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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医药立法的几点建议

已有 2917 次阅读 2012-9-13 17:50 |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中医药

最近收到一封邮件,内容是希望我们这些中医给即将颁布的中医药法提点意见。本人和几位同行商量出了一个意见,先把它放到科学网上,请大家批评指教,毕竟中医药法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

一、要突出保护中医药的原创理论体系,保护中医药特色的诊疗技术,按照中医药自身的规律发展中医药事业。

二、中医药工作者是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创造者、使用者,因此,要保护好中医药人员创造知识的积极性,这样才会有源头活水,使中医药事业不断发展。目前,经常听到对于中医指导理论的非议,说中医不科学,甚至说阴阳五行、脏腑经络是“伪科学”。有人提出“废医验药论”,主张取消中医理论,用检验西药的方法检验中医药的化学成分。这些都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干扰因素,是噪音,中医使用中药,不是按照化学成分用药,而是按照中医理论组合药物、辨证论治,是组合效应,不是西药的靶点效应。

三、中医执业管理,不宜分科过细。一个中医师可以看很多病,内科妇科儿科的常见病都可以治疗,可以开中药,也可以针灸按摩,能同时使用,实行综合治疗。目前分科太细,动不动就会“超范围执业”,这不符合中医临床的实际状况。

四、放开中医院院内制剂的种种限制,执行“备案制”,取消审批制,放开中药制剂的价格,这样才能保护中医药的创新能力。有利于中医院“自我造血”,有利于遏制“以西(药)养中(医)”,防止中医西化、异化。不能把制作西药的标准来要求中药,不能把中医师研制的中药制剂“按成本核算”,不考虑其知识的成本,不计知识产权。过去每个中医都会制作丸散膏丹,医药不分家,现在对中药制剂限制过多,严重地伤害了中医师发明新中药的积极性。

五、加强对中医药事业的支持力度,鼓励中医药创新。
西药创新的动力是制药企业、是大公司,中医药的创新动力是中医临床医生,因此,国家应该加大对于中医药创新药的支持力度,支持中医药学术交流、技术推广,使中医药充满活力。对于老中医带徒弟,给予物质奖励,为培养新人创造良好的生活条件、工作环境。

六、中医治未病、养生保健的费用,应该纳入医保。
西医药的健康体检、注射疫苗可以报销,中医药预防保健可以使人不得病、少得病,可以防患于未然,但是中医药的很多保健治疗项目不在医疗保险之内。国家应该大力推行中医药养生保健工作,支持亚健康调理。

七、国家应该强制推行中医药基本知识教育,把中医药知识编进中小学教材,为中医药可持续发展打下基础。

八、国家应该定期在国外举办中医药文化节,宣传中医药优秀文化,让中医药承载中华文化,走进千家万户,吸引世界各地的人民,都到中国来进行中医药保健、诊治疾病,增强中医药、中华文化影响世界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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