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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水博
看到财新网的《重庆小南海水电站环评“神奇速度”引争议》一文,感到非常的可笑。记者根据重庆小南海水电站“三通一平”环评第一次公示尚未结束,第二次公示已经开始,就认为该项目可能在短短十多天内即完成环评工作,堪称神奇速度。
我看了看该记者认为速度神奇的理由是“苏州大学法学院环境法研究中心主任朱谦认为,两次信息公告的时间间隔如此之短,反映出小南海电站环评工作要么仓促,要么违规。他解释说,法律要求第一次信息公告在建设单位与环评单位签订环评协议之后7日内进行。两次信息公告的间隔10天不到,这说明小南海电站的环评工作最多持续17天,或者是在协议签订之前环评即已违规提前展开。”
朱谦的这种说法,在别的电站也许是成立的,但是,对于小南海却未必。因为,重庆的小南海电站是一个曾经在上个世纪就被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开工建设的项目,后来由于建设资金得不到落实被迫下马。当年,虽然国家没有要求建设项目一定要有环境影响评价,但是,电力部对水电项目的环境影响还是有很多行业规定的,必须进行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此后,在2005年又有了小南海电站的坝址,一度被错误的划进了自然保护区的插曲,直到去年才得以更正。
所以,小南海水电站的环境影响评价,不仅不是什么十几天,而完全可能是十几年。此外,所谓“在协议签订之前环评即已违规提前展开”的说法也是不成立的。因为,该电站此前已经被批准过,即使提前开展过环评也并不违规。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项目环评第一次公示的内容是项目概况、评价单位名称和环评工作程序等。第二次公示的内容主要是环评报告简本。此外,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10日。
由此可见,小南海3月2日公布环评报告征求意见并无任何不妥。至今还在环评意见的收集期内,极端环保人士们可以使出浑身的解述赶紧去提意见。何必非要掩盖事实的在程序问题上浪费时间呢?
大家也许不知道,阻止小南海水电站的建设早就是国内外极端反坝组织的既定目标。此前,为达此目的,它们多次开会“沟通”制定了诸多“造谣诬蔑小南海的计划”,可惜这些“行动”都已经在事实面前一一破灭了。现在,知道理屈词穷,但又不甘心,所以,就利用大家不知道小南海电站特殊的历史,来在程序问题上诬蔑小南海的建设。
总之,小南海水电站其实是一个恢复建设的水电站,其环评程序并不存在违规问题。看到“自然之友公众参与议题负责人常成也在微博上分析,‘掐头去尾(形成文本和上网的时间),真正的评价时间也就15天,10个工作日。长江所恐怕根本就没有做什么基础调研和实地考察吧?’”的报道,对比当年自然之友等组织在小南海的问题上的上窜下跳,真觉得特别可笑。这位负责人揣着明白装糊涂的表演,还演得跟真的似的。
附:《重庆小南海水电站环评“神奇速度”引争议 》
2012年03月05日来源于 财新网
小南海水电站“三通一平”两次环评公示时间上的蹊跷,说明环评工作可能最多持续了17天,或者是委托协议签订之前即已违规提前展开环评
【财新网】(记者 崔筝)重庆小南海水电站“三通一平”环评第一次公示尚未结束,第二次公示已经开始。专家指此举并不违法,但根据公示材料和相关法律,该项目可能在短短十多天内即完成环评工作,堪称神奇速度。
3月2日,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院官方网站发布重庆长江小南海水电站“三通一平”环评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告,并公布环评报告简本。
此时,该项目第一次公示并未结束。2月22日,作为环评单位的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院,在官方网站发布了重庆长江小南海水电站“三通一平”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告,其公示时间为2月23日至3月3日。”
自然之友总干事李波在其微博上表示不解:“按理说第二次(公示)应在第一次收集公众意见之后。没想到第二次已在3月2日公示了环评简本。
小南海水电站位于长江宜宾至重庆河段重庆境内,在重庆江津珞璜镇下游约1.0公里,上距江津几江城区约38.5公里。电站建设单位为三峡集团公司,其多年平均发电量85.84亿度,是重庆统调电网中投资规模最大的水电工程。
值得一提的是,小南海水电站“三通一平”工程位于调整后的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长江干流江段的下游,其中防渗工程距离保护区下边界仅4.5公里。
一年多以前,重庆市申请缩小该保护区的范围,并成功获得环保部的批准。多位环保人士认为,保护区缩小,主要是为小南海水电站扫清障碍。在自然保护区内,法律明文禁止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
2011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吉林省生态学会理事长盛连喜原本打算提交提案,建议慎重对待保护区调整。但重庆市发改委人士找到他沟通后,他认为保护区调整是合理理的,遂撤回了提案。
盛连喜当时告诉财新,从资料上看,保护区核心区压在重庆市城区内,说明保护区原来的划定是有问题的。此外,在重庆市提出的调整申请中,有包括鱼类专家在内的专家论证,手续齐全规范,并提出了诸如修建鱼道等保护补偿措施。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项目环评第一次公示的内容是项目概况、评价单位名称和环评工作程序等。第二次公示的内容主要是环评报告简本。此外,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10日。
财新记者3月5日下午致电三峡集团公司,其联系人江志远表示项目的两次公示时间间隔符合相关规定,“就是按照10天弄的。”他补充说,如果算上网站公布当天(2月22日),算下来刚好是10天。
苏州大学法学院环境法研究中心主任朱谦告诉财新记者,从两次信息公开的内容看,确实没有明确的违法之处。因为这两次信息公开目的不同,并没有法律规定它们之间一定要有多长时间的间隔。
然而,朱谦认为,两次信息公告的时间间隔如此之短,反映出小南海电站环评工作要么仓促,要么违规。
他解释说,法律要求第一次信息公告在建设单位与环评单位签订环评协议之后7日内进行。两次信息公告的间隔10天不到,这说明小南海电站的环评工作最多持续17天,或者是在协议签订之前环评即已违规提前展开。
自然之友公众参与议题负责人常成也在微博上分析,“掐头去尾(形成文本和上网的时间),真正的评价时间也就15天,10个工作日。长江所恐怕根本就没有做什么基础调研和实地考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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