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年,高校老师们都感受到了报销的麻烦。繁琐的签字、开证明,很多发票不能报销。大家叫苦连天,觉得无解。 其实,解决起来很简单。无非是诚信和尊重的问题。学校及管理部门要尊重老师、相信老师;应该简化报账审批、证明、签字环节。另一方面,老师应该讲诚信,遵守法纪,不辜负学校和部门的信任。
套用法律用语,就是学校应该对老师进行“无罪推论”,相信每一个老师都是纯洁高尚的;老师也应该对得起这个推论,不做违法违纪的事。
在这个前提下,应该加强事后发现违纪违法的处罚力度,或者说应该严格执法,严格按照纪律规定办事;对各种报账违法乱纪绝不宽恕,该开除的开除,该下岗的下岗,该坐牢的坐牢。
现在的问题其实在于事后处罚的缺位,很少听说老师报账因为违法乱纪被处罚和处分;大家却被管理部门事先假定为小偷和骗子,被像日本鬼子一样搜身检查,浪费了大量时间精力。
这么简单的道理,高校领导们真的不懂吗?非也,因为事后处罚和处分是万万不敢进行的,因为那把火一烧起来,就会烧到他们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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