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博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zbt92 资深水利水电能源工作者

博文

水电开发是科学,不可能有中国“特殊”

已有 4124 次阅读 2012-7-1 10:10 |系统分类:科普集锦| 科学, 水电开发, 金沙江, 挪威

---点评《金沙江水电建设强势推进 大江截留口水战未止息》

/水博

 

前不久,有关金沙江水电开发的争论,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很多媒体记者都对这场争论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最近,《暸望东方周刊》发表的一篇《金沙江水电建设强势推进 大江截留口水战未止息》文章,比较全面的放映了反坝派一系列观点,有较大的参考价值,值得一读。对于文章中,反水坝人士的一些不实说法,因为我们已经揭露驳斥过多次,这里我们就不再多重复了。不过,对于文章中新出现的清华大学(原水利系主任)的府仁寿教授的一些说法,却让人感觉到有点奇怪。为此,本人特地打电话向府仁寿教授进行了核实。核实的结果发现,文章的表述与府教授的本意,有很大的差别。为此,本文将结合所了解到的一些情况,对这篇文章中的部分内容,进行分析、点评。

 

1、关于我国水电开发与规划

文章为了批评我国金沙江水电建设的的合法性,有这么一段内容“在新的长江流域规划从2003年修编到报批的近十年间,一些水电站已经上马,已经投入巨资成为‘既成事实’。而同时,在国务院尚未批准和正式颁布新的《规划》的情况下,主管部门就已经一个一个地开始核准这些水电站的建设。”

 

早在几年以前,曾经当过局长的反水坝人士翁立达就开始利用“长江流域综合规划”的修订,制造污蔑水电开发的谣言。他谎称新修订的“长流规”将对水电开发做出更严格的限制,因此各个水电公司都要赶在新规划出台之前上马水电项目,造成“既成事实”。言外之意,似乎新规划一旦出台,很多水电站就不可能再让建了。

 

然而,事实却是,新“长流规”的修订,就是在我国现行的水电开发的基础上进行。尽管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也需要对水电开发做了一些局部的个别调整,但是,调整的结果与反坝人士翁立达所编造谎言完全相反。即,新修订长江流域综合规划的水电装机总量和水库蓄水总量,都比旧的规划有了较大的增加。

 

我国金沙江现行正在开发的大型水电站都是依据国家已经批准的“金沙江流域水电规划”进行建设的,这个“金沙江流域水电规划”与新修订的长江流域综合规划,没有任何矛盾。这一点目前大家已经可以清楚的看到。因为,新的“长流规”虽然尚未经国务院批准、颁布,但已经通过了审查,有关内容已经可以在公开杂志上检索到。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真不知道,反水坝的文章为何还要继续重复,翁立达所编造的“水电建设单位要用‘既成事实’对抗新规划的谣言”?

 

另外,文章的“在国务院尚未批准和正式颁布新的《规划》的情况下,主管部门就已经一个一个地开始核准这些水电站的建设。”说法,也显得非常没有水平。规划的修订和调整是对一个国家来说是正常性的活动,在新的规划没有颁布之前,日常工作当然要继续按照旧的规划执行。无论哪一个国家、哪一个行业,也都不会因为对某个规划开始了修订,就要把所有的工作都停下来的。更何况我们现在已经清楚的知道,目前所执行的水电规划与即将颁布新规划并没有任何矛盾和不同。然而,文章的记者还是要用这种挑拨性的语言,理直气壮的对我国正常的水电项目的核准进行公开的污蔑。

 

2、关于水电开发的“苏联模式”

《辽望东方周刊》的这篇文章说“‘中国水电开发,一定意义上讲是学苏联的,早期规划的思想都是苏联那一套,与西方国家还是有差距。’曾经是三峡工程审查设计专家组成员的清华大学水利专家府仁寿告诉记者。”

 

紧接着文章就解释说“所谓的‘苏联模式’,在金沙江河段的规划上得到了体现。如果规划的25级水电站全部建成,那么整条金沙江就会成为一个连着一个,库头接着库尾,不浪费一米水头的水库链。也就是说,长江这一河段,3300的落差势能全部会被利用起来。”

 

