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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各个国家都占有重要地位,在中国更是得到各界的认可,近些年也出台了一些政策,完善资助体系,如对限项的规定,资助额度和资助年限的修改等,总体得到较广泛认可。从很多地处科技人员交流看,有些希望额度低一些,资助率高一些。这些有一定道理,但个人觉得保持较高的竞争性也好。此处发文反对两年不获得资助就停一年的政策。
不知道当初制定这个规则的初衷是什么,增加基金委的工作量?或者评审人的工作量?抑或其他原因?如果是增加基金委的工作,那本来是该部门的工作,通过这种方法减少工作量不可取。如果是评审人的工作量原因也大可不必,增加库容即可。其他什么原因那?其实一个基金是否获得资助很多因素,专家观点不同的,一个专家手上项目书都很优秀互相PK的,少了一年的申报机会就少了一年进步的机会。大家可能有体会,自己一个想法,因为资金或者试验设备或者其他原因进展缓慢一点,第二年看看别人文章都出来了,开始进行的时间都差不多。很多青椒甚至倾心研究的人没有其他渠道只有靠这个自由申报自由竞争的平台,一次限制会丧失很多人的机会和进取心。
原来的初衷到底是什么呢?谁能告诉?
当然是反对无效,呵呵,还是反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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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7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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