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真的博客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周可真 苏州大学哲学教授

博文

反辩证法具有双重反逻辑意义

已有 3701 次阅读 2015-1-20 11:45 |个人分类:逻辑学|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形式逻辑, 辩证逻辑

辩证法的作用,一是捣糨糊,二是遮羞布。它最大的害处,在于混淆了是非善恶,因为一旦辩证起来,是中有非,非中有是,善中有恶,恶中有善。


——野夫:《中国逻辑的不是逻辑,而是逻辑的天敌》(参见:《不讲逻辑是科学的天敌》,http://blog.sciencenet.cn/home.php?mod=space&uid=51597&do=blog&id=861038

 

博主评论:

 

 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辩证法)是两种逻辑:前者是反映客观事物的稳定性和相互差异、相互区别;后者是反映客观事物的变动性和相互渗透、相互转化。不能以形式逻辑来否定辩证逻辑,也不能以辩证逻辑来否定形式逻辑。这两种逻辑各有其适用的领域,只要超出其适用的领域,就都是错误的,是非逻辑或反逻辑的。不顾这两种逻辑之间的明确界限和适用范围,一味贬低辩证逻辑(辩证法),这种思维方式本身恰恰是违背形式逻辑的! 坚持这种思维方式来反对辩证逻辑(辩证法),这具有双重反逻辑意义:既反辩证逻辑,又反形式逻辑。

 




https://wap.sciencenet.cn/blog-126-861141.html

上一篇:科学技术恰恰成就于相对孤寂状态
下一篇:究竟为何要在科学网上删除有关博文?
收藏 IP: 58.209.225.*| 热度|

3 蒋永华 武夷山 侯成亚

该博文允许注册用户评论 请点击登录 评论 (0 个评论)

数据加载中...
扫一扫,分享此博文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4-19 22:08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