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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不可小家子气——也说“榆林状元”

已有 3768 次阅读 2015-7-12 06:45 |个人分类:教育|系统分类:教学心得| 新华网, 信用, 华商报, 高考移民, 榆林文科状元


陕西省不可小家子气——也说“榆林状元”

最近,华商报和新华网的几位记者连续发文揭露今年陕西省榆林市文科高考第一名的学生是“高考移民”,引起人们的注意。我等百姓当然不知道其中内情,只能从记者的报道中看到一些情节。我相信这些记者说的都是事实。下面的楷书字体的内容都原文摘引自记者的报道,从中可以了解到大致情况:

近日,有关陕西省榆林市高考文科状元邢某某是否“高考移民”的话题引起各界强烈关注。

邢某某的户籍资料显示,其为山东鄄城人,2009年4月13日以投亲靠友名义从原籍迁入榆林市榆阳区,户籍在华栋中学校长李锦成名下。

李锦成向记者坦承,2007年,邢某某的母亲杨某从山东应聘到华栋中学任职英语老师,此后以方便照顾为由,多次要求将女儿户籍迁至榆林。“杨老师的户口不在榆林,子女无法落户。为了稳定教师队伍,我以孩子叔父名义将邢某某的户口迁到我名下。”

在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治安大队相关负责人出具的一份情况说明中,却称邢某某户籍迁入并不违规。“按照榆林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改革实施意见,凡来我市工作的具有职业技术资格证的技能人才,准许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在实际居住地落户。邢某某迁户时,其母杨某在华栋中学已任教两年,有固定职业,符合迁移户口条件。因杨某本人不愿意将户口迁入,而邢某某当时为未成年人,不能单独立户,所以将户口放在他人名下。”

成立于1999年的华栋中学是榆林市城区一所规模较大的民办中学,目前有学生2000余名,今年有500多人参加高考。

榆林市榆阳区招生委员会向记者出具的初步调查结果显示,2011年8月邢某某进入华栋中学初中部学习,1年后在当地参加中考并被该校高中部录取,学籍注册在2015届1班。2012年秋季开学后,邢某某就读至国庆节后,因身体原因离开华栋中学回家休养学习,2014年9月至2015年5月在西安高新第一中学国际部就读,其学籍一直在华栋中学

榆阳区教育局副局长尹增岗说,陕西省招办相关规定明确,本人常住户籍在陕满3年,高中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可在陕西申请参加高考。

榆阳区招生委员会认为,华栋中学对考生脱离学籍疏于管理,未按规定办理休学和借读手续,严重扰乱正常教学秩序,责成教育部门对李锦成及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我们从以上报道中看到了下列情况:

1.学生邢某某在陕西省有户口,在华栋中学有学籍。2.她并没有完全在陕西省学习。3.邢某某之所以能够在陕西有户口,有学籍,是因为其母亲是榆林市引进的“具有职业技术资格证的技能人才”,这是当地的政策允许的。

从邢某某的行为分析其到陕西参加高考的动机,毋庸讳言,应当说有高考移民的动机。但是,我们办事情不能够用她的动机来处理,要看她是否合乎参加高考的条件。从她上面所说的情况看,她2011年至今户口和学籍都在陕西,所以具备了在陕西参加高考的条件。再看她得到这些条件的过程,从上面记者的叙述看,整个过程基本合法,但是确实存在一些瑕疵和纰漏。

如今,我看陕西省有关部门对于这个问题的处理,似乎有点儿进退维谷。我们不妨替他们设想一下。

不处理?那几位记者已经把事情挑明,说是高考移民,于是舆论汹汹。这是一件比较麻烦的事情,如今当官的怕记者、怕舆论已经是常态了。

处理,怎么处理?以什么理由处理?就以上面引用记者文章中所说邢某某没有请假,在陕西没有足够多的实际学习时间为由?这个理由似乎不能成立。打工者子弟借读于外省因不能参加异地高考而回陕西参加高考的人,不可能没有吧?他们更没有多少在陕西参加实际学习的时间。把他们都打入另册?恐怕谁也不敢这样做,也不能这样做。

话要说回来,有关方面如果想处理这件事,总归可以找到理由的,我毫不怀疑有关部门在这方面找到几个处理理由的智商。但是,如果真的处理了,就会引起另一个更重要的更原则的问题——信用

我们回过头看看邢某某是怎样把户口迁到榆林、在榆林有学籍并参加中考和高考的?她与那些靠贿赂官员的高考移民不同,她靠得是当地的政策——邢某某的母亲是引进的人才。引进人才所制定的政策就是允许其子弟落户口,这就意味着允许其参加高考。当人家真的参加高考而且考了高分又想说不算数,还要处理人家,这算是哪门子事情?邢某某的母亲背井离乡、抛家舍口应聘到榆林做教师已经达8年之久,那是陕西榆林的有关部门用政策引进来的,只有母亲为了孩子才肯付出这样的代价。如今她孩子高考堂堂正正地考得了高分,如果真的被处理了,于情何忍?于理更是说不过去。这是一个信用的问题。如果这样的事情处理得不好,如果陕西省有关部门言而无信,以后的大大小小、林林总总的人才,谁还敢西渡黄河,西出潼关?

人站的地位不同,看事情的角度也会不同。那几位记者,他们的着眼点是反对高考移民,当然是很好的。如果弄出一个“状元移民”出来,那就更有影响力了。但是,陕西省有关部门看到的应该更多一点,他们应当更多地看到如何引进更多的人才,如何更好地发展陕西的教育事业。你看,他们制定了上面的政策,邢某某的母亲就已经在陕西辛辛苦苦地教了8年书,帮助了几百成千个陕西子弟,而代价只是在陕西省这8年内二百多万考生中增加了普通的一个。如果连一丁点代价都不舍得付出,仅仅拘泥于这个考生在办理手续过程中可能的纰漏而抓住不放,这是不是过于小家子气了?

陕西省的有关部门能够这样小家子气吗?我相信他们有能力处理好这样的问题。当然,如果觉得自己官帽的保险系数比发展陕西的教育事业更加重要,那就另当别论,什么都不要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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