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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 南 大 学 关于印发《河南大学科研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多渠道申请高层次科研项目,推出高质量研究成果,推动我校科研事业全面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三)科研项目
全校各单位:
《河南大学科研奖励实施办法》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大学科研奖励实施办法
第一条 对科研业绩的衡量坚持以量化为形式,以质量为内涵,鼓励科研精品的产出。
第二条 科研奖励范围包括科研论文、学术著作、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文艺创作、发明专利和成果转化。具体如下:
(一)科研论文
1.自然科学学术论文
在《SCIENCE》、《NATURE》杂志上发表的论文,由校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奖励金额;
发表在SCI一区的论文每篇奖励100000元;
发表在SCI二区的论文每篇奖励50000元;
发表在SCI三区的论文每篇奖励20000元;
其它被SCI收录论文或发表在学校规定的A类期刊的论文每篇奖励8000元;
被EI收录论文每篇奖励6000元;
发表于学校规定的B类期刊上的论文每篇奖励4000元;
发表于学校规定的C类期刊上的论文每篇奖励2000元。
1.纵向科研项目,指由上级科研主管部门按照科研管理计划,正式下达申报通知,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确定的各类科研项目。
学校对省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另有经费配套奖励,具体奖励标准与办法按照《河南大学省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经费配套办法(试行)》(校发〔2005〕90号)执行。除此以外学校对纵向科研项目按相应级别以津贴形式给予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1)国家级重大项目的奖励标准由校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奖励金额。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奖励标准为:重点项目在研期内每月1500元;一般项目在研期内每月800元。
(2)教育部等部级科研项目的奖励标准为:重大招标课题在研期内每月800元;一般项目在研期内每月600元。
(3)省级项目的奖励标准为:河南省杰出人才创新基金项目在研期内每月800元;河南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在研期内每月600元;省级一般项目在研期内每月400元;河南省教育厅重大项目在研期内每月400元。
以上项目的奖励在立项通知下达当年先按津贴标准的一半发放给项目主持人,待项目按原计划完成并通过鉴定结项后,剩余部分一次性发放。如未能按原计划完成或没有通过鉴定和结项验收,剩余部分不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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