看到这些内容,大家一定会以为上面说的都是清华大学水利专家府仁寿的观点。然而,经我们向府仁寿教授本人了解,他说:他“只说过‘中国的水电开发早期是采取苏联模式’”,别的内容就都不是他说的了。

 

“中国的水电开发早期是采取苏联模式”是人所共知的,但是,所谓苏联模式到底是什么,就变成了记者自由发挥的舞台。在文章中,记者所污蔑的“库头接着库尾,‘不浪费一米水头’的水库链。”即:梯级水电开发,恰恰不是什么苏联模式,而应该是典型的欧美模式。水利水电界的人都知道,全世界河流梯级水电开发最成功的范例是美国的田纳西。欧洲的梯级水电开发程度也普遍高达70%90%。而苏联的实际水电开发程度,还不如我们高。所以,中国的水电开发,虽然在早期崇拜过苏联,但是自从三门峡工程的教训以后,基本上已经采取了国际上同行公认的科学开发方式(尽可能的实现梯级开发,即“库头接着库尾,‘不浪费一米水头’的水库链。”)。而这也就是文章中记者所认为的所谓“与西方国家还是有差距”的模式。

 

记者在文章中故意把自己的个人猜想、理解,放在专家的表述之后。让读者分不出来哪些是专家的意见,哪些是记者自己的“想像”和编造。这种做法,明显有冒用专家的名义,故意误导公众的嫌疑。

 

3、在科学问题上,不可能有中国特殊

记者在文章中提到不同国家的电力发展模式是不一样的,每条河的具体情况也不一样。这种说法虽然是正确的,但是,绝不能用此来否定梯级水电开发的科学性。

 

科学不分国界,在科学问题上不可能有“中国特殊”。梯级水电开是全世界公认的最科学的水电开发模式。不管是欧美模式,还是苏联模式,都不可能动摇梯级水电开发的科学性。所谓梯级水电开发,就是要在一些适合水电开发的河段,让电站所形成的水库尽可能的首尾相接。梯级水电开发的科学性,不仅体现在,不浪费每一米水头的高效率的发电,而且还有梯级水电站共同发挥其水资源调控等的诸多的效益。

 

例如,在一些河流上如果水电站所形成的水库不能首尾相接,这些河流的航运就没有保障。流经奥地利的多瑙河全长只有200多公里,但却建造了13个梯级水电站,以保障各个水库都能首尾相接,同时又不会产生过大的淹没。美国的田纳西流域治理是全球水电科学开发的楷模。其最根本的特色就是:梯级流域滚动开发。可以说,梯级水电开发的原则在世界各国无一例外。但是,目前在中国,却似乎已经变成了一种攻击污蔑水电建设的“口头禅”。

 

我们不能不承认,我国的反水坝宣传攻击污蔑梯级水电开发的手段很高明。那就是把科学的梯级水电开发,推向极致。在适合的河段,不浪费每一米水头的梯级开发利用当然是应该的。但是,任何真理走向极端之后,都是谬误。梯级水电开发也不例外。至今为止,全世界还没有一条河流,能够做到全流域不浪费没一米水头的开发。中国的水电规划中,也没有一条河流的开发,采用了不浪费每一米水头的百分之百的开发利用全部理论蕴藏量的方案。而在很多伪环保反水坝的宣传和记者的这篇文章中,却似乎给了人们,只有中国和前苏联采用了“与西方国家还是有差距”的梯级水电开发的印象。而事实上,中国和前苏联的水电开发与西方国家的差距只是开发程度不足,其开发方式、理念几乎是完全一致的。因为,科学没有国界,也不会有“中国特殊”。

 

前不久,一些假冒“专家”的极端环保人士曾在媒体上,惊呼金沙江上每不到百公里就建有一座水电站。为了说明这种谎言的欺骗性,我们专业人员不得不站出来告诉公众。国外的几乎所有河流的开发,梯级水电站的平均间隔都不到百公里。例如我们前面提到的世界上最典型的水电开发的成功范例,欧洲的多瑙河和美国田纳西,全都只有十几公里。骗人伪环保“专家”为了掩盖自己的“无知”的暴露,只能辩解说什么中国的情况特殊,不能用外国的数据来衡量中国。一些反水坝的媒体记者也就跟着大肆炒作什么“欧美数字不可以简单地作为中国水电发展的参照系”。

