感受所激活的脑区是一样的。

(出处:Michael Shermer, The Soul of Science, American Scientist, 2005, 93 (2): 101-103)

我不知道这一实验是否有普遍意义。从我亲身经历来说,我高中毕业后、下乡插队前,曾在我母亲工作单位的图书馆当了一段时间义务图书馆员。那时,我感到为别人提供服务是很愉快的事。将心比心,那么,与人合作产生愉快感也应该是正常的。

 

1611年,德国天文学家开普勒向支持他搞研究的恩主John Matthew Wacher赠送的新年礼物是一本小册子,《论六角的雪花》。

(出处:Martin Kemp, Kepler’s Seasonal Gift, Nature, 2004 4327020):953)

博主:科普图书还有这样的用途!

 

电话是谁发明的?大家都知道是贝尔。对吗?错!是意大利出生的美国公民Antonio Meucci率先发明了电话并申请了专利,美国政府也曾承认这一事实。后来,贝尔电话公司为了自己的商业利益,企图抹煞Meucci的贡献。他与贝尔公司打官司,贝尔公司的律师们想方设法拖了12年,把这场诉讼案拖黄了,不了了之。直到2002611,美国国会以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269号决议案,为Meucci翻了案,承认他是第一个电话发明人。

(出处:Basilo Catania(意大利著名电讯专家和企业家),Antonio Meucci Inventor of the telephone: unearthing the legal and scientific proofs, Bulletin of Science, Technology and Society, 2004, 24 (2): 115-137)

以为法治社会就一定能够实现公正吗?没那么回事。好在100多年后终于翻案了,总算是比伽利略从1633年被监禁到1992年获得平反所经历的岁月(359年)要短。也许,这也是进步吧?我只能苦笑。

以下是网上的一则类似报道(http://www.maqingxi.com/article.asp?id=1013

安东尼奥·穆齐(Antonio Meucci1808——1889)是电话的发明人之一。意大利人认为穆齐才是电话的真正发明者。美国最高法院曾经受理他提出的诉讼,官司已接近打赢,当局已着手调查,准备取消给予贝尔的专利权,但莫奇突然去世,诉讼也就中止。荣誉仍然属于贝尔。

  美国国会2002615269号决议确认安东尼奥·穆齐为电话的发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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