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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老”了
姜文来
备受关注的北京公交票价听证方案发布:地面公交和轨道交通均实行计程制并按递远递减原则加价。地铁起步价分别为2元和3元,乘客均担分别为4.3或4.4元,同时对通勤族优惠,地面公交调价后仍是全国同类城市最低,在25名听证代表,其中消费者代表10人,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8人。(10月13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
在25名听证代表中,真正的消费者代表只有10人,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合计占了8人,只比消费者少2个人,占听证代表的32%。看了这份名单,我的第一疑问,怎么有那么多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听证会?他们在听证会中所起的作用是什么?是监督政府、监督经营者、还是监督消费者,或者是要借召开听证会之机召开人大或政协小组会议?
客观地说,这份名单组成符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8年颁布实行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定价机关并没有违规。价格听证会的目的是“征求经营者、消费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对制定价格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的活动”,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意见更重要,他们才是听证会主角。当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涵盖在有“关方面的意见”,聘请他们参与价格听证会是没有问题的,他们参政问政的能力比一般消费者要强,听取他们的意见也是很必要的,但是否有必要8名代表来参加价格听证会,这确实是值得研究的事情。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重要作用是参政、问政,听证会只是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具体价格听证会中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成为“第二大集团军”,未免是“杀鸡用宰牛刀”,对其“大材小用”了,何况8人参加价格听证会,让人对价格听证会产生另一种错觉:感觉这不是价格听证会,是人大和政协的扩大会议。
价格听证会所得出的结论是否反映民意,与价格听证会代表组成和如何筛选有很大关系。如果价格听证会代表都是由收入低的人士组成,对听证会涨价方案会反对声一片;如果听证代表大多是由高收入阶层人士担任,对听证会涨价方案反应不敏感,甚至普遍支持涨价方案。当然这两种特殊形式的组成都不能正确地收集消费者意见。消费者代表如何筛选也影响最终听证结论,如定价机关聘请听证代表的时候,采取有倾向性的选择,只选择支持听证方案的代表,那听证会只是走一个形式。
无论是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如何产生参加听证会,听证代表如何组成和筛选,《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只有一个原则性的规定,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执行细则。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占听证会代表32%的比例说明《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老了”,《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到了对原则性规定进行认真修改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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