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从学术实验室来到孟山都实验室的年轻科学家而言,保护公司知识产权的举措让他们打开眼界。每一页试验笔记不仅需要科学家本人的签名,还需要一个见证人的会签,写上日期。笔记不得带出实验室。每发表一篇文章都必须得到孟山都法律专员的批准,以防泄露必须先按照专利局规定格式必须先进行备案的信息。事实上,如果法律专员恣意妄为,科学家们甚至都无法发表任何文章。
《收获之神:生物技术财富和食物的未来》,(美)丹尼尔.查尔斯,袁丽琴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
孟山都作为一个生物技术公司,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应用性的研究,当然不能让科学家随便发表文章。因为按照专利授权条件,发表文章是一种技术公开方式,而公开的技术信息在申请专利时会因为丧失新颖性而不能获得专利授权。
但在专利申请后,可以根据专利授权的程序申请公开,一旦公开之后,科学家就可以发表论文。这个程序先后绝对不能颠倒。
反观我国的科研队伍,即使是以应用研究为主的863,973重大科技计划,对发表文章的考核依然占一定比例,而对于申请专利和获得授权专利的要求则不高。对于SCI论文的崇拜,又使大量由国家投资的科研成果,成为英语国家的免费技术信息,反而对于国内的企业而言,要获得国内公共科研机构公开的技术信息还要付出翻译费。
我国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中提出要培育企业作为创新主体,但若目前的科研政策导向不改变,能从公共科研机构免费或廉价获得的技术,有什么激励让企业去进行科研投资呢?
这一点在农业领域尤甚。
https://wap.sciencenet.cn/blog-421287-5666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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