 

其实这种狡辩真的很荒诞无力。因为水电站间距不足百公里的,不光是“欧美”也包括我们中国自己的每一条河流。目前,我国国内几乎所有流域规划的水电开发的各个水电站平均间隔,也都不足百公里。这绝不是什么巧合,而是因为梯级水电开发是科学,而科学是客观真理,不会有什么国界,在科学问题上强调任何“中国特殊”的辩解,一定会漏洞百出。例如,记者在文章中所引用的,关于挪威水电的例子,就是一个自己打自己嘴巴的典型。

 

4、挪威水电开发与中国有什么可比性?

记者在文章中引用府仁寿教授的话说“以挪威为例。挪威是一个山区小国,也没有什么大江大河。而邻国荷兰是一个平原国家,荷兰修了很多火电站,火电站的峰谷调节能力很差,半夜里电能过剩。于是挪威修了很多抽水蓄能电站,山顶一个池,山下一个池,半夜里低价把荷兰的电买过来,抽水发电,白天高峰时段再把电高价卖出去,赚取差价。”

 

为了核实府教授这番话的真伪,我们特地向府仁寿教授核实了这些消息的来源。府教授说,这些内容他是在本校(清华大学)的谷兆其教授的讲座中听到的。谷兆其教授我也认识,虽然他是我国最了解挪威情况的专家之一,但是,由于目前患有严重的疾病已经不能再让我们再去找他核实了。因此,也只能作罢。其实,我们去核实这个问题,意义也并不大,无非也就是要搞清楚,是生病的谷教授讲错了,还是年迈的府教授听错了的问题。因为,挪威的水电,根本就不是记者文章所描述的那种情况。

 

挪威地处山区,雪山融水形成大量的高山湖泊。那里不仅水能资源非常丰富,而且,由于开发利用的早,所以,成为了世界上唯一一个至今几乎全部的电力能源仍然来自水电的国家。目前水电在挪威的电力中的比重,高达99%以上。如此之高的水电比重,使得挪威整个国家,在欧洲的电网中客观的起到了一个“抽水蓄能”电站的作用。

 

在丰水季节或者用电的高峰,挪威水电通过水电的满发,满足周围国家电网的用电高峰需要。在枯水季节或者用电低谷时段,周围国家的火电站不宜停机,继续发电,而挪威的水电,则可以很容易的关闭闸门,停止发电,同时买进一些周围国家的富裕火电。

 

所以,正是因为挪威有百分之百的水电,同时自己国家也需要用电,因此让挪威的水电站在欧洲的电网中担当起了“抽水蓄能”的作用。但是,挪威本身真正的抽水蓄电站并不算很多。其在常规水电中所占的比重,不仅低于绝大多数发达国家,而且比我们国家还要低很多。根据国际水电协会的统计数据,挪威的水电总装机约2800万,而抽水蓄能只有130多万,还不到水电总装机的5%。而我国的水电总装机为2.3亿,抽水蓄能约为1800多万,比重接近8%。而世界上的发达国家的抽水蓄能比重可能更高。如日本的抽水蓄能装机,已经超过了常规水电的装机数量。目前,把挪威全国的抽水蓄能电站都加起来,还不如我国的某一个大型的(如天荒坪、广蓄)抽水蓄能电站大。因此,文章中的“挪威修了很多抽水蓄能电站”的说法绝对是不符合事实的误读。

 

由于对挪威抽水蓄能判断的错误,接下来文章中说的‘抽水蓄能电站对环境的影响很小,跟截断大江大河的高库大坝完全不是一个概念。’府仁寿说,所以,如果用挪威水电资源开发量已经达到‘90%’的数字来对比中国,尤其是对比中国大江大河河道上的水电开发,是并不科学的数字游戏。”带来的问题就更多了。

 

府教授说的“抽水蓄能电站对环境的影响很小,跟截断大江大河的高库大坝完全不是一个概念。”,如果在前面加上一个“某些”的修饰词之后,还是能成立的。但是,如果具体到挪威水电来说,可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了。

 

