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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教
陈子才
(2015年1月5日)
母亲,是孩子最重要的教师,她的言行会影响孩子的一生。
曾记得,读过明代一篇题为《芒山盗》的古文,讲述一位母亲放纵年幼儿子的偷盗行为,最终成为大盗的儿子痛恨母亲不教,害他犯罪被判死刑。临刑前他咬断母亲的乳头,她因此流血而亡。人们评说此事,认为道德法庭宣判了这位母亲的死刑,对她行刑的正是她的儿子。国家的法庭宣判了她儿子的死刑,而把自己的亲骨肉送上这条不归路的正是这位没有尽责的女人。因与果,十分清楚,醒世惊世,芒山盗成为一个很坏很坏的典型。
发生在前年的李某某等五人轮奸案的主角,是师生恋的爱情结晶。优越的家庭环境让他在溺爱中成长,他的身上有许多坏毛病。当艺术家的父母对他宠爱失教,他们没有尽到教育自己孩子的责任,只好由法律来让李某某重新学做人。当父母的人无脸再登台演唱,从此,人们见不到他与她的身影。这个教训实在太深,因与果,它们的关系紧紧相联,它教育着世上千千万万个中国家庭,养儿育女,当父母最重要的事情是从小让孩子懂得如何做人。
日前,在我居住的小区内,我见到一位年轻的母亲与幼子一起行走,那个不到三岁的男孩扔下一个牛奶纸盒,他的母亲对他说:“捡起来,把它放到垃圾桶中!”于是,男孩拾起了它,娘俩步行近十米,将那只牛奶纸盒放进了垃圾桶中.....小事一件,当娘的人尽到了教育责任。
在我的人生记忆中,有一件事让我终生牢记。上小学时,有一天放学之后,我与几个小朋友去割草。回家的路上,我捡到一个别人掉落在路边的青萝卜。回家拿给母亲看,本以为会受到夸奖。但她误认为我偷拔了别人家地里的萝卜,把我狠狠地批评几句,并对我说:“小孩子从小要学好,清清白白做人!”我记住了母亲的教诲,记住了清白做人。一个萝卜记终生,清白做人永记心。
(作者系中科院新疆理化所退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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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0-31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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