挪威水电开发的特点是高山水库通过地下隧洞长距离的引水式发电。而这种发电方式比“截断大江大河的高库大坝”对河流生态的影响还要严重。在我国的大型水电开发中,只有岷江流域的开发,采用了类似挪威的水电开发形式。众所周知,岷江的水电开发是我国最具争议的,也是对河流生态环境影响最大的。当然,挪威的长距离引水式开发,也采取了一定的补救措施,那就是建造众多的滚水坝,尽量让脱水的河段,能保持着少量的水。但是,这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河流因开发水电而断流的问题。所以,在我国引水式的水电开发,是要受到严格限制的。

 

因此。尽管确实有“某些‘抽水蓄能电站对环境的影响很小,跟截断大江大河的高库大坝完全不是一个概念。’”,但是,用在挪威则完全是错误的。一方面挪威的引水式水电开发方式并不是什么“抽水蓄能”,另一方面它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实际上比高坝大库还要严重得多。大家要知道,我国岷江的水电开发就是采用挪威的方式,然而它在我国水电开发中争议最大。目前,这种开发方式不仅多次遭受到水利部们的批评,而且还曾被国家能源局的领导明确禁止。

 

另外。文章所说的“如果用挪威水电资源开发量已经达到‘90%’的数字来对比中国,尤其是对比中国大江大河河道上的水电开发,是并不科学的数字游戏。”的说法,也是完全不成立的。首先,关于“挪威水电资源开发量已经达到90%。”的说法就是错误的。虽然,挪威水电在电网中的比重超过了99%,但是,挪威的水电开发程度,却并不算很高,目前,只有63%(对于这一点,很多不是专门搞水电的人,都搞不明白)。如此低的水电开发程度,在欧洲国家中是非常非常特殊的。因为,这些已经开发的63%的水能资源,已经完全满足了他们国家的全部的电力需求了,所以,他们当然不必再去加大开发了力度了。

 

因此,挪威的水电开发确实与大江大河上的水电开发没有什么可比性。而我们要知道,在欧洲的多瑙河、莱茵河、美国的密西西比河、科罗拉多河、哥伦比亚河等等这些世界上真正的大江大河上,其水电开发程度一般都是在70%90%以上。这是因为大江大河上与高山湖泊水电开发的差别在于,前者的开发必须考虑水资源调控和航运等综合功能,而后者往往只是为了发电。因此,后者在电力需求已经满足的情况下,就可以不必再开发了。而大江大河的水电开发则不同,不达到一定的开发程度,就不可能解决该河流的水资源调控问题。所以,发达国家的大江大河的治理完成之后,其水电开发程度一定会是比较高的。没有一个例外。

 

挪威的情况确实不可比。但是,我们那些拿挪威做例子反对我国水电开发的人,却完全没有想到,不可比的挪威的水电开发程度其实并不高,而可比的大江大河的水电开发,则恰恰都非常高。

 

5、结论:在科学上搞“中国特殊”,定会漏洞百出。

一些反水电的媒体记者,以为只要能找到了某个知名专家,就可以理直气壮的说明“中国的水电开发不能总参考国外的经验”。然而,本文所揭露的漏洞,最终却证明了记者反水电的论据,是如此的滑稽、可笑。

 

这个活生生的例子,非常有意义。科学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水电开发是科学,其基本原则在全世界都不会有例外。任何想在科学问题上搞“中国特殊”的企图,最终一定会被客观事实所嘲弄。即使能找到个别专家、名人的支持,也一定是徒劳的。因为,科学不认权威,它只认事实、只认真理。

 

如果我们记者写文章的目的,不是要阐述客观事实和科学真理,而只是为了给自己的头脑中的某种观点寻找“证据”的话,那么社会上伪专家和某些真专家的模糊认识,一定是他的最好“帮手”。这一点已经在《辽望东方周刊》的这篇文章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附:参考文章金沙江水电建设强势推进 大江截留口水战未止息



https://wap.sciencenet.cn/blog-295826-587736.html

上一篇:与南都记者细说“长江鱼泪”
下一篇:风能、太阳能的财产权益,应归土地所有者
收藏 IP: 211.160.113.*| 热度|

4 张伟 赵建民 牛登科 njyd

该博文允许注册用户评论 请点击登录 评论 (7 个评论)

数据加载中...
扫一扫,分享此博文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6-3 17